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普吉路以东片区新建高中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发布时间:
2025-12-01
发布于
云南昆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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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育体育局:

你局《关于普吉路以东片区新建高中项目立项的请示》(昆教体请〔2025〕184号)及相关附件收悉。根据《昆明市主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将在主城区按照市、区共建的工作模式集中建设一批义务教育项目。经市发展改革委审核,现对普吉路以东片区新建高中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 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为加快补齐昆明市主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位供给短板,市委、市政府决定按照一次性规划统筹、系统优化区域教育资源的原则,着力解决主城区优质教育资源不充分、学位供给不平衡等问题。普吉路以东片区随着城市化进程加快,人口呈现持续性、规模化增长态势,大量新建居住区陆续交付入住,但高中阶段教育资源供给存在明显断层,教育需求呈刚性上升趋势。项目的实施可填补区域高中教育资源空白,保障适龄学生平等享有就近接受高中教育权利,实施项目是必要的。

二、 项目选址

项目选址位于五华区普吉街道,普吉路以东片区城市更新改造项目范围内。

三、 建设内容及规模

项目总用地面积39600.0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51503.25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36612.19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4891.06平方米,建设内容包含教学楼、实验楼、合班教室、阶梯教室、学生宿舍、地下停车场以及室外附属工程等。

四、 投资金额及来源

建设项目估算总投资27680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24914.12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1447.78万元,基本预备费1318.1万元,资金来源为省、市、区三级财政统筹安排。

五、 项目建设单位

项目建设单位为昆明市五华区教育体育局。

六、 其它

(一)接文后,请严格按照基本建设、资产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确定的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二)认真执行国家和省政府投资管理有关规定,按照批复的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实施项目,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对投资规模、建设内容等作较大变更。

(三)本批复作为编制项目初步设计的依据,初步设计编制完成后,按程序报批。

(四)严格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建立责任制和合同制,加强工程管理,确保工程质量。

(五)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做到“三废”达标排放。设计、施工中合理布局,科学选材。

(六)切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严禁拖欠民营、中小企业账款,资金未落实前不得开工建设。

(项目代码:2510-53*开通会员可解锁*-305389)

昆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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