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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90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25,00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1,250,000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无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乌江涪陵榨菜绿色智能化生产基地(一)期5#车间电动挖掘机 答疑补遗(一) 各潜在投标人: 现发布乌江涪陵榨菜绿色智能化生产基地(一)期5#车间电动挖掘机招标文件答疑、补遗。无论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下资料并全部知晓,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第一部分:答疑 提问一:1.招标文件中第五章供货要求技术性能指标回转速度指标≥10(r/min)是出于什么考虑? 现主流品牌轮式挖掘机回转速度行业通用区间值:9.5-12.5(r/min)。 2.招标文件中第五章供货要求技术性能指标车型基础配置中:自动大灯,电动车窗,中控锁,遥控钥匙,该四项配置通常配置在汽车上,挖掘机行业内均未配置。 回复:1.2.详见补遗。 第二部分:补遗 一、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三、技术性能指标→(一)车辆技术及配置要求→“回转速度:≥10(r/min)”修改为“回转速度:≥9(r/min)”。 二、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三、技术性能指标→(一)车辆技术及配置要求→“车型基础配置:自动大灯、电动车窗、中控锁、遥控钥匙、手动空调(冷暖)、液晶中控仪表盘”修改为“车型基础配置:工作大灯、手动车窗、启动钥匙、手动空调(冷暖)、液晶中控仪表盘”。 本答疑、补遗通知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招标文件与本答疑补遗通知不一致时,一律以本答疑、补遗通知为准。 招标人: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开通会员可解锁*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