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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邦大厦第4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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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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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次变更信息

公告期满,无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不变更招租条件,每次延长信息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最多不超过2周期。 变更为 不延长公告期限,信息公告到期自行终结

公告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JC1Z2603953 项目名称 腾邦大厦第4层
起始日期 *开通会员可解锁* 09时00分00秒 结束日期 *开通会员可解锁* 18时00分00秒

资产信息

资产现状 未租 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红棉道11号腾邦集团大厦
面积/数量 5515.19平方米 权属情况 有房产(土地)证
资产性质 办公类 是否涉及优先承租权

招租信息

出租期 3年 响应有效期 120个自然日
免租期 5个月 签订合同期限 《成交通知书》出具后30个自然日
招租底价 341,942元/月 租金的递增 自第2个合同年开始租金每1个合同年递增3%
租金支付方式 月付 资产用途限定 仓储,物流仓储
履约条件 1、意向承租方需在公告期届满前交纳交易保证金,意向承租方如被确认为承租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在租赁合同签订后,提供合同扫描件,在承租方办理保证金退还手续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原路原额返还;未被确定为承租方的,在交易结果公示后的1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保证金原路原额返还。2、因成交人自身原因超出规定期限未能签订合同的,出租方有权认定成交人放弃承租资格,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由成交人承担。3、因使用经营场地而需办理的、符合政府主管部门规定的消防许可、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等全部相关证照和批文及备案文件,许可维持费用及其他必要支出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4、因承租方所售商品的质量问题导致人员受损和纠纷的,由承租方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与出租方无关。5、承租方不能从事违法生产、经营、运输、储存或使用危险物品的活动。6、承租方不可以分租、转租,否则出租方有权单方面解除租赁合同。7、承租方对其经营区域内环境卫生负责,不得有噪音污染、环境污染,自愿接受出租方的监督。8、本次公开招租物业在租赁期间涉及城市更新(旧改)、棚改政府征收、利益统筹、社会公共利益或城市建设需要等原因等情况需要终止合同的,拆迁补偿中与“承租方装修、搬迁”相关的部分,按政府规定或双方补充协议分配,“承租方不得主张其他额外补偿。”9、其他条款见出租方提交至交易机构的租赁合同参考版本,出租方有权在签订租赁合同之前对不影响租赁合同实质性条款作适当的调整;10、租赁保证金支付方式:两个月首年首月租金(以成交金额为准),需在合同签订时支付。11、承租方对上述物业现状及当地政策充分知情,并无任何异议。
其他补充说明 1、物业位于深圳市福田保税区桃花路腾邦物流大楼四层,计算租金面积合计为5515.19平方米。物业已办理房屋产权证书,不存在产权纠纷,物业按现状出租;2、异议事项:意向承租人对交易公告内容存在异议的,请于公告期内以书面方式(加盖公章)提出异议,逾期不予受理,异议材料可以采用现场或邮寄方式提交;3、意向承租人认为交易公告存在不明确、不清晰和前后不一致等问题的,可于公告期内采用书面形式邮寄或者现场递交疑问函(注明项目名称、疑问内容、疑问提出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并加盖公章),也可以电话方式向交易集团咨询或反馈;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承租;5、物业是否空置:是;6、意向承租人须在报名时间内登录阳光租赁平台,根据平台操作指引将交易保证金汇入到指定账户,汇款以到账时间为准,未按要求交纳交易保证金的,将导致"报名和资格审查"不通过;7、承租方应按照《缴费通知书》要求向交易集团支付交易服务费,交易服务费金额依据《关于印发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深交易〔2023〕69号)标准执行,按首年月租金*50%或租赁期内总租金1%(孰低原则)收取。

交易方式

交易方式 公开竞价(一次报价)
交易方式变更说明 信息公告期限内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时的处置方式:不变更招租条件,每次延长信息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最多不超过2周期;公告期满,如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采用协议成交方式;公告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含)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采取以下交易方式:采用公开竞价(一次报价)方式组织交易。
公告期满,仅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采用协议成交方式
公告期满,无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不延长公告期限,信息公告到期自行终结

