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井街道民主社区锦程路2071号A1栋厂房、辅房(电房及门卫室)、A1厂房周边用地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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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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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JC722600188 项目名称 沙井街道民主社区锦程路2071号A1栋厂房、辅房(电房及门卫室)、A1厂房周边用地项目
起始日期 *开通会员可解锁* 00时00分00秒 结束日期 *开通会员可解锁* 18时00分00秒

资产信息

资产现状 在租 地址 1、绿点A1辅房-电房(沙井街道民主社区锦程路2071号):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绿点A1辅房-电房(沙井街道民主社区锦程路2071号)2、绿点A1厂房周边用地: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绿点A1厂房周边用地3、绿点A1辅房-门卫室(沙井街道民主社区锦程路2071号):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绿点A1辅房-门卫室(沙井街道民主社区锦程路2071号)4、绿点A1栋厂房(沙井街道民主社区锦程路2071号):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绿点A1栋厂房(沙井街道民主社区锦程路2071号)
面积/数量 1、绿点A1辅房-电房(沙井街道民主社区锦程路2071号):500.00平方米2、绿点A1厂房周边用地:5072.00平方米3、绿点A1辅房-门卫室(沙井街道民主社区锦程路2071号):232.00平方米4、绿点A1栋厂房(沙井街道民主社区锦程路2071号):18838.00平方米 权属情况 有权属说明
资产性质 1、绿点A1辅房-电房(沙井街道民主社区锦程路2071号):厂房类2、绿点A1厂房周边用地:其他类3、绿点A1辅房-门卫室(沙井街道民主社区锦程路2071号):厂房类4、绿点A1栋厂房(沙井街道民主社区锦程路2071号):厂房类 是否涉及优先承租权

招租信息

出租期 66月(租期自*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响应有效期 90个自然日
免租期 租金是否含税
签订合同期限 《成交通知书》出具后30个自然日 招租底价 564,612元/月(含税;厂房、辅房的租金为人民币26元/平方米/月(含税);A1厂房周边用地的租金为人民币11元/平方米/月(含税))
租金支付方式 月付 资产用途限定 其他(企业工业用地)
履约条件 1、物业接受部分承租。房屋装修图纸须经出租方审查同意,且不得损害房屋主体结构,影响房屋使用安全。2、承租方在承租期间,应当遵守国家、省市及出租方的消防安全规定及生产安全规定,负责物业使用期间的消防安全。3、如承租方违约,出租方有权没收租赁保证金,租赁保证金如不足以弥补我公司损失的,承租方还需赔偿出租方损失。4、到期退租,承租方应按时缴清租金及各项费用。 5、物业以现状交付,承租方需自行解决所需装修、空调等一切工程问题,承担租赁物业的相关投资。合同签订后,承租方必须自费、自行办理有关装修、消防、卫生、质检等报建、审批手续,经主管部门验收通过并取得有效证件。6、水电费按实际情况结算。7、合同期满后,租赁物业内所有固定装修必须完好并无偿移交给出租方。8、承租方自行承担报价风险,在中标后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我公司对租金进行减免。9、租赁物业所涉及的房屋租赁税、租赁管理费由承租方承担,物业所须的物业管理费按现行社区物业收费标准缴交。10、所经营项目如需有关部门审批,须获得审批。
其他补充说明 一、物业情况:物业地点位于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民主社区锦程路2071号A1栋厂房、辅房(电房及门卫室)、A1厂房周边用地物业。建筑面积为24642平方米。其中A1栋厂房面积为18838平方米;A1辅房面积为732平方米;A1厂房周边用地面积为5072平方米。(上述物业的具体面积以测绘数据为准)。租赁用途为企业工业用地。物业权属为深圳市沙井民主股份合作公司的集体物业,租赁物业未取得房地产权证,有相关权属说明。物业目前由绿点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使用。经营范围限制:不得从事违法经营活动。二、投标及开标:(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2)登录/注册:首次登录的投标人须提前注册,有关要求可在登录界面点击【用户帮助】下载【统一用户中心用户注册(登录)手册】,投标人登录阳光租赁系统(https://trade.szggzy.com/ggzy/center/#/login)获取交易文件,并按照交易文件要求编辑投标文件。(3)电子交易文件获取方式:“阳光租赁平台”是投标人获取电子交易文件的唯一合法渠道。(4)“响应文件编制工具”及“CA平台”获取方式:在阳光租赁平台-服务指南-资料下载(https://rent.szexgrp.com/page/guide/guide.html)。(5)电子投标操作流程,电子投标文件编制以及系统具体操作流程详见交易文件规定,以及阳光租赁平台-用户操作手册(下载网址:https://rent.szexgrp.com/page/guide/guide.html)。

