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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90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20,00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
| 评标办法 | CQGCTYZHPG2026[JS]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大足区铁山镇、高升镇、玉龙镇等3个镇补充耕地项目(测绘、设计、新增耕地核定) 答疑文件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大足区铁山镇、高升镇、玉龙镇等3个镇补充耕地项目(测绘、设计、新增耕地核定)”招标的投标人问题答疑如下: 问题:对招标文件缺陷之处做出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九部委联合发布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的规定,在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项目中,招标人必须在评标阶段对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予以限制,故对招标文件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信誉”明确约定在评标阶段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的条款,并作为处罚措施,投标截止日前的资格约定,有漏洞,给某些失信被执行人可乘之机。 回复: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1条款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 信誉 4.投标截止日投标资格情况及特别说明(2)已对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信誉”是否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作了明确规定和相应处罚措施。 注:本次答疑内容为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如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地方,以本次答疑文件为准;各潜在投标人在相关网站上查阅并下载;无论查阅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本次答疑内容。 招标人:重庆市大足区农村土地整治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中佳信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