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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滁州市苏滁产业投资有限公司苏州路与双城路交叉口西北侧地块开发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日。
项目名称:苏州路与双城路交叉口西北侧地块开发项目
项目建设地点:滁州市中新苏滁高新区苏州路与双城路交叉口西北侧
建设单位:滁州市苏滁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海盈生态环境研究院(南京)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中新苏滁高新区苏州路与双城路交叉口西北侧,项目规划占地面积约3000平方米,新建站房建筑面积390.40平方米、罩棚建筑面积273.90平方米,设置储油罐4个总容量120立方米,其中汽油罐3个共90立方米,柴油罐1个30立方米;设置5个充电设施、1台洗车机和4台加油机等设备。项目建成运营后,预计可形成年加油量2000吨,其中加汽油约1200吨、加柴油约800吨的经营规模。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
本项目采用的油气回收系统主要由卸油油气回收系统和分散式加油油气回收系统组成,油气回收系统回收效率不低于95%,能有效收集绝大部分油气,未收集的油气以无组织形式可达标排放,对大气环境影响可接受。
2、废水
本项目所在地已纳入市政污水管网,本项目地坪冲洗废水、站区地表雨水采用隔油池处理达标后,与经化粪池处理达标后的生活污水,一并经厂区总排口接管至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滁州市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处理后废水排放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和滁州市第二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
3、噪声
采用合理布局、绿化等措施后厂界噪声排放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区标准,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
项目危险废物临时贮存场所应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有关规定,设置防风、防雨、防晒、防腐、防渗漏等措施和相关收集措施。危险废物应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危险废物的运输应采取危险废物转移“五联单”制度,防止危险废物污染事故发生。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苏州路与双城路交叉口西北侧地块开发项目报批公示正文(终稿).pdf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办理部门:中新苏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企业服务局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通讯地址: 安徽省滁州市徽州南路1999号中新苏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