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市生态环境局《商丘市“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编制和建设过程技术服务采购项目-废标(终止)公告
终止/废流
发布时间:
2026-04-29
发布于
河南商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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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内容
项目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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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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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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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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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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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商财采招-2026-25
2、采购项目名称:商丘市生态环境局《商丘市“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编制和建设过程技术服务采购项目
3、公告类型:废标公告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及原公告发布媒介:
发布日期 发布媒介 标段
*开通会员可解锁* 《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商丘市政府采购网》、《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商丘市生态环境局《商丘市“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编制和建设过程技术服务采购项目第一标段(包)
5、开标日期:
标段 日期
商丘市生态环境局《商丘市“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编制和建设过程技术服务采购项目第一标段(包) *开通会员可解锁* 09:00:00
二、废标(终止)原因
评标结束后,商丘市生态环境局在复核该项目评审资料时发现,河南冠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河南郑大嘉源环保技术有限公司、河南博睿诚城检测服务有限公司未按照招标文件《中小企业声明函》注中要求的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进行填报”。以上情况已书面报告行政监督部门商丘市财政局,经商丘市财政局核实,河南冠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河南郑大嘉源环保技术有限公司在制作投标文件时暂未收到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5年度财务报告,故《中小企业声明函》中营业收入、资产总额数据来源于2024年财务报告;河南博睿诚城检测服务有限公司因工作人员填报失误将资产总额数据填报了2024年数据。以上三家公司未按招标文件《中小企业声明函》注中的要求“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进行填报,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有误,均投标无效。因该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以上三家公司投标无效后,有效投标人仅剩河南可人科技有限公司,对招标文件作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第(一)项之规定,商丘市财政局作出处理决定如下:该项目应予废标,原评审结果无效,责令采购人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三、其他补充事宜
各有关当事人对公告有异议的,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以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质疑函原件(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及相关证明材料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若回复不满意的,按有关规定向相关监督部门投诉。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商丘市生态环境局
地址:商丘市归德路与八一路交叉口西南角
联系人:乔女士
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南兴中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商丘市睢阳区宇航路宇航小区A区3排5号
联系人:付经理
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付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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