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萍乡市城乡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现对芦溪县食品产业园标准厂房一期建设项目劳务分包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备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人:萍乡市城乡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二、项目名称:芦溪县食品产业园标准厂房一期建设项目劳务分包
三、招标内容:
1.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内容为芦溪县食品产业园标准厂房一期建设项目劳务分包内容;
2.工程建设地点:江西省萍乡市芦溪县食品产业园;
3.招标控制价:872.63万元;
4.计划工期:6个月;
5.现场踏勘:招标人不组织踏勘,各投标人可于开标前自行踏勘现场,以便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所涉及的现场资料;
6.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分为1标段,选择1个中标人。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失信行为。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资格审查时须提供以上材料或者根据采用承诺制的方式提供。
7. 本项目拟派的委托代理人必须提供本项目开标前1个月社保(12月份社保)和本单位劳动合同证明材料;
(1)投标单位必须为萍乡市城乡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劳务库合作入围的单位;
(2)资质要求:在主管部门办理过施工劳务企业备案或具有施工劳务资质不分等级资质或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有劳务作业。
五、招标方式
本项目采用招标方式:公开招标(库内招标)。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6 年 01 月 08 日 13:30 至 2026 年 01 月 12 日17:30 。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萍乡市城乡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https://www.pxcxjsjt.com//index.php)网上下载。
七、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开标)的时间: 2026 年 01 月 13 日 14 时 30 分(北京时间)。逾期送达、未按照要求密封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投标人入场须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且必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原件,方可进场)。
2.地点:萍乡市城乡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萍乡市芦溪县芦溪客运站3楼)。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 萍乡市城乡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通讯地址:萍乡市芦溪县芦溪客运站3楼
联系人:袁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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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萍乡市佳誉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萍乡安源区安源中大道四季花城商业楼2楼
联 系 人 :刘女士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开通会员可解锁*
监管单位:萍乡市城乡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纪检监察室
地址:萍乡市芦溪县芦溪客运站3楼
联系人:谭女士 *开通会员可解锁*
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