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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基本信息
| 项目编号 | JC522603420 | 项目名称 | 蛟湖产业园领英厂区1栋B座7层厂房 |
| 起始日期 | *开通会员可解锁* 00时00分00秒 | 结束日期 | *开通会员可解锁* 23时59分59秒 |
资产信息
| 资产现状 | 其他 | 地址 | 广东省汕尾市海丰县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鹅埠镇创富路蛟湖产业园领英厂区1栋B座7层厂房 |
| 装修情况 | 毛坯 | 面积/数量 | 1156.00平方米 |
| 权属情况 | 其它权属证明 | 资产性质 | 厂房类 |
| 是否涉及优先承租权 | 否 | ||
招租信息
| 是否允许转租,分租 | 否 | 出租期 | 7年(7年6个月,暂定*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合同起始日期以实际合同签订为准) |
| 响应有效期 | 90个自然日 | 免租期 | 6个月(6个月,自合同约定的起租期起计算免租期,若3个月内开业,加免3个月装修期) |
| 租金是否含税 | 是 | 签订合同期限 | 《成交通知书》出具后30个工作日 |
| 招租底价 | 14元/平方米/月 | 租金的递增 | *开通会员可解锁*起每年递增5% |
| 租金支付方式 | 月付 | 是否允许承租方进行二次装修 | 是 |
| 资产用途限定 | 厂房 | ||
| 履约条件 | 1.承租期间因使用物业所产生的所有费用(包括水电费等)由承租人承担,并履行相应安全维护责任。2.意向承租人报名前应充分了解物业现状及相关政策,若招租人*开通会员可解锁*前仍然无法完成竣工验收移交物业,经双方协商,成交人可选择放弃本次承租,此种情形下,招租人只负责无息退还成交人交付的履约保证金,成交人不得就该事项另行向招租人主张任何赔偿,自愿承担物业瑕疵风险。3.水电设施、消防设施等以《租赁合同》中约定的《房屋交接单》现状移交,承租方需自行配置符合要求的消防设施。4.承租方与出租方签订合同时,不得更改资产用途限定。5.其他履约条款详见《租赁合同》。 | ||
| 其他补充说明 | 一、项目基本情况1.交易方式:本项目采用公开竞价的方式,委托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深汕分公司通过深圳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进行公开招租。意向承租方需在公告期届满前通过深圳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进行报名,逾期不予受理。2.是否以物业为主体对外委托运营:否。3.租金支付方式:签订合同后按《租赁合同》中约定的《房屋交接单》时间作为起始月,每月一付,由承租人支付至招租人指定的银行账户,租金按一次性收取,合同签订后,每月5日之前缴纳当月租金(如遇节假日顺延)。4.权属情况:属深圳市宇驰产业空间发展有限公司所有,权属无争议。5.报价要求:不得低于租赁底价。6.交付标准:待完成竣工验收后按物业实际现状交付。7.交付期:预计*开通会员可解锁*前完成竣工验收并交付物业,实际交付期以合同约定为准。8.是否允许联合承租:否。9.交易保证金:32368元。10.履约保证金:按成交首年月租金的2倍收取。11.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含)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采取网络竞价(多轮报价,最低加价幅度为人民币1元/平方米/月,按整数倍进行加价),延时报价时间为5分钟。12.注意事项:(1)本次公开招租的行为是根据《深汕特别合作区区属国有企业资源性资产租赁综合监管的指导意见》(深汕发财通〔2025〕87号)规定的程序及有关文件执行公开招租,同等条件下原承租方成交优先。(2)本项目由出租方对意向承租方提交的报名文件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意向承租方可通过系统参与竞价,具体详见系统通知。二、项目报名及公开竞价程序1.公告期间,意向承租方根据本项目招租公告获取意向承租登记表,根据要求填报后登录系统进行项目报名及递交报名文件(意向承租登记表)。2.由交易实施机构对意向承租方提交的报名文件进行齐全性审查,出租方对意向承租方提交的报名文件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意向承租方可通过系统参与竞价,具体竞价规则及时间详见系统通知。 | ||
租赁费用相关信息
| 履约保证金金额 | 按成交首年月租金的2倍收取 | 物业管理费 | 暂定3元/平方米/月 |
交易方式
| 交易方式 | 公开竞价(多轮报价) | ||
| 交易方式变更说明 | (一)公告期限内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时,重新公开招租。(二)经公开招租只有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采取协议租赁方式,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实施,但租金标准不得低于原招租低价。(三)公告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含)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按照网络竞价(多次报价)的形式组织并实施公开招租,最低加价幅度为人民币1元/平方米/月,按整数倍进行加价,延时报价时间为5分钟,详见竞价规则以阳光租赁平台网络竞价须知为准。注:通过“报名和资格审查”的意向承租人视为“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 | ||
| 公告期满,仅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 经公开招租只有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采取协议租赁方式,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实施,但租金标准不得低于原招租低价。 | ||
| 公告期满,无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 不延长公告期限,公告到期自行终结。 | ||
项目日程
