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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德润肥业有限公司生物质热风炉扩建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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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德润肥业有限公司生物质热风炉扩建项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分局对吉林省德润肥业有限公司生物质热风炉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2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通讯地址:松原新区新园街与乐园街交汇宁江区政务服务中心
邮 编:138000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吉林省德润肥业有限公司生物质热风炉扩建项目 |
吉林宁江经济开发区 |
吉林省德润肥业有限公司 |
吉林岚璟环境技术咨询服务中心 |
将现有2台0.5t/h燃生物质热风炉拆除,新建1台3t/h生物质热风炉及1台3.5t/h生物质热风炉,在原有生产车间内安装,本次只更换热风炉,生产规模及生产工艺均不改变。 |
1、废水 运营期无生产用水;不新增劳动定员,职工厂内调剂,不新增生活用水,故不新增废水排放。 2、废气 热风炉烟气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热风炉烟气中烟尘、SO2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中二级排放标准要求,NOx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排放标准要求。灰渣、燃料封闭存储,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厂界处颗粒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3、噪声 选用低噪声设备、加装减振垫及做好设备的维护,保证其正常运行,避免突发性强噪声的产生,确保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区标准。 4、固废 热风炉灰渣及除尘灰统一收集,外卖综合利用;废布袋由厂家回收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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