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汕特别合作区四个街道中心区雨污分流工程项目建议书编制服务的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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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7-29
发布于
广东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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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汕特别合作区四个街道中心区雨污分流工程项目建议书编制服务自行采购公告

一、采购项目名称:深汕特别合作区四个街道中心区雨污分流工程项目建议书编制服务(项目编号:SSZXJY-2026-01859)。

二、采购项目需求

(一)项目概况

1.片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对深汕特别合作区鹅埠、小漠、鲘门、赤石街道中心区域实施雨污分流系统化改造,优化区域雨污管网布局,完善市政排水配套体系,规范雨污水收集、输送及排放流程,提升片区污水收集治理效能,持续改善片区水环境及人居环境。

2.斑鱼湖坑河道综合整治工程。结合片区水系现状、防洪标准及生态治理要求,对斑鱼湖坑河道中下游区段实施综合整治提升工程,优化河道行洪断面,梳理水系脉络,修复河道生态环境,提升河道防洪排涝能力。

3.鲘门河内涝治理及排涝设施建设工程。针对鲘门河片区现存内涝短板,在鲘门河河口新建排涝泵站枢纽,配套完善相关附属设施及排涝体系,有效解决片区积水内涝问题,全面强化区域防汛排涝安全保障能力。

(二)项目技术要求

1.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按要求编制本工程项目建议书报告、投资估算和相关工程图纸,包括本工程所有调查、踏勘、资料收集,成果评审,文件报批,及审批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所有修改等工作。

(2)按要求完成本工程涉及到项目建议书报告的其他相关工作。

(3)为建设单位提供项目相关咨询服务。

2.服务要求

(1)熟悉合作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水利综合规划》等规划情况,有能力根据规划建设情况开展设计工作;

(2)有能力与片区规划项目设计团队做好沟通协调工作,定期向我局汇报方案编制进度,根据项目进度安排,按时提交方案成果;

(3)工作成果满足国家、省、市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能作为后续设计开展的工作依据;

(4)完成采购人交办的和咨询项目有关的工作任务。

3.服务成果

按服务内容提供项目建议书成果文件(含电子版)和相关服务。

(三)项目商务要求

1.服务期限:2个月,最终服务期限以实际签订合同时间为准。

2.付款方式:

项目建议书编制服务费支付

1

首次

支付

提交全部项目建议书且通过专家评审后,支付项目建议书编制服务合同价的80%。

支付至项目建议书编制服务合同价的80%。

2

余款

支付

取得立项批复且履约评价后,按履约评价结果最多支付至项目建议书编制服务合同价的100%履约评价金额为合同价的10%,履约评价不合格的支付至合同价的90%,履约评价合格的支付至合同价的95%,中等的支付至合同价的98%,良好的支付至合同审定价的98%,优秀的支付至合同审定价的100%)。

累计支付至项目建议书编制服务合同价的90%~100%。

3.质量考核验收标准及违约金:由双方协商并写于合同内。

三、报价上限价要求

深汕特别合作区四个街道中心区雨污分流工程项目建议书编制服务购上限价为19.60

备注:合同价为暂定价,最终结算价以政府相关部门审定价为准。

四、供应商资格及报价材料要求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

(二)通过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的工程咨询单位(提供政府部门相关官方网站资质查询截图加盖公章)。

(三)项目负责人:提供近3个月社保购买记录及在职证明。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禁止转包。

(五)参与本项目报价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

(七)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

(八)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站截图并加盖公章)。

(九)提供企业近5年同类工程业绩一览表(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名称、建设单位名称、中标时间、合同价等);提供项目负责人近5年同类工程业绩一览表(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名称、建设单位名称、中标时间、合同价等)。

注:业绩提供不超过3项,如提供超过3项,按前3项计,业绩材料提供合同原件关键页、中标通知书等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同类工程业绩是指雨污管网或河道整治项目建议书编制相关业绩。

(十)提供拟派项目团队信息一览表(包括但不限于姓名、年龄、学历、职称、执业资格及证书编号)。

(十一)报价(响应)供应商在报价(响应)文件中提供加盖公章的《供应商基本情况表》(附件)。

注:以上需提供的材料均应加盖公章,未按要求提供或文字模糊难以辨识的均视为报价无效。

五、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重要提示:

1.报价单及《供应商基本情况表》按照统一模板填写(详看附件,附件需登录系统查看,如登录后查询不到,请致电*开通会员可解锁*,转1转7咨询自行采购人工客服)。

2.供应商报价为最终报价,最终采购方式由采购人负责解释。

3本公告期限: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开通会员可解锁*上午9:00至*开通会员可解锁*下午18:00期间将报价文件(含报价单及《供应商基本情况表》)发送至以下邮箱:

深汕特别合作区住建水务局局办:zjsw_swfyk@szss.gov.cn。

注:电子邮件报价文件命名格式为报价单位名称+报价项目名称+报价(万元)。

(3个工作日,公布当天不算)

4.采购人及区发改财政局有权对中标供应商就本项目资格条款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进行审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报价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三年内禁止参与本区政府采购活动的风险。

5.本询价公告及本项目采购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报价单位有义务在询价期间浏览深圳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szexgrp.com/jyfw/zfcg-view.html?id=zfcg,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公布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报价人。

七、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

单位名称: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住房建设和水务局

详细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仁和楼2栋

项目联系人:彭工

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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