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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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编号 |
DSCQ20259D2F1357944-3 |
| 项目名称 |
河北冀京建筑业服务中心出租位于北京市丰台区阅园一区6号楼3层305房屋 |
| 资产类别 |
其他资产 |
| 转让方名称 |
河北冀京建筑业服务中心 |
|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
丰台区 |
| 挂牌价格 |
25,000元 人民币 |
| 挂牌期间 |
5 |
| 挂牌日期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 转让事项说明 |
本次出租标的以实际状况为准,意向承租方应自行进行现场勘察。公告未尽事宜,需意向承租方在勘察标的时自行了解。 1.意向承租方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在有效期内,无重大法律诉讼、无严重失信记录的企事业单位; 2.意向承租方应独立竞租,不接受自然人、个体工商户或联合体竞租; 3.意向承租方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不得经营KTV、影像店、棋牌室、饭店、烧烤店、网吧、洗浴、足疗按摩保健以及国家明令禁止的行业; 4.未经许可,承租方不得擅自将租赁房屋转借、转租或与他人调换使用,不得将承租房屋用作任何形式的担保、抵押,不得改变租赁房屋的租赁用途,否则视为违约,出租方有权终止合同,保证金不予退回; 5.标的移交完毕之日起,因承租方原因导致标的资产毁损、灭失等给相关方造成损失的,其风险和责任全部由承租方承担; 6.意向承租方应在报名前对出租标的进行实地调查。意向承租方一旦报名则视为已知悉并认可出租标的的所有瑕疵及可能引发的所有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标的面积、现状、移交情况等。成交后,承租方不得以标的存在瑕疵为由拒不签订《租赁合同》、不支付租金和租赁期间保证金,否则将视作承租方违约,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7.本次出租标的如在租赁期限内,受到政府政策规定要求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其含义以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所解释的不可抗力含义为准)导致租赁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租赁合同即告终止,租金及其他费用据实结算,承租方与出租方均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互不赔偿对方因此造成的任何损失; 8.出租方在收到租金后按规定向承租方出具相关税票; 9.挂牌价为含税价。年租金标准为承租方在河北产权市场最终竞价价格。 10.租赁期满,在同等条件下,承租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11.租赁期限至*开通会员可解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