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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原市博通建筑装饰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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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原市博通建筑装饰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分局对松原市博通建筑装饰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2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通讯地址:松原新区新园街与乐园街交汇宁江区政务服务中心
邮 编:138000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松原市博通建筑装饰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
宁江区 |
松原市博通建筑装饰有限公司 |
吉林省泓淇环保发展有限公司 |
该项目位于松原市宁江经济开发区,利用已建成的闲置厂房进行生产,占地面积 1350m2,建筑面积 713m2。生产车间内设置多介质滤罐、活性炭过滤器、反渗透系统、精滤机、臭氧消毒、灌装机等设备,项目建成后,年产桶装水1862吨。总投资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万元。 |
1、生产废水(包括反渗透废水、反冲洗废水、水桶清洗废水、地面清洗废水)和生活污水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经管网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2、采用全自动桶装水灌装设备,采用气动系统进行压盖,压盖过程中无废气产生。桶口膜热收缩时,产生极少量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厂界无组织排放浓度可以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厂内非甲烷总烃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附录A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 3、各种产生噪声的设备,要采取隔声、消音、减振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4、多介质过滤罐、活性炭吸附罐、精滤机更换滤料、反渗透滤膜由生产厂家专业人员定期更换处理,废石英砂、废活性炭、废滤料等不在厂内贮存;废瓶盖、废包装物外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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