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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基本信息
| 项目编号 | JC522600286 | 项目名称 | 福宁高新产业园区C栋5楼、第一工业村V栋1座501、504、601-604B楼 |
| 起始日期 | *开通会员可解锁* 00时00分00秒 | 结束日期 | *开通会员可解锁* 18时00分00秒 |
资产信息
| 资产现状 | 未租 | 地址 | 1、福宁高新产业园区C栋5楼: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福宁高新产业园区C栋5楼2、第一工业村V栋1座501、504、601-604B楼: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第一工业村V栋1座501、504、601-604B楼 |
| 面积/数量 | 1、福宁高新产业园区C栋5楼:2031.2平方米2、第一工业村V栋1座501、504、601-604B楼:321.00平方米 | 权属情况 | 有权属说明 |
| 资产性质 | 1、福宁高新产业园区C栋5楼:厂房类2、第一工业村V栋1座501、504、601-604B楼:住宅类 | 是否涉及优先承租权 | 否 |
招租信息
| 是否允许转租,分租 | 否 | 出租期 | 5年(含装修期) |
| 响应有效期 | 120个自然日 | 免租期 | 1个月 |
| 签订合同期限 | 《成交通知书》出具后15个工作日 | 招租底价 | 1、福宁高新产业园区C栋5楼:31元/平方米/月;2、第一工业村V栋1座501、504、601-604B楼:16元/平方米/月; |
| 租金的递增 | 自第2个合同年开始租金每1个合同年递增3% | 租金支付方式 | 月付 |
| 是否允许承租方进行二次装修 | 是 | 资产用途限定 | 1、福宁高新产业园区C栋5楼:厂房(办公、住宅);2、第一工业村V栋1座501、504、601-604B楼:宿舍(住宅); |
| 履约条件 | 1.不可改造厂房结构及遵守合同及补充协议的其他事项。2.出租方以现状交付物业及相关设施,如承租方需要对消防设施、水电设施及其他设施进行改造,一切费用及责任由承租方自行负责。3.租赁期间,承租人如需办理《房屋租赁凭证》,由出租方协助配合办理,办理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及责任由承租人自行承担。承租人应在办理《房屋租赁凭证》前将出租方配合承租人办理该项业务所需支付的相关税、费金额向出租方提前支付,否则出租方将有权拒绝配合承租人办理《房屋租赁凭证》。4.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方有权利解除或者变更租赁合同,且不赔偿承租人损失:政府征收、征用、收回、拆除租赁房屋的;城市更新、产业升级、重大项目落地、重大安全隐患整治等原因致使租赁合同无法履行的。5. 在租赁过程中如发现房屋主体结构存在安全隐患,应及时报告出租方,提请出租方进行隐患整治,承租方应无条件配合安全隐患整治工作,自行承担整治期间内的经济损失,并不得擅自进行房屋结构安全排查、检测和整治等行为,如承租方在出租方未知情的情况下擅自作出以上行为的,一切损失由承租方承担;对于屡次违反安全管理规定和拒不整改安全隐患的,出租方可提前终止租赁合同,且不赔偿承租方损失。6.出租方应将厂房租赁区域内电供应设施提供给承租方使用(/千伏安变压器容量),承租方厂房每月按电相关部门收费标准直接向供电部门缴纳费用,逾期不交电费所产生的后果及责任全部由承租方承担。7.出租方仅提供租赁场所,其他改造功能业务由承租方自行与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沟通办理,出租方仅提供相关资料(如有)。相关资料包括:房产证(如有)、建筑设计图纸(如有)、平面图(如有)、消防验收证明(如有)等。 | ||
| 其他补充说明 | 1、是否允许联合承租:否; | ||
租赁费用相关信息
| 履约保证金金额 | 租赁保证金为两个月合同末期租金、管理费金额外,水电保证金¥10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万元整)、装修保证金¥5000.00元(大写人民币伍仟元整整) | 物业管理费 | 1、福宁高新产业园区C栋5楼:2.10元/㎡/月。物业管理费递增方式与物业租金的条款相同;2、第一工业村V栋1座501、504、601-604B楼:1.90元/㎡/月。物业管理费递增方式与物业租金的条款相同; |
交易方式
| 交易方式 | 公开竞价(多轮报价) | ||
| 公告期满,仅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 经公开招租只有一个符合条件的报名者,经出租方领导班子审定后,可采取直接出租或终止公开招租行为,重新招租。物业最终成交价不得低于物业招租底价。该招租程序最终解释权归出租方所有。 | ||
| 公告期满,无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 由出租方决定招租程序,程序有以下两种方式:1、不变更招租条件,每次延长信息公告期限不少于5个工作日(具体公告期限以出租方要求为准),未征集到则继续延长公示期直到征集到意向方。2、直接终止公开招租行为,重新进行公开招租。该招租程序最终解释权归出租方所有。 | ||
报名须知
| 报名方式 | 同时支持线上和线下报名 | ||
| 潜在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 1.竞价人为在中国大陆境内(不包含港、澳、台地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营业执照未被吊销或注销,未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2.竞价人承诺无违反诚实信用等不良记录,竞价人没有受到政府相关部门责令停产、停业的行政处罚或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如有以上情形经查实招租人有拒绝其竞价的权利。3.竞价人需承诺不得从事:①国家明令禁止生产、经营的行业;②污染、噪音等不符环境保护要求的行业;③消防、环境卫生等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行业;④三无、高危、粉尘、易燃易爆、环境污染、制衣、电池、电镀等对环境安全有影响的行业。⑤必须是企业用于自己生产经营使用,杜绝分租或转租。4.竞价人须承诺一旦承租本物业后不得进行转租、分租,如竞价人承租后有以上行为,招租人可马上没收其租赁保证金,并解除租赁合同。5.竞价人承诺无违反合同约定的情况(如欠租、不服从安全生产管理等)。6.竞价人须承诺未经招租人书面同意,承租人在6个月内不得进行股权变更或经营范围变更,如违反上述情况,招租人有权没收租赁保证金,并解除合同。7.为降低产业性用房的租赁风险,竞价人须为实体经营主体,招租方可对参与本项目的竞价人进行实地考察,具体审核结果以招租人考察意见为准(提供场地证明材料,如为自有物业须提供产权证明复印件,如为租赁物业须提供租赁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地址、租赁期、双方签字盖章页等,均加盖公章)8.竞价人须为 “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或“四上企业”或“专精特新企业”或上市公司。 | ||