租赁费用相关信息

履约保证金金额 租赁保证金:人民币壹佰壹拾贰万玖仟贰佰贰拾肆元整(小写¥1129224.00元) 其他 按实际发生缴交。

交易方式

交易方式 单一来源谈判
公告期满,仅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以单一来源谈判方式组织交易
公告期满,无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本次交易失败

项目日程

文件开启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10时00分00秒 评审开始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10时00分01秒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10时00分00秒 答疑/澄清截止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00时00分00秒
异议/咨询截止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00时00分00秒

报名须知

报名方式 同时支持线上和线下报名
潜在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承租方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2、承租方信用资质良好,信用不存在污点,不存在不良信用记录或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3、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均需加盖公章:1、营业执照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有);4、信用承诺函。

交易机构信息

名称 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宝安分公司 地址 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湖滨东路40号
联系人 龚经理;黄经理 联系方式 *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出租方信息

名称 深圳市沙井民主股份合作公司

其他

特殊事项说明 1、本项目邀请绿点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为意向承租方参与单一来源谈判。2、意向承租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违约,交易机构有权对保证金进行处置,包括取消中标(成交)人资格,已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交易机构在扣除交易服务费后按照出租方要求处置剩余保证金。给交易机构造成损失的,中标(成交)人应当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一)在交易公告规定的投标/响应截止后撤销交易文件或者作出撤销交易实质行为的;(二)在被确定为成交人后无故放弃中选资格或存在未按交易文件要求签订合同等不参与后续交易活动情形的;(三)经相关主管部门或评审委员会认定响应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的;(四)经相关主管部门或评审委员会认定响应方提供虚假主体材料或证明文件的;(五)存在其他违法违规或违反交易文件约定情形的。3、招租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招租公告截止时间前3日,意向承租方如认为单一来源谈判文件存在不明确、不清晰和前后不一致等问题,要求对单一来源谈判文件作出澄清的,必须在招租公告规定的答疑截止时间前以书面方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提交给交易机构。4、意向承租方认为招租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自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出租方、交易机构等提出质疑。5、根据《深圳市宝安区集体资产管理局关于印发《宝安区集体物业招商招租管理办法》等3项制度的通知》(深宝集资〔2025〕6号)等有关规定,委托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宝安分公司采用单一来源谈判方式进行招租,交易服务费按照《关于印发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深交易〔2023〕69号)要求收取,由承租方支付。6、本项目交易保证金人民币壹佰壹拾贰万玖仟贰佰贰拾肆元整(小写¥1129224.00元),由出租方收取。7、承租方承租本物业,不得改变物业用途或发生实际经营行为与招租方案不一致等行为。8、本物业承租方需完成本物业消防手续,并由承租方承担费用,报名参加物业承租的承租方不得以租赁物业消防未验收向出租方提出赔偿或补偿要求。9、承租方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政策、法律、法规,依法纳税,必须以承租方的名义按本招租信息内容为准办理工商税务注册登记,办妥各项审批手续。获准营业时,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消防、环保、卫生等相关审批验收文件复印件提交给出租方。10、如需装修及改建的报批、验收等手续及有关费用由承租方自行负责,承租方装修及改建必须达到政府或出租方标准或要求,并及时将消防等相关部门的审批,验收合格文件复印给出租方。11、承租方应在成交结果公示期满后的30日内签订租赁合同,否则视为承租方违约,出租方有权不予退还交易保证金,并重新出租物业,且无需对承租方承担赔偿责任。12、承租方应加强消防设施建设、消防手续报批及消防安全工作,加强装修管理和生产安全管理,承担安全责任,如发生安全事故的,与出租方无关,造成出租方损失的,应赔偿损失。13、水电设施等以现状移交,承租方不得以水电设施不齐全、未能满足其使用等为由,向出租方提出赔偿(补偿)。14、承租方不得对租赁物业进行加建或者进行任何违建。15、租赁期间,租赁物业如因规划、政策法规性征用、拆除或不可抗力的因素,政府进行规划建设或旧城改造致使本项目无法履行,本合同自动解除。承租方仅享有搬迁补偿款,其他补偿款归出租方所有(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费用:土地赔偿款、安置补助费、附着物补偿费等其他费用)。16、其他条款见出租方提交的租赁合同版本,出租方有权在签署前对租赁合同版本中不影响各方权利义务的内容作适当的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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