| 竞价开始时间 | *开通会员可解锁* 15时30分00秒 | 答疑/澄清截止时间 | *开通会员可解锁* 23时59分59秒 |
| 异议/咨询截止时间 | *开通会员可解锁* 23时59分59秒 | ||
报名须知
| 报名方式 | 线上报名 | ||
| 潜在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 1.依法注册并正常经营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企业注册证明文件,并加盖公章),或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提供居民身份证复印件,签名并摁指模)。2.资信良好(①若为企业或个体工商户报名,将查询未被纳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失信被执行人的信用信息;②若为自然人报名,将查询未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信用信息(由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深汕分公司在报名结束后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查询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3.承租方提供《经营业态承诺书》(格式自拟),须包含:(1)明确承租后的具体经营业态;(2)承诺在租赁合同有效期内,严格按照前述明确的经营业态开展经营活动,不做变更;(3)承诺若在经营过程中出现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商标权等行为,或因自身经营违规引发法律纠纷、行政处罚等,自行承担全部责任,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与出租方无关。 | ||
| 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 下述证明材料审核通过的视为“报名和资格审查”通过:(一)由意向承租人提供的证明材料(下述证明材料均须加盖公章,若为个人报名则签名并摁指模,须在报名期间上传至阳光租赁平台-报名资料中):1、营业执照或企业注册证明文件或居民身份证等证明资料;2、意向承租人报名登记表,格式详见公告附件;3、《经营业态承诺书》,格式自拟;4、意向承租人承诺书,格式详见公告附件;5、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格式详见公告附件(若为个人或个体经营户报名无需提供此项);6、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如有),格式详见公告附件。(二)由深圳交易集团深汕分公司在报名时间截止后查询,以交易集团查询为准的证明材料:1、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渠道查询意向承租人相关信用信息;2、按时足额缴纳保证金(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 ||
| 资格审查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开通会员可解锁* 23时59分59秒 | ||
交易机构信息
| 名称 | 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深汕分公司 | 地址 |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鹅埠街道深汕大道北侧、创富路东侧邻里中心(一期)1502、1503 |
| 联系人 | 陈工 | 联系方式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出租方信息
| 名称 | 深圳市宇驰产业空间发展有限公司 | ||
| 地址 |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鹅埠镇创富路蛟湖产业园领英厂区1栋B座7层厂房 | ||
其他
| 特殊事项说明 | 1.交易保证金(本项目需要缴纳交易保证金,交易保证金金额及支付方式如下,关于系统公告中不收取交易保证金的表述无效)1.1意向承租方应在公告期届满前向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深汕分公司所指定账户交纳交易保证金(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意向承租方未在交易公告规定的期限内缴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意向登记资格或投标、响应资格,意向方应当提前预留合理的到账时间。交易保证金账户收款信息:账户名称: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账户号码:76*开通会员可解锁*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深汕特别合作区支行支付方式:银行转账转账备注:项目编号+交易保证金1.2交易保证金汇款必须一次足额汇入,不能把交易保证金拆分成多笔分次汇入,因保证金未足额交纳而未报名成功的,责任自负。1.3交易保证金的处理(1)未被确定为成交人的意向承租方,由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深汕分公司在交易结果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后,由经办人于1个工作日内发起无息原路退回申请,具体以银行到账为准。(2)成交人向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深汕分公司交纳交易服务费且合同签订后,成交人的交易保证金将在成交人向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深汕分公司提供双方签署的项目合同以及履约保证金转账凭证(或出租方和成交人共同提交书面申请等材料,经交易实施机构确认同意)后3个工作日内由交易原路退回;3、成交人如有需要,交易保证金在成交后由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深汕分公司支付至招租人指定的银行账户,招租人将收入的交易保证金作为合同履约保证金。