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围第三工业区27栋及E栋宿舍2-6层物业-2025
招标
发布时间:
2025-11-14
发布于
--
收藏
公告内容
项目编号
立即查看
项目预算
立即查看
采购单位
立即查看
供应商
立即查看
采购代理
立即查看
公告详情
您当前为:【游客状态】,公告详情仅对登录用户开放,
登录/注册
后查看完整商机。全国免费咨询热线:400-888-7022

公告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JC722508940 项目名称 兴围第三工业区27栋及E栋宿舍2-6层物业-2025
起始日期 *开通会员可解锁* 00时00分00秒 结束日期 *开通会员可解锁* 18时00分00秒

资产信息

资产现状 在租 地址 1、房产建筑物: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第三工业区E栋宿舍二至六楼2、房产建筑物: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第三工业区兴业一路2号27栋厂房1-5层
面积/数量 1、房产建筑物:1997.00平方米2、房产建筑物:5221.76平方米 权属情况 有权属说明
资产性质 1、房产建筑物:住宅类2、房产建筑物:厂房类 是否涉及优先承租权

招租信息

出租期 5年(从*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止) 响应有效期 90个自然日
免租期 租金是否含税
签订合同期限 《成交通知书》出具后10个自然日 招租底价 199,359.04元/月(从*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止,厂房物业面积:5221.76 平方米,租金单价为人民币29元/平方米/月,租赁管理费为人民币1元/平方米 月,每月租金为人民币151431.04元,每月租赁管理费为人民币5221元,月租金 租赁管理费含税。宿舍物业面积:1997平方米,租金单价为人民币24元/平方米 月,每月租金为人民币47928元,月租金含税。)
租金的递增 物业月租金从第3年递增10%,租赁管理费不递增。 租金支付方式 月付
资产用途限定 厂房,住宅
履约条件 1、承租方租赁该物业只作合法用途。2、不得改变租赁用途。3、因该租赁物业位于出租方近年计划实施旧改项目的地块上,如出租方进行旧城改造、城市更新等房地产开发项目需收回该租赁物业的,必须提前3个月书面通知承租方后,可单方解除合同,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承租方需在3个月的通知期届满前无条件配合搬迁、腾空租赁物业交还出租方,且不得向出租方主张其他任何赔偿或补偿。4、该物业不得整体二次转租或采用其他形式更换租赁用途。5、租赁物业的消防及装修等报建手续及费用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与出租方无关。6、由出租方统一购买租赁期限内物业保险,险种为财产险,受益人为出租方。7、物业不得由承租方分租、转租。如发现承租方在使用物业过程中存在分租或转租行为的,出租方有权责令承租方进行整改,并要求承租方按分租或转租期间每月(不足一个月按一个月计算)租金的1.5倍作为对出租方承担违约责任。如在出租方规定期限内承租方仍不改正的,出租方可以单方终止租赁合同,租赁保证金不予退回,承租方应在收到出租方解除租赁合同通知书之日起10 工作日内搬离,退回所租赁物业,同时出租方有权追究承租方的违约责任。
其他补充说明 一、投标及开标(一)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二)登录/注册:首次登录的投标人须提前注册,有关要求可在登录界面点击【用户帮助】下载【统一用户中心用户注册(登录)手册】,投标人登录阳光租赁系统(https://trade.szggzy.com/ggzy/center/#/login)获取交易文件,并按照交易文件要求编辑投标文件。(三)电子交易文件获取方式:“阳光租赁平台”是投标人获取电子交易文件的唯一合法渠道。(四)“响应文件编制工具”及“CA平台”获取方式:在阳光租赁平台-服务指南-资料下载(https://rent.szexgrp.com/page/guide/guide.html)。(五)电子投标操作流程,电子投标文件编制以及系统具体操作流程详见交易文件规定,以及阳光租赁平台-用户操作手册(下载网址:https://rent.szexgrp.com/page/guide/guide.html)。

租赁费用相关信息

履约保证金金额 承租方在五个工作日内交纳(¥806628元)作为物业租赁保证金。 物业管理费 厂房物业管理费:1 元/㎡/月

交易方式

交易方式 单一来源谈判
公告期满,仅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采用单一来源谈判的交易方式
公告期满,无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交易失败

项目日程

文件开启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15时00分00秒 评审开始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15时00分01秒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15时00分00秒 答疑/澄清截止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00时00分00秒
异议/咨询截止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00时00分00秒

报名须知

报名方式 同时支持线上和线下报名
潜在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承租企业依法成立并合法存续、承租企业不得被纳入失信被执行名单。
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二)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复卬件; (三)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四)提供企业不得被纳入失信被执行名单承诺函(格式自拟)。

交易机构信息

名称 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宝安分公司 地址 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湖滨东路40号
联系人 黄工;苏工 联系方式 *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出租方信息

名称 深圳市兴围股份合作公司

其他

特殊事项说明 一、意向承租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违约,交易机构有权对保证金进行处置,包括取消中标(成交)人资格,已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交易机构在扣除交易服务费后按照出租方要求处置剩余保证金。给交易机构造成损失的,中标(成交)人应当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一)在交易公告规定的投标/响应截止后撤销交易文件或者作出撤销交易实质行为的;(二)在被确定为成交人后无故放弃中选资格或存在未按交易文件要求签订合同等不参与后续交易活动情形的;(三)经相关主管部门或评审委员会认定响应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的;(四)经相关主管部门或评审委员会认定响应方提供虚假主体材料或证明文件的;(五)存在其他违法违规或违反交易文件约定情形的。二、意向承租方如认为单一来源谈判文件存在不明确、不清晰和前后不一致等问题,要求对单一来源谈判文件作出澄清的,必须在招租公告规定的答疑截止时间前以书面方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提交给交易机构。意向承租方认为招租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自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出租方、交易机构等提出质疑。三、根据《深圳市宝安区集体资产管理局关于印发 等 5 项制度的通知》(深宝集资〔2024〕5 号)等有关规定,委托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宝安分公司采用单一来源谈判方式进行招租,交易服务费按照《关于印发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深交易〔2023〕69 号)要求收取,由承租方支付。 四、交易保证金人民币806628元由意向承租方交给出租方指定账户。意向承租方须在谈判前向出租方交纳交易保证金。 五、本项目邀请深圳市庆丰电子有限公司为意向承租方参与单一来源谈判。 六、原合同租赁期限到期日:*开通会员可解锁*
潜在客户预测
点击查看详情>
合作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