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湖区永安镇贝水,北为莲贝大道,东为安庆路,地块编号为BS-01-26-F号
发布时间:
2026-02-12
发布于
广东肇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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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网上拍卖出让公告

肇公易土告字[2026]18号

经批准,受肇庆市自然资源局委托,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用网上拍卖方式出让3宗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及有关要求

交易

编号

地块位置

土地

用途

土地

面积(㎡)

容积率

出让

年限(年)

起叫价

保证金

(万元)

增价

幅度

(万元)

DH2026-05

鼎湖区永安镇贝水,北为莲贝大道,地块编号为 BS-01-26-H号

一类工业用地

12461.60

≥2.0

50

748万元(含定金,以成交价的20%计算)

373

10

DH2026-06

鼎湖区永安镇贝水,北为莲贝大道,东为安庆路,地块编号为BS-01-26-F号

一类工业用地

10035.56

≥2.0

50

603万元(含定金,以成交价的20%计算)

301

10

DH2026-07

鼎湖区永安镇贝水,东为安庆路,南为智能二路,地块编号为 BS-01-26-E号

一类工业用地

17529.58

≥2.0

50

1052万元(含定金,以成交价的20%计算)

525

20

(一)交易编号为DH2026-05宗地内必配公用设施配套建设要求:

1、配套设施尽可能安排在建筑物室内。

2、其他事项按《宗地规划条件》宗地号2026-004号的规划要点、用途、面积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交易编号为DH2026-06宗地内必配公用设施配套建设要求:

1、配套设施尽可能安排在建筑物室内。

2、其他事项按《宗地规划条件》宗地号2026-005号的规划要点、用途、面积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交易编号为DH2026-07宗地内必配公用设施配套建设要求:

1、配套设施尽可能安排在建筑物室内。

2、其他事项按《宗地规划条件》宗地号2026-001号的规划要点、用途、面积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交易编号为DH2026-05宗地投资强度大于600万元/亩,引入项目须符合广东优先发展产业类项目中的符合环保要求的高端专用工艺装备:大功率、高精度5轴激光切割机(5轴联动加工,光纤激光器功率≥20kW),智能焊接设备,激光焊接、电子束焊接等高能束流焊割设备,搅拌摩擦、复合热源等焊接设备,黑色金属液压挤压机(150毫米/秒以上),轻合金液压挤压机(10毫米/秒以下),数字化、大容量逆变焊接电源,大功率、高精度激光器。

(五)交易编号为DH2026-06宗地投资强度大于700万元/亩,引入项目须符合广东优先发展产业类项目中的符合环保要求的采用数字化、智能化、绿色化印染技术〔印染清洁生产技术(酶处理、高效短流程前处理、针织物连续前处理、低温前处理及染色、低盐或无盐染色、低尿素印花、小浴比间歇式织物染色、数码喷墨印花、泡沫整理等)、功能性整理技术、新型染色加工技术、少水/无水和节能低碳印染加工技术、复合面料加工技术〕和装备生产高档纺织面料,智能化简子纱染色技术装备开发与应用。

(六)交易编号为DH2026-07宗地投资强度大于480万元/亩,该地块引入项目须符合广东优先发展产业类项目中的符合环保要求的建材类:适用于装配式建筑、折叠式建筑、海绵城市、地下管廊、生态修复的部品化建材产品及生产设备。

(七)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交付土地之日起,受让人6个月内必须开工建设,自开工之日起18个月内竣工。超过1年未动工建设的,按规定缴纳土地闲置费;未动工开发满2年的,由政府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

受让人未能按照本合同约定日期或同意延建所另行约定日期开工建设但不超过一年的,每延期一日,应向出让人支付相当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总额1‰的违约金,出让人有权要求受让人继续履约。受让人未能按照本合同约定日期或同意延建所另行约定日期竣工的,每延期一日,应向出让人支付相当于未竣工计容建筑面积对应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1‰的违约金。

(八)成交价款即为该宗土地的出让价款,但不包括受让宗地的契税。

(九)受让人必须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全部出让价款。竞得者所交的竞买保证金可充抵定金及宗地出让价款,不能按时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1‰向出让人缴纳违约金,延期付款超过60日,经出让人催交后仍不能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受让人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出让人并可请求受让人赔偿损失。

二、竞买资格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企业,其他组织(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除外),均可参加竞买,可单独竞买,不接受联合竞买。

(二)竞买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在办理该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动产登记前,如需成立全资子公司开发建设该地块,该全资子公司须与出让方通过签订补充合同的形式,同意承接该宗地的全部权利和义务。

(三)宗地竞得人需与鼎湖区人民政府签订宗地监管协议,签订后方可签订成交确认书,否则竞买无效,保证金不予退还。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拍卖采用增价方式进行报价,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竞买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为*开通会员可解锁*17时00分(以网上交易系统接收的到账时间为准)。

五、交易编号为DH2026-05地块网上拍卖时间为*开通会员可解锁*10时00分,交易编号为DH2026-06地块网上拍卖时间为*开通会员可解锁*10时30分,交易编号为DH2026-07地块网上拍卖时间为*开通会员可解锁*11时00分。

六、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通过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上交易系统接受竞买申请和报价,不接受电话、邮寄、书面、电子邮件、传真、口头等其他形式的竞买申请和报价。

(二)有意参与竞买者应登录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的(新系统)肇庆市公共资源电子网上交易系统(网址: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1200/index)进行,按规定的操作程序参加网上拍卖出让活动。

(三)本次出让地块的所有款项以人民币计价并支付。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拍卖出让实行资格后置审查制度。即竞买申请人在网上交易系统按规定提交竞买申请并在规定时间内缴纳了竞买保证金后,须及时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查询保证金到账情况。系统确认保证金到账后,将自动默认竞买申请人的竞买资格,受托人只对网上交易的竞得人进行资格审查。如因竞得人的资格审查未通过造成本次出让地块不成交的,由竞得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拍卖出让地块的详细资料及本公告详细附件可登录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浏览及下载。

(六)竞买人如对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所列条件有疑问的,应向肇庆市自然资源局提出;交易相关事项详见交易须知。

七、本公告内容如有调整,将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请有意参与竞买者密切留意。其他未尽事宜,详见该地块的交易文件。

八、联系方式

(一)肇庆市自然资源局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二)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地址:肇庆市端州三路24号

联系人:梁小姐 、彭小姐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肇庆市自然资源局

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通会员可解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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