1.4中标(成交)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违约,取消中标(成交)人资格,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交易集团在扣除交易服务费后,按照招租人要求处置剩余保证金。给交易集团造成损失的,中标(成交)人应当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1)在交易公告规定的投标/响应截止后撤销交易文件或者作出撤销交易实质行为的;(2)在被确定为成交人后无故放弃中选资格或存在未按交易文件要求签订合同等不参与后续交易活动情形的;(3)经相关主管部门或评审委员会认定响应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的;(4)经相关主管部门或评审委员会认定响应方提供虚假主体材料或证明文件的;(5)存在其他违法违规或违反交易文件约定情形的。交易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招租人和交易集团损失的,招租人和交易集团可以向存在过错的意向方、成交人进行追偿。2.交易服务费2.1交易服务费按照《关于印发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深交易〔2023〕69号)要求收取,收费标准为按首年月租金*50%或租赁期内总租金1%(孰低原则)收取,由成交人支付,成交人未交纳交易服务费的,取消成交资格,将成交人交易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用后余额划转至招租人账户;2.2成交人应按照《付款通知书》要求向交易集团支付本次交易服务费,由交易集团向成交人发放《成交通知书》,成交人根据《成交通知书》与招租人签订合同。2.2成交人应在交易结果公告期满后按照交易实施机构发放的《付款通知书》要求及时向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深汕分公司支付本次交易服务费,成交人根据《成交通知书》在30个工作日内与招租人签订合同。2.3支付方式:银行转账。3.异议(质疑)事项:意向承租人认为交易公告存在限制性、倾向性、其权益受到损害的,请于公告期内以书面方式(加盖公章)提出异议(质疑),逾期不予受理,异议(质疑)材料可以采用现场或邮寄方式提交,联系方式详见公告【交易机构信息】。3.1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异议不予受理:(1)超过法定或约定异议时限的;(2)异议已经作出明确答复,无新的事实证据,又就同一问题提出异议的;(3)未提供有效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的;(4)主管部门已按程序受理投诉的同一事项;(5)已经或者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程序的;(6)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应当先对交易发起方提出异议的,告知异议方按程序先行提出;(7)其他不符合受理条件或超出职责权限的情形。4.澄清事项:招租人或交易集团对已发出的交易公告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公告截止时间至少3日前通过网站公布,不足3日的,应当顺延公告截止时间,涉及资格条件、租赁期限、租赁面积、租赁价格等核心条款变更,重新计算公告时间。5.意向承租人认为交易公告存在不明确、不清晰和前后不一致等问题的,可于公告期内采用书面或电话方式向交易集团咨询或反馈。6.其他情况说明:(1)意向承租方签约前应充分了解租赁标的本身及周边的相关情况,并认真研阅租赁信息的全部内容以及当地的政策,意向承租方自愿报名参加物业承租的,视为已对交易标的物查验、知悉并且了解标的物瑕疵,并同意承担该瑕疵带来的全部风险,交易实施机构对此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2)租赁期间承租方需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有关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等法律法规进行生产经营,承租方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需作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承担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和义务,确保承租方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消防等规定。承租方需建立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规范及相关台帐,成立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小组,自行配备义务消防队,积极配合主管部门监督检查工作,对存在安全隐患及时进行整改。(3)本次公开招租的行为是根据《深汕特别合作区区属国有企业资源性资产租赁综合监管的指导意见》(深汕发财通〔2025〕87号)规定的程序进行。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深汕分公司负责交易程序的组织工作。(4)出租方在招租公告中关于招租物业的描述情况是其真实意思表示,出租方保证本次招租的物业是指受托管理或掌握实际控制权的,按法律法规可用于租赁的物业。(5)招租公告中已注明该物业产权情况,意向承租方自愿报名参加物业承租的视为已知悉并认可该物业的产权情况,同意承担该瑕疵带来的全部风险。(6)承租方需完成本物业消防手续,并由承租方承担费用,报名参加物业招租的承租方不得以租赁物业消防未验收、主体未验收向招租人提出赔偿(补偿)的要求。(7)若物业因城市建设规划需要拆迁,招租人有权单方面解除租赁协议,承租方应无条件配合,且不得以此为由向招租人主张赔偿或补偿,造成承租方的一切损失由其自行承担。(8)水电设施等以现状移交,承租方不得以水电设施不齐全、未能满足其使用等为由,向招租人提出赔偿(补偿)。(9)意向方应充分对出租的物业进行现场踏勘、测量、确认现场情况,标的物业按现状进行出租,物业计租面积与实际面积存在偏差的,不影响出租物业的成交租金金额。(10)因上述物业产权情况及描述情况存在的瑕疵、出租方与原意向方的相关物业纠纷、出租方根据原合同及相关规定确定“优先承租权人”的相关事项均与交易平台无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