报名须知

报名方式 同时支持线上和线下报名
潜在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意向承租方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成立且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包含个体工商户)。(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资料复印件)。注:总公司或者分公司只允许一家投标,不允许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以分公司名义参与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出具的愿为其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行为以及履约等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加盖总公司公章的授权函,以及提供总、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扫描件;2、不允许联合承租。
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意向承租方需提交以下材料(加盖公章):企业意向承租方(以下材料均需加盖公章):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资料扫描件;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居民身份证扫描件;3、(如有)授权参加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居民身份证扫描件;4、《意向承租方登记表》、《承诺函》(此两项模版由交易平台提供)。自然人(含个体工商户)(以下资料签字按指模或盖章):1、第二代身份证扫描件或相关身份证明文件;2、《意向承租方登记表》、《承诺函》(此两项模版由交易平台提供)。
资格审查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18时00分00秒

交易保证金

金额 1,030,000元
收款信息 请有意向的潜在承租方登录阳光租赁平台,根据平台操作指引选择有意向的招租项目进行报名和缴纳招租保证金(阳光租赁平台地址:https://trade.szggzy.com/ggzy/center/#/login)
交易保证金交纳截至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18时00分00秒

交易机构信息

名称 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福田分公司 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1006号深圳国际创新中心F座5楼(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福田分公司)
联系人 周工 联系方式 *开通会员可解锁*

出租方信息

名称 深圳市福芯产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保税区桃花路30号综合信兴大楼7楼

其他

特殊事项说明 1、意向承租方如有下列情形之一,取消承租资格,所交纳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交易集团在扣除交易服务费后,将剩余的保证金转给招租方:1.1在交易公告规定的投标/响应截止后撤销交易文件或者作出撤销交易实质行为的;1.2在被确定为最终承租方后,无故放弃中选资格的;1.3在被确定为最终承租方后,未按规定足额支付交易服务费的;1.4在被确定为最终承租方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1.5经相关主管部门认定意向方之间相互串通或影响公平竞争的;1.6经相关主管部门认定意向方提供虚假主体材料或证明文件的;1.7存在其他违法违规情形的。2、本次公开招租的行为是参照《深圳市国资委关于加强市属国有企业资源性资产租赁综合监管的指导意见》文件规定的程序进行。深圳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负责交易程序的组织工作。3、出租方在交易公告及交易文件中关于招租物业的描述情况是其真实意思表示,出租方保证本次招租的物业是指集体所有、受托管理或掌握实际控制权的,按法律法规可用于租赁的物业。4、意向承租方报名前应充分了解物业本身及周边的相关情况,并认真阅研招租信息的全部内容以及当地的政策,意向承租方自愿报名参加物业承租的,视为已对交易标的物查验、知悉并且了解标的物瑕疵,并同意承担该瑕疵带来的全部风险。5、承租方需完成本物业消防手续,并由承租方承担费用,报名参加物业招租的承租方不得以租赁物业消防未验收、主体未验收向出租方提出赔偿(补偿)的要求。6、承租方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政策、法律、法规,依法纳税,必须以承租方的名义按本招租信息内容为准办理工商税务注册登记,办妥各项审批手续。获准营业时,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消防、环保、卫生等相关审批验收文件复印件提交给出租方。7、如需装修及改建的报批、验收等手续及有关费用由承租方自行负责,承租方装修及改建必须达到政府或出租方标准或要求,并及时将消防等相关部门的审批,验收合格文件复印给出租方。8、若物业因城市建设规划或城市更新改造需要拆迁,出租方有权单方面解除租赁协议,承租方应无条件配合,拆迁补偿中与“承租方装修、搬迁”相关的部分,按政府规定或双方补充协议分配。9、水电设施等以现状移交,承租方不得以水电设施不齐全、未能满足其使用等为由,向出租方提出赔偿(补偿)。10、成交人应在获取成交通知书后30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否则视为放弃成交资格,所交纳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出租方有权重新出租物业,无需对成交人承担赔偿责任。11、意向方应充分对出租的物业进行现场踏勘、测量、确认现场情况,标的物业按现状进行出租,物业计租面积与实际面积存在偏差的,不影响出租物业的成交租金金额。12、该物业产权权利人为深圳市福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由深圳市福芯产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代管并签署租赁合同,租金及押金由深圳市福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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