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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及图书资料整理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党政办公室历史声像档案及图书资料整理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
本项目预算金额拟控制在*开通会员可解锁*元以内。
采购单位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党政办公室。
二、采购需求(详见附件)
三、投标资格要求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方,另深圳市企业需提供深圳信用网(www.szcredit.org.cn)信用报告。
(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文化类服务企业、机构,提交企业或者机构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三)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四)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
四、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
评审方式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投标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下午18:00(北京时间)
(二)递交方式
(三)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崔工,*开通会员可解锁*
(四)有效投标不足3家的(投标的供应商不足3家或通过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的投标商不足3家的),本项目公开征集失效。
(五)对本项目有争议的,由采购人处理。
特此公告。
附件
一、采购项目概况
对我区历史声像档案及图书资料进行规范整理,确保档案内容充实、齐全、完整,实现档案资源标准化整理、安全化保管、数字化存储、便捷化利用、规范化管理,提升档案管理效率与服务能力。
二、项目管理和服务要求
(一)项目服务内容
(1)协助完成不少于15000张照片档案的整理和数字化工作,整理人员需按照《照片档案管理规范》(GB/T 11821-2002)、《数码照片归档与管理规范》(DA/T 50-2014)、《照片类电子档案元数据方案》(DA/T 54-2014)规定进行分类、鉴定、编号、扫描/拍摄、图像处理、色彩还原、格式标准化、数据挂接、数据备份等工序。
- 分辨率:纸质照片≥600dpi;珍贵/放大≥1200dpi;底片≥1500dpi(珍贵2000–3000dpi);
- 色彩:彩色24位RGB;黑白8位灰度;珍贵底片16位灰度;
- 格式:长期TIFF(LZW无损);利用JPEG(≤10:1);
- 元数据:档号、题名、拍摄时间/地点/人物、分辨率、格式、大小。
(2)协助完成不少于10条视频的整理和数字化工作,整理人员需按照《录音录像档案数字化规范》(DA/T 62-2017)、《录音录像档案管理规范》(DA/T 78-2019) 、《录音录像类电子档案元数据方案》(DA/T 63-2017)进行清点、登记、内容核验、著录、编目、转录、格式转换等工序。
- 标清(VHS/3/4带):≥720×576,25fps,≥6Mbps;
- 高清(DV/DVD):≥1920×1080,25fps,≥12Mbps,4:2:2;
- 珍贵:4K,10bit,≥40Mbps;
- 编码:长期MXF(无损);利用H.264/MP4;
- 元数据:档号、题名、时长、拍摄时间/地点、分辨率、码率、载体类型 。
(3)协助完成不少于350册图书资料的整理及数字化工作,整理人员需按照《中国图书馆分类法》、《纸质档案数字化规范》(DA/T 31-2017)进行分类、排序、编号编目、著录、编目质检、扫描、图像处理、索引著录、数据录入、挂接、总质检、归还上架、数据备份等工序。
- 分辨率:普通≥300dpi;永久/珍贵≥600dpi;文字密集≥400dpi;
- 色彩:彩色24位RGB;黑白8位灰度;
- 格式:长期TIFF(无损);利用PDF/A、JPEG(≥80%品质);
- 元数据:按DA/T 18著录,含档号、题名、时间、载体、分辨率。
(4)采购人安排的其他与档案资料整理相关工作。
(二)项目商务要求
1.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
2.付款方式:合同分两期支付,首期合同款(合同总额的40%)于签订合同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支付,第二期合同款(合同总额的60%)于项目验收合格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支付。
3.质量考核验收标准:符合《中国图书馆分类法》、《纸质档案数字化规范》、《档案著录规则》(DA/T 18-1999) 、《档号编制规则》(DA/T 13-2022)、《照片档案管理规范》(GB/T 11821-2002)、《数码照片归档与管理规范》(DA/T 50-2014)、《录音录像档案管理规范》(DA/T 78-2019) 、《录音录像档案数字化规范》(DA/T 62-2017)、《照片类电子档案元数据方案》(DA/T 54-2014)、《录音录像类电子档案元数据方案》(DA/T 63-2017) 等国家或行业最新相关标准。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方,另深圳市企业需提供深圳信用网(www.szcredit.org.cn)信用报告。
(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文化类服务企业、机构,提交企业或者机构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三)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四)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
四、评标定标方法
最低价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