淅川县第二人民医院(淅川县第二医共体总医院)淅川县第二人民医院县域医共体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
发布时间:
2026-04-24
发布于
河南南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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淅川县第二人民医院县域医共体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淅川县第二人民医院县域医共体建设项目已由淅发改审批〔2024〕128号批准建设,(原招标计划项目名称:淅川县域医共体提标扩能建设项目)项目代码:2404-41*开通会员可解锁*-243586,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淅川县第二人民医院(淅川县第二医共体总医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全流程电子辅助招投标,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进行。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淅川县第二人民医院县域医共体建设项目

2.2项目编号:E41*开通会员可解锁*825001

2.3资金预算:4038.398069万元

2.4项目概况:项目建设内容主要为新建门诊医技楼、病房综合楼各1栋,和新建心电诊断中心一座,总建筑面积为9182平方米,(其中淅川县第二人民医院九重院区院内为9080平方米,淅川县第二人民医院院内为102平方米),均为框架结构。并建设其他配套附属设施工程。

2.5建设地点:淅川县第二人民医院九重院区内

2.6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图纸及招标文件包含的全部内容

2.7计划工期:365日历天

2.8质量要求:合格,达到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9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格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3.2资格要求:

3.2.1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2 人员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的建筑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做出承诺;技术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须提供就职单位2025年以来任意6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新成立企业,不足月份的,按已有月份提供);

3.3财务要求:财务运行状况良好,没有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时须提供2023年度、 2024年度、202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本条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4信誉要求: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总监不得存在以下情形之一:

(一)被列入全国或省级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的(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

(二)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的(投标人);

(三)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且在管理期限内的(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经理);

(四)投标所用资质项在全国或省级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资质状况被标注资质异常状态的(投标人);

投标人需提供上述途径查询结果截图,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查询结果需显示时间。若存在一个及以上记录的,其投标资格应予以否决。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网站、省级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等渠道进行查询复核并留档,以查询复核结果为准,查询信息的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日)时间。

3.6 投标人须提供无重大违法记录说明(参加投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说明),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或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县级及以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资格且在限制期限内的,限制其参与投标。经公检法司、纪检监察、行政监督部门查证“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的”投标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7 投标人须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承诺对象包括: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及拟派项目经理(总监)),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承诺不实,所造成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3.8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或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县级及以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资格且在限制期限内的,限制其参与投标。经公检法司、纪检监察、行政监督部门查证“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的”投标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审查内容以投标截止时间前填报上传企业诚信库信息为准,过期更改的诚信库信息不作为本项目评审依据。开、评标现场不接受诚信库信息原件。诚信库上传信息 必须内容齐全,真实有效,原件扫描件清晰 可辨。否则,由此造成应得分而未得分或资格审查不 合格等情况的,由投标企业承担责任;

3.11根据豫发改公管规〔2025〕559号河南省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评定分离”管理办法(试行)要求,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12本项目评标结果公示时,同时公示中标候选人诚信库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企业诚信库注册

本项目只接受淅川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中已加入企业诚信库的企业投标,未入库的投标 人请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入库办理请参见淅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jy.xichuan.gov.cn/ )下载专区《诚信库申报操作手册》 ,企业办理诚信库不收取任何费用,不需携带原件到淅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审核。因未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导致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

4.2办理标证通数字证书/CA锁数字证书

投标企业须先办理标证通数字证书或CA数字证书实体锁之后,凭其完成企业诚信库注册后,方可在网上办理招投标相关业务。标证通数字证书/CA锁数字证书办理请参见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交易主体登录页面相关引导内容。

4.3投标保证金缴纳

本项目不收取保证金,用承诺函替代。投标企业需提供投标承诺函,投标承诺函见“投标文件格式”。

4.4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9:00至*开通会员可解锁*9时00分(北京时间)。

4.5招标文件售价:本项目不收取招标文件费。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该项目需要使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前往现场参与投标。各投标人根据手册要求,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附件:操作手册地址(下载专区中自行下载)、不见面开标大厅地址https://ggzyjy.nanyang.gov.cn/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

5.2、该项目自行上传投标文件,无需寄送和递交非加密投标文件U盘等。需要注意开标前登录不见面系统。

5.3、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9 时 00分(北京时间)

5.4、因投标人无需现场参与开标,所有准备工作需要自行到位。开标过程中如遇到紧急事项,可在不见面开标大厅中进行提出异议或文字交流,严重问题可拨打技术支持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5.5、不见面开标过程中,各投标人应在解密指令发出后30分钟内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如遇特殊情况,解密时间可延迟30分钟。

5.6、本项目为电子评标项目,投标人须提供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需要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制作工具及操作手册可在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专区”中下载。

注:各投标人务必提前学习手册并做好准备工作,对电脑、软件及浏览器进行设置,保证项目顺利开标。

电子交易系统技术支持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CA数字证书技术支持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南阳淅川分平台)上发布。

7.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电子交易系统技术支持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CA数字证书技术支持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招标人:淅川县第二人民医院(淅川县第二医共体总医院)

地址:河南省淅川县新建路21号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国控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红云路2号12号楼5层501号

联系人:李忠栗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监督部门:淅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监管部门代码:1*开通会员可解锁*422285

地 址:淅川县煤建路中段

联 系 人:凌先生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8.异议、投诉受理部门及方式

序号

受理部门

受理渠道

1

招标人

(异议受理)

招标人:淅川县第二人民医院(淅川县第二医共体总医院)

地址:河南省淅川县新建路21号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

2

行政监督部门

(投诉受理)

监督部门:淅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监管部门代码:1*开通会员可解锁*422285

地 址:淅川县煤建路中段

联 系 人:凌先生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备注:

1.异议提出与受理: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或开标程序有异议,应在规定时限内通过淅川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线上)或直接向招标人(线下)提出,鼓励采用线上方式。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

2.投诉提出与受理: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通过淅川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线上)或直接向行政监督部门(线下)投诉,鼓励采用线上方式。

3.投诉要求:投诉需包含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4.异议前置程序:对招标文件或开标程序的投诉,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对招标人异议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时限内处理的,方可向行政监督部门投诉。异议处理期间不计入前述10日投诉时限。

5.投诉处理时限:行政监督部门自收到投诉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投诉,自受理投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处理决定。

发布人:河南省国控招标有限公司

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

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的公告信息以其法定媒体发布的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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