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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安区商务局2026年加力扩围支持个人消费者乘用车置换更新和2026年宝安区“欢购爱车”汽车促消费活动购置补贴数据审核项目采购方案
为做好2026年加力扩围支持个人消费者乘用车置换更新和2026年宝安区“欢购爱车”汽车促消费活动购置补贴审核、发放工作,现开展宝安区商务局2026年加力扩围支持个人消费者乘用车置换更新和2026年宝安区“欢购爱车”汽车促消费活动购置补贴数据审核项目采购工作,接受有意向的服务机构报名。
一、项目名称
宝安区商务局2026年加力扩围支持个人消费者乘用车置换更新和2026年宝安区“欢购爱车”汽车促消费活动购置补贴数据审核项目
二、采购预算
不超过23万元。
评审方法:
最低价中标法。
四、采购内容
(一)服务内容
1.申报材料审核。对申报2026年加力扩围支持个人消费者乘用车置换更新和2026年宝安区“欢购爱车”汽车促消费活动项目个人消费补贴资料进行收集整理,对提交申报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一致性等进行对比审核,对所有申报的资料进行分类档案整理,形成“一车一档”。
2.出具复核情况报告。对申报资料的完整性、真实性、一致性等进行对比审核,根据审核和公示结果分批次出具复核通过名单等资料。
3.指导服务申报及数据汇总。指导所有参与活动企业进行销售数据的收集整理,对活动期间收集汇总的相关销售数据进行及时的汇总统计,形成数据汇总资料。
(二)服务要求
在服务期间组建工作团队开展相关数据收集、整理等工作,常态化安排2名具有数据审核相关工作经验,能独立承担相关数据审核工作要求的专职工作人员开展服务。
(三)服务期限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6年加力扩围支持个人消费者乘用车置换更新2026年宝安区“欢购爱车”汽车促消费活动购置补贴活动数据审核工作完成。
五、投标报价要求
1.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可超过项目的预算控制金额,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2.本项目采用包干制,应包括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企业的利润等,由投标供应商根据采购文件所提供的资料自行测算投标报价;一经中标,报价总价作为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的合同金额,合同期限内不作调整。
3.投标人应根据本企业的成本自行决定报价,但不得以低于其企业成本的报价投标;评标时,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六、供应商资格条件及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和“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http://zfcg.sz.gov.cn)查询信用记录,投标人提供“本单位(公司)不存在《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深财规〔2023〕3号)列明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承诺书。
4.投标人应提供加盖公章的《供应商基本情况表》(详见附件),如发现资格审查存在以下情形的,则投标人资格审查不通过,不得参与本次自行采购活动。审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供应商的资质条件;(2)不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如有)是否为同一人或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或者是否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3)是否因违法行为而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等情形。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分包。
6.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未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
七、报名截止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18时00分。
八、材料清单:
1.投标函、报价清单、服务方案(每页盖章)。
2.执业证书或营业执照(每页盖章)。
3.法定代表人证明、授权代表人证明(每页盖章)。
4.履约承诺函(每页盖章)。
5.相关项目服务经验及证明材料(加盖骑缝章)。
6.供应商基本情况表(加盖公章)。
九、报名方式
供应商根据采购需求编制投标文件(一式七份),用文件袋密封加盖公章,并在文件袋封面上注明投标人名称、联系人及电话,送至地址:深圳市宝安区商务局(宝安区创业一路1号区政府办公楼315室)。
十、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胡小姐
联系电话:88177726
地址:宝安区创业一路1号区政府办公楼315室
深圳市宝安区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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