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呈贡区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对中国移动(云南昆明)通信枢纽业务项目节能报告进行审查的请示》收悉,根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碳排放评价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2025年第31号令)、《云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碳排放评价实施办法》(云发改资环规〔2025〕3号)等有关要求,结合《中国移动(云南昆明)通信枢纽业务项目评审意见》,对该项目节能报告提出如下意见:
一、 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报告。
二、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中国移动(云南昆明)通信枢纽业务项目
建设单位:中国移动通信集团云南有限公司
项目地址:昆明市呈贡区云上云信息产业园区内
项目性质:新建
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中国移动(云南昆明)通信枢纽业务项目拟在B03机房的二、三层的六间机房进行建设,本项目总投资约为14600.64万元。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通信工艺、高低压变配电系统、后备柴油发电机及并机系统、冷源系统、空调末端系统、UPS配电系统、-48V直流系统、机架配电系统、机房照明系统、防雷接地系统、动力环境监控系统等(不含智算项目),总工艺负荷7372千瓦。
项目代码:2604-53*开通会员可解锁*-123407
项目总投资:14600.64万元
三、 项目主要能耗指标情况
年综合能源消费当量值为9036.53吨标准煤,等价值为24101.83吨标准煤。其中,项目年消耗电力7345.34万千瓦时,折合当量值9027.42吨标准煤、等价值24092.72吨标准煤;年消耗柴油6.25吨,折合9.11吨标准煤;年耗用新水14.13万立方米。项目电能利用效率(PUE值)为1.26,项目水资源利用效率(WUE值)为1.92升/千瓦时。
项目建成后碳排放量为9810.71吨二氧化碳,其中燃料燃烧排放量19.37吨二氧化碳,净购入电力消耗的排放量9791.34吨二氧化碳。项目通信设备单位功率碳排放量为1.33吨二氧化碳/千瓦,单位工业增加值碳排放量为0.89吨二氧化碳/万元,碳利用效率(CUE)为0.13千克二氧化碳/千瓦时。
四、 有关要求
(一)项目建设单位在落实节能报告各项措施基础上,要严格落实项目评审意见中所提出的相关要求和意见建议。
(二)项目应根据《工业节能管理办法》(工信部令2016第33号)等有关要求,建立健全能源管理机构和管理机制,加强用能管理,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确保实现项目能效。主要用能产品设备依据《重点用能产品设备能效先进水平、节能水平和准入水平(2024年版)》(发改环资规〔2024〕127号)中企业新建、改扩建项目,主要用能产品设备能效必须达到节能水平(节能水平不低于现行能效2级)。
(三)要严格按照项目节能报告中提出的节能降碳措施进行建设,项目建设完成后,及时提出节能审查验收申请,若未落实节能审查意见,不予通过验收。
(四)如在开工建设前或建设过程中发生重大变动的,项目建设单位应向原节能审查机关提出变更申请。项目节能审查权限发生变化的,建设单位应向有权审查机关提交变更申请。
(五)请呈贡区发展和改革局严格依据本审查意见和项目节能报告,对项目设计、施工、竣工验收以及运营管理进行有效监督检查,及时报告本审查意见落实情况和项目有关重大事项,并依据《节能监察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16年第33号),对项目节能审查意见落实情况开展节能监察。
(六)呈贡区发展和改革局要严格落实节能目标责任制,加强用能管理,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确保本地能耗双控目标任务完成。
(七)本审查意见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有效,项目在出具节能审查意见或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内未开工建设,节能审查意见或同意变更决定自动失效。
昆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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