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录)6栋1层东、12栋1层、5层,B栋、E栋宿舍索英(大宗单一)索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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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5-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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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JC722508850 项目名称 (补录)6栋1层东、12栋1层、5层,B栋、E栋宿舍索英(大宗单一)索英
起始日期 *开通会员可解锁* 00时00分00秒 结束日期 *开通会员可解锁* 18时00分00秒

资产信息

资产现状 在租 地址 1、房产建筑物: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塘头第三工业区E栋宿舍301-3112、房产建筑物: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塘头第三工业区B栋宿舍209-2103、房产建筑物: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塘头第三工业区12栋1层、5层4、房产建筑物: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塘头第三工业区6栋一层东侧
面积/数量 1、房产建筑物:554.63平方米2、房产建筑物:97.52平方米3、房产建筑物:4060.00平方米4、房产建筑物:850.00平方米 权属情况 有权属说明
资产性质 厂房类 是否涉及优先承租权

招租信息

出租期 3年(如遇国家重点工程或政策性房屋拆迁、城市更新等不可抗力因素,合同自动终止,双方无责) 响应有效期 90个自然日
免租期 租金是否含税
签订合同期限 《成交通知书》出具后7个工作日 招租底价 174,450元/月(依据《宝安区工业用房参考租金(第二期)》的指导价格的基础上,根据《影响工业生产用房租金个别因素修正系数表(二类厂房)》修正系数予以调整确定第三工业区6栋1层东侧、12栋1层租赁单价为37元/m/月(含税);依据《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深圳市房屋租赁参考价格查询平台》结合园区实际情况确定租金12栋5层厂房租赁单价为28元/m/月(含税),B栋宿舍209、210和E栋宿舍301-311租赁价格为850元/间/月(含税)共13间,厂房、宿舍合计每月总租金为 174450.00 元人民币)
租金支付方式 月付 资产用途限定 厂房(工业及工业配套)
履约条件 1.按时缴纳租金、保证金等各项费用;2.出租物业用途仅为工业及工业配套;3.负责使用期间的消防安全;4.使用前承租方自费、自行办理好相关政府要求的物业用途、二次消防、经营等证照或批文;5.不能从事违法经营活动; 6.合同文本以出租方提供的文本为准,承租方参与本次招租即视为认可出租方提供的合同文本并愿意与出租方签署此合同,具体的租金、租期等要素以招租结束后租赁合同约定内容为准,确认最终承租方后的7日内签署合同,如最终承租方不按约定时间签订合同,则视为最终承租方自愿放弃本次续租。
其他补充说明 一、投标及开标(一)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二)登录/注册:首次登录的投标人须提前注册,有关要求可在登录界面点击【用户帮助】下载【统一用户中心用户注册(登录)手册】,投标人登录阳光租赁系统(https://trade.szggzy.com/ggzy/center/#/login)获取交易文件,并按照交易文件要求编辑投标文件。(三)电子交易文件获取方式:“阳光租赁平台”是投标人获取电子交易文件的唯一合法渠道。(四)“响应文件编制工具”及“CA平台”获取方式:在阳光租赁平台-服务指南-资料下载(https://rent.szexgrp.com/page/guide/guide.html)。(五)电子投标操作流程,电子投标文件编制以及系统具体操作流程详见交易文件规定,以及阳光租赁平台-用户操作手册(下载网址:https://rent.szexgrp.com/page/guide/guide.html)。

租赁费用相关信息

履约保证金金额 2个月租金

交易方式

交易方式 单一来源谈判
公告期满,仅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采用单一来源谈判的交易方式
公告期满,无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交易失败

项目日程

文件开启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16时00分00秒 评审开始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16时00分10秒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16时00分00秒 答疑/澄清截止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00时00分00秒
异议/咨询截止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00时00分00秒

报名须知

报名方式 同时支持线上和线下报名
潜在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承租方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营业执照复印件

交易机构信息

名称 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宝安分公司 地址 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湖滨东路40号
联系人 谢工;黄工 联系方式 *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出租方信息

名称 深圳市塘头股份合作公司

其他

特殊事项说明 一、意向承租方有以下情形的,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一)在交易公告规定的投标/响应截止后撤销交易文件或者作出撤销交易实质行为的;(二)在被确定为成交人、中标人后无故放弃中选资格的;(三)在被确定为成交人、中标人后,未按规定足额支付交易服务费的;(四)经相关主管部门认定意向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的;(五)经相关主管部门认定意向方提供虚假主体材料或证明文件的;(六)存在其他违法违规情形的。出现上述情形之一时,交易保证金交纳至交易机构收款账户的,交易机构将承租方交易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用后余额划转至出租方指定账户;交易保证金交纳至出租方账户的,出租方从扣除的承租方交易保证金中支付交易服务费至交易机构指定账户。交易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集体企业和交易集团损失的,集体企业和交易集团可以向存在过错的意向方、成交人、中标人进行追偿。二、意向承租方如认为单一来源谈判文件存在不明确、不清晰和前后不一致等问题,要求对单一来源谈判文件作出澄清的,必须在招租公告规定的答疑截止时间前以书面方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提交给交易机构。意向承租方认为招租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自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出租方、交易机构等提出质疑。三、根据《深圳市宝安区集体资产管理局关于印发 等 5 项制度的通知》(深宝集资〔2024〕5 号)等有关规定,委托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宝安分公司采用单一来源谈判方式进行招租,交易服务费按照《关于印发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深交易〔2023〕69 号)要求收取,由承租方支付。 四、本项目邀请索英电气技术(深圳)有限公司为意向承租方参与单一来源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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