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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安区商务局2026年度科技与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以旧换新政策资金评审服务项目
采购方案
为更好的履行我局主要职能职责,充分落实我局负责的科技与发展产业发展相关政策,贯彻落实《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深圳市财政局深圳市商务局关于印发<深圳市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提质增效实施方案(2026年)>的通知》(深发改〔2026〕107号)要求,安全有效使用区科技与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与以旧换新政策资金,现开展宝安区商务局2026年度科技与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以旧换新政策资金评审服务项目采购工作,接受有意向的服务机构报名。
一、项目名称
2026年度科技与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以旧换新政策资金评审服务项目
二、采购预算
不超过38万元。
三、评审方法
本项目定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分最高者即为中标单位,评分细则详见附件1。
四、采购内容
(一)服务内容
1.协助我局开展2026年度区科技与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内部评审工作,并分别按照不同子项内容出具书面审核意见;
2.协助我局开展2026年加力扩围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专项资金的内部评审工作,并分别按照不同子项内容出具书面审核意见;
3.提供上述项目的相关政策咨询服务,对政策的落地实施提供专业技术支持。
(二)服务要求
1.服务方式
包括评审服务、咨询服务等。
2.提交成果
形成的成果包括但不限于:
《XX项目审核意见书》(根据实际情况出具)
注:项目取得的阶段性及最终成果的所有权均属于采购人,未经采购人书面许可,不得擅自对外公开、使用或发表。
3.人员要求
(1)投标人自行负责团队成员的人身与财务安全;
(2)投标人需配备一支不少于8人(包含项目负责人1人)、且具有丰富经验的团队来开展此项目。保证至少一名成员全程跟踪,2小时内响应采购人来开展此项目,所配工作人员需为投标人正式聘用员工且相对稳定。为保证项目的顺利进行,投标人须合理安排研究工作和时间节点,项目组人员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同时还应互相合作,严格按照各项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开展工作。
3.项目拟使用的车辆、场地、工具、机器等要求
投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应具备车辆、电脑等办公仪器、设备及其他办公消耗品。
4.验收要求
完成全部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提供完整的项目成果(包括成果报告、电子和纸质文件及相关图片、数据等),配合完成履约评价并通过采购人验收合格。
(三)服务期限
1.项目服务期限:本项目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但因政府政策或不可抗力影响工作进度的,合同可中断履行,直至影响合同履行的情况消失为止,合同期限相应顺延。
2.售后服务期限:项目完成由采购人验收通过后进入售后服务期1年,中标人要在售后服务期限内提供本项目交付成果相关咨询、协调等技术支持。
五、投标单位资质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和“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http://zfcg.sz.gov.cn)查询信用记录,投标人提供“本单位(公司)不存在《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深财规〔2023〕3号)列明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承诺书。
4.投标人应提供加盖公章的《供应商基本情况表》(详见附件),如发现资格审查存在以下情形的,则投标人资格审查不通过,不得参与本次自行采购活动。审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供应商的资质条件;(2)不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如有)是否为同一人或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或者是否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3)是否因违法行为而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等情形。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分包。
6.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未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
7.具有承接政府委托工作项目的经验。
8.从历年为我区同类项目提供服务的单位中择优选择且无关联关系。
六、响应文件要求
(一)响应文件和格式
1.政府采购响应声明书(附件2)
2.供应商报价一览表(附件3)
3.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
(1)供应商基本情况表(附件4);
(2)供应商单位营业执照(正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4)供应商单位相关服务经验或业绩证明等复印件,加盖公章;
(5)本项目要求的其他资质证明或服务证明、荣誉证书等材料,加盖公章。
4.服务承诺函,加盖公章(附件5);
5.本项目实施方案,包括对项目的理解、技术方案(含工作计划及成果清单)、质量保障措施及方案、违约承诺等内容,加盖公章;(可自行编写,格式自定)
6.拟安排项目的负责人情况(仅限一人),加盖公章(附件6);
7.拟安排项目的团队人员情况(项目负责人除外),加盖公章(附件7);
8.无关联交易承诺函(附件8);
9.其它响应文件要求的内容及供应商认为需要补充的内容(可自行编写,格式自定),加盖公章。
(二)文件的份数及装订、密封要求
1.供应商应准备响应文件一式七份,所有封袋上都应写明供应商的名称、项目名称。
2.响应文件均应使用A4纸统一装订,且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水书写或打印,并由供应商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签字。
3.响应文件必须密封,封面均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并在密封口骑缝加盖公章。
(三)响应文件的递交
1.供应商将响应文件按以上规定密封和标记后,按以下注明的地址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送至采购人单位。
2.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下午18:00;
地点:深圳市宝安区政府大楼315办公室
联系人:胡小姐,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四)响应文件的有效期限
响应文件从递交截止日起有效期为90天。
七、废标条款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即可定为废标:
1.供应商不满足本项目应具备的资质、经验。
2.响应文件无供应商盖章,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的。
3.响应文件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4.供应商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响应文件,或在一份响应文件中对同一采购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的,按采购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
5.供应商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恶意骗取中标或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
八、流标情形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本次采购流标。
1.供应商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
2.采购任务取消。
九、附件
1.评分细则表
2.政府采购响应声明书
3.供应商报价一览表
4.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5.服务承诺函
6.本项目负责人一览表
7.本项目团队成员一览表
8.无关联交易承诺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