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向兴路28号-1物业出租
招标
发布时间:
2026-01-29
发布于
--
收藏
公告内容
项目编号
立即查看
项目预算
立即查看
采购单位
立即查看
供应商
立即查看
采购代理
立即查看
公告详情
您当前为:【游客状态】,公告详情仅对登录用户开放,
登录/注册
后查看完整商机。全国免费咨询热线:400-888-7022

公告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JC722600294 项目名称 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向兴路28号-1物业出租
起始日期 *开通会员可解锁* 00时00分00秒 结束日期 *开通会员可解锁* 18时00分00秒

资产信息

资产现状 未租 地址 1、宝安区沙井街道步涌向兴路28号-1 公摊: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步涌向兴路28号-1 公摊2、宝安区沙井街道步涌社区同富裕工业区德升电子厂B厂(大兴二路德升厂2号厂):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步涌社区同富裕工业区德升电子厂B厂(大兴二路德升厂2号厂)
面积/数量 1、宝安区沙井街道步涌向兴路28号-1 公摊:65.31平方米2、宝安区沙井街道步涌社区同富裕工业区德升电子厂B厂(大兴二路德升厂2号厂):7409.69平方米 权属情况 1、宝安区沙井街道步涌向兴路28号-1 公摊:有权属说明2、宝安区沙井街道步涌社区同富裕工业区德升电子厂B厂(大兴二路德升厂2号厂):有房产(土地)证
资产性质 厂房类 是否涉及优先承租权

招租信息

出租期 8年(具体租赁期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 响应有效期 90个自然日
免租期 4个月(免租期含在租赁期限内 ) 租金是否含税
签订合同期限 《成交通知书》出具后30个自然日 招租底价 25元/平方米/月
租金的递增 租金第四年为人民币27.25元/平方米/月(含税),即在上一区间月租金的基础上递增9% 租金支付方式 月付
资产用途限定 厂房(工业)
履约条件 1、物业接受整体承租。房屋装修图纸须经出租方审查同意,且不得损害房屋主体结构,影响房屋使用安全。2、承租方在承租期间,应当遵守国家、省市及出租方的消防安全规定及生产安全规定,负责物业使用期间的消防安全。3、如承租方违约,出租方有权没收租赁保证金,租赁保证金如不足以弥补出租方损失的,承租方还需赔偿出租方损失。4、到期退租,承租方应按时缴清租金及各项费用。 5、物业以现状交付,承租方需自行解决所需装修、空调等一切工程问题,承担租赁物业的相关投资。合同签订后,承租方必须自费、自行办理有关装修、消防、卫生、质检等报建、审批手续,经主管部门验收通过并取得有效证件。6、水电费按实际情况结算。7、租赁期满后,租赁物业内外未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以及可移动动产,由承租方自行拆除和搬离,租赁物业内外已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以及水电等各种设施设备、电缆、变压器、电梯以及不动产全部归出租方所有,承租方不得拆除和搬离(出租方要求承租方拆除、搬离并恢复原状的除外)。8、租赁物业所涉及的房屋租赁税、租赁管理费由承租方承担,物业所须的物业管理费按现行社区物业收费标准缴交。9、所经营项目如需有关部门审批,须获得审批。10、承租方承租本物业,不得改变物业用途或发生实际经营行为与出租方案不一致等行为。11、本物业承租方需完成本物业消防手续,并由承租方承担费用,报名参加物业承租的承租方不得以租赁物业消防未验收向出租方提出赔偿或补偿要求。12、承租方不得对租赁物业进行加建或者进行任何违建。13、租赁期间,如出租方需对租赁物业进行旧城改造、城市更新等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出租方提前六个月通知承租方,出租方可单方解除本合同,出租方退还租赁保证金给承租方,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出租方对承租方不做任何赔偿。14、租赁期间,非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将租赁物业全部或部分转租予他人。实施转租行为,应遵守如下条款:(1)物业转租应符合政府相关管理规定;(2)物业转租应由出租方、承租方、次承租人签订三方租赁合同;(3)涉及产业用房的转租,应当在转租前报经街道监管机构同意,承租方不得实施虚增面积、违法加收水电费等行为;(4)转租不得改变物业原有用途;(5)转租租期不得超过本合同的剩余租期;(6)本合同发生变更、解除或者终止的,因转租而签订的三方租赁合同应随之发生变更、解除或者终止;(7)次承租人不得就租赁物业再行转租。如承租方或次承租人违反上述任一条款,出租方有权单方面解除租赁合同和因转租而签订的三方租赁合同,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及任何责任概由承租方自行承担,与出租方无关。若因此造成出租方损失,承租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15、承租方出现违反租赁合同约定的违约情形或其他法定违约情形的,经出租方合理催告仍不整改,出租方有权采取停水停电措施,因出租方采取相关措施而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其他补充说明 一、投标及开标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2、登录/注册:首次登录的投标人须提前注册,有关要求可在登录界面点击【用户帮助】下载【统一用户中心用户注册(登录)手册】,投标人登录阳光租赁系统(https://trade.szggzy.com/ggzy/center/#/login)获取交易文件,并按照交易文件要求编辑投标文件。3、电子交易文件获取方式:“阳光租赁平台”是投标人获取电子交易文件的唯一合法渠道。4、“响应文件编制工具”及“CA平台”获取方式:在阳光租赁平台-服务指南-资料下载(https://rent.szexgrp.com/page/guide/guide.html)。5、电子投标操作流程,电子投标文件编制以及系统具体操作流程详见交易文件规定,以及阳光租赁平台-用户操作手册(下载网址:https://rent.szexgrp.com/page/guide/guide.html)。二、租赁物业概况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无;主体消防:有。2、原合同租赁期限到期日:*开通会员可解锁*。3、物业使用现状:空置。4、是否涉及优先承租权:否。5、租金支付方式:每月10日前以银行转帐至出租方银行账户的方式交纳当月租金。出租方收到租金后,开具发票。6、经营范围限制:不得从事违法经营活动。7、是否允许联合承租:否。