| 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 竞价人需提供的证明材料(均需加盖公章):1、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工商查询信息打印件(参考网址: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2、提供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截图(网址:http://zxgk.court.gov.cn/shixin/);3、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①行政处罚信息、②经营异常名录信息、③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息的查询截图(网址: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4、提供竞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第2-6条的承诺;5、提供竞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第7条要求的实体经营场地证明材料,如为自有物业须提供产权证明复印件,如为租赁物业须提供租赁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地址、租赁期、双方签字盖章页等;6、提供竞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第8条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7、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扫描件。8、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扫描件(如有)。 | ||
| 资格审查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开通会员可解锁* 18时00分00秒 | ||
交易保证金
| 金额 | 105,000元 | ||
| 收款信息 | 请有意向的潜在承租方登录阳光租赁平台,根据平台操作指引选择有意向的招租项目进行报名和缴纳招租保证金(阳光租赁平台地址:https://trade.szggzy.com/ggzy/center/#/login) | ||
| 交易保证金交纳截至时间 | *开通会员可解锁* 18时00分00秒 | ||
交易机构信息
| 名称 | 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宝安分公司 | 地址 | 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湖滨东路40号 |
| 联系人 | 龙经理;张经理 | 联系方式 | *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
出租方信息
| 名称 | 深圳市福宁工业有限公司 | ||
| 地址 | 深圳市宝安区福海街道新田社区征程一路福永第一工业村4号一层 | ||
其他
| 特殊事项说明 | 1.本次公开招租的行为是参照《宝安区属国企物业招商招租管理办法(2025年修订)》(深宝国资[2025]42号)有关文件规定的程序进行。交易机构仅负责交易程序的组织工作。2.出租方在招租公告及招租文件中关于招租物业的描述情况是其真实的意思表示,因上述物业产权情况及描述情况存在的瑕疵,出租方与原承租方的相关物业纠纷,出租方根据原合同及相关规定确定“优先承租权人”的相关事项均与交易机构无关。3.若因搬迁、检测等因素未按招租规定的时间期限交付的,不属于招租人违约,以实际交付时间计租。4.交易机构按照约定提供交易服务,但因出租方与承租方未按照最终确定的条件及时签订书面合同,或者非交易机构原因导致本次交易终止的,交易机构有权不予退还交易服务费,或要求出租方承担交易机构已提供服务的合理费用。经出租方书面确认,承租方出现要被没收交易保证金的情形时,若交易机构尚未收取交易服务费的,可以在交易保证金中扣除交易服务费;已收取交易服务费的,没收的交易保证金由出租方按相关规则处置。5.交易服务费须按以下标准收取:《关于印发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深交易〔2023〕69 号)。6.意向承租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违约,交易机构有权对保证金进行处置,包括取消中标(成交)人资格,已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交易机构在扣除交易服务费后按照出租方要求处置剩余保证金。给交易机构造成损失的,中标(成交)人应当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一)在交易公告规定的投标/响应截止后撤销交易文件或者作出撤销交易实质行为的;(二)在被确定为成交人后无故放弃中选资格或存在未按交易文件要求签订合同等不参与后续交易活动情形的;(三)经相关主管部门或评审委员会认定响应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的;(四)经相关主管部门或评审委员会认定响应方提供虚假主体材料或证明文件的;(五)存在其他违法违规或违反交易文件约定情形的。7.交易保证金处置方式:最终承租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宝安分公司收到交易服务费且最终承租方与招租方签订合同后,在办理退还交易保证金手续次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不计息原路返还。未被确定为承租方的意向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结果公示期满且无异议后,在办理退还交易保证金手续次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不计息原路返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