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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东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微型消防站建设标准(试行)》、《广东省社区(村)微型消防站建设标准(试行)》工作要求,以救早、灭小“1分钟到场确认火警”、“3分钟到场”扑灭初起火灾为目标,拟购买塘尾社区兼职消防队服务。根据《广东省社区(村)微型消防站建设标准(试行)》文件规定的第八条第一款规定,县(区)人民政府是社区(村)微型消防站的建设主体,负责微型消防站的基础建设、营房建设、业务建设和日常工作所需经费保障。社区微型站由各地市人民政府(管委会)制定标准给与一定补贴和经费。需采购兼职消防队值守服务,人数15人,值班值守服务年费11.3万,消防救授服务年费5.5万,总计年服务费预算16.8万元,中标公司为深圳市塘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中标金额15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