租赁费用相关信息

履约保证金金额 人民币40万元。履约保证金须待租赁合同到期且按合同约定履行相关条款后,方可不计利息退还。 其他 承租期间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物业管理费、租赁费等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交易方式

交易方式 单一来源谈判
公告期满,仅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采用单一来源谈判的交易方式
公告期满,无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本次交易失败

项目日程

文件开启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10时00分00秒 评审开始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10时00分01秒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10时00分00秒 答疑/澄清截止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00时00分00秒
异议/咨询截止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00时00分00秒

报名须知

报名方式 同时支持线上和线下报名
潜在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意向承租方须是依法注册并正常经营的企业。2、信用资质良好,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交易机构信息

名称 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宝安分公司 地址 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湖滨东路40号
联系人 隋经理;张经理 联系方式 *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出租方信息

名称 深圳市沙井茭塘股份合作公司

其他

特殊事项说明 一、意向承租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违约,交易机构有权对保证金进行处置,包括取消中标(成交)人资格,已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给交易机构造成损失的,中标(成交)人应当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1、在交易公告规定的投标/响应截止后撤销交易文件或者作出撤销交易实质行为的;2、在被确定为成交人后无故放弃中选资格或存在未按交易文件要求签订合同等不参与后续交易活动情形的;3、经相关主管部门或评审委员会认定响应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的;4、经相关主管部门或评审委员会认定响应方提供虚假主体材料或证明文件的;5、存在其他违法违规或违反交易文件约定情形的。二、意向承租方如认为单一来源谈判文件存在不明确、不清晰和前后不一致等问题,要求对单一来源谈判文件作出澄清的,必须在招租公告规定的答疑截止时间前以书面方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提交给交易机构。意向承租方认为招租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自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出租方、交易机构等提出异议。三、根据《深圳市宝安区集体资产管理局关于印发《宝安区集体物业招商招租管理办法》等3项制度的通知》(深宝集资〔2025〕6号)等有关规定,委托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宝安分公司采用单一来源谈判方式进行招租,交易服务费按照《关于印发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深交易〔2023〕69 号)要求收取,由承租方支付。四、交易保证金人400000民币元由意向承租方交给出租方指定账户。意向承租方须在谈判前向出租方交纳交易保证金。五、本项目邀请深圳市新晶实业有限公司为意向承租方参与单一来源谈判。
潜在客户预测
点击查看详情>
合作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