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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圳市宝安区会展业综合服务项目
采购方案
为加强辖区会展行业、企业综合服务工作,优化会展业运行监测分析,促进宝安区会展业高质量发展,现开展深圳市宝安区会展业综合服务项目采购工作,接受有意向的服务机构报名。
一、项目名称:深圳市宝安区会展业综合服务项目
二、采购预算:33万元
三、评审方法:最低价中标法
四、采购内容
(一)服务内容
深圳市宝安区会展业综合服务工作。包括会展行业监测分析、信息咨询、行业培训、发展促进、招展引会、办展办会、权益保障等公共服务工作。
(二)服务要求
1.深圳市宝安区会展业综合服务项目按照合同期1年执行,具体内容如下:
(1)开展会展类企业监测、调研和数据分析工作
①按月度监测宝安区会展企业的营业情况,每季度形成一次分析简报。
②从宝安区视角收集整理全市办展信息,具体为全市三大展馆的会展项目数据(办展数量、面积等),每季度形成分析简报。
③每季度收集汇总深圳国际会展中心各展会的办展情况(含企业参展、采购等情况);定向统计广州、上海、成都等城市的办展数据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展会名称、面积、主办单位等,形成分析简报。
④及时收集更新各地会展政策并反馈会展发展科。
⑤结合深圳市、宝安区产业规划,整理编制《2026年度宝安区重点支持展会目录》,目录包括境内和境外部分。
⑥撰写2026年会展业有关方案及分析。
(2)开展政策宣讲、培训、企业对接等活动
①协助我局赴北京、上海等地开展推介会,举办政策宣讲会,通过市会展业公共服务平台、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对外展示宝安会展业成果、政策宣传或重点展会推介;协助组织培训及活动不少于6场。
②协助会展企业招商引资,对接会展相关的企业不少于10家。
③协助并指导企业开展区内政策资金申报,并为企业申报答疑。
2.项目由甲方组织评审验收。乙方应在合同规定时间内完成全部项目服务工作,并将成果文件、工作台账等整理后交付甲方(纸制形式1套,电子形式1套),为甲方开展项目验收提供必要条件。乙方提交的成果未验收合格的,乙方应在7个工作日内进行整改,履行期限不予顺延。
(三)服务期限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2个月。
五、投标单位资质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未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
3.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不得将采购方提供的有关资料及工作成果通过任何方式向第三方透露,实施项目的一切程序都应符合国家安全、保密的有关规定和标准。
注:采购人将通过“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深圳信用网”“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查询信用记录(相关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并作为项目档案材料一并保存。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分包。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7.具有承接政府委托工作项目的经验。
8.从历年为我区同类项目提供服务的单位中择优选择且无关联关系。
六、投标文件材料清单
1.政府采购响应声明书(附件1)
2.供应商报价一览表(附件2)
3.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
(1)供应商基本情况表(附件3)
(2)供应商单位营业执照(正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4)供应商单位相关服务经验或业绩证明等复印件,加盖公章
4.服务承诺函(附件4)
5.无关联交易承诺函(附件5)
6.本项目实施方案,包括对项目的理解、技术方案(含工作计划及成果清单)、质量保障措施及方案等内容,加盖公章;(可自行编写,格式自定)
7.其它响应文件要求的内容及供应商认为需要补充的内容(可自行编写,格式自定),加盖公章。
七、投标要求
投标人须分别按以下两种方式一次性完整提交投标资料:
1.纸质件:一式七份,用文件袋密封加盖公章,并在文件袋上注明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及电话。响应文件均应使用A4纸统一装订,且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水书写或打印,并由供应商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签字。
2.电子件:提供一份电子版投标文件(光盘拷贝),放置于密封纸质文件中一并提交。(文件命名格式:供应商简称+深圳市宝安区会展业综合服务项目)
3.响应文件必须密封,封面均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并在密封口骑缝加盖公章。密封不严一律拒收。
供应商将响应文件按以上规定密封和标记后,请将本项目响应文件于5月26日18时前送达宝安区政府大楼306办公室。(联系人:黄小姐;联系方式:88177734)
八、附件
1.政府采购响应声明书
2.供应商报价一览表
3.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4.服务承诺函
5.无关联交易承诺函
深圳市宝安区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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