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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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栾川竞磋-2026-50 |
| 2、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栾川县总工会栾川县原职工健身中心扩建项目后续建设工程 |
| 3、首次公告日期(结果公告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 |
| 二、更正信息 |
| 1、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
| 2、更正内容: |
|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 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 栾川政采磋商(2026)0047号-1 |
栾川县总工会栾川县原职工健身中心扩建项目后续建设工程 |
河南省开弘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河南省洛阳市嵩县何村乡桥头村井沟组1号花椒深加工基地产业园2楼05号房间 |
1,815,000.00 |
元 |
|
| 由于本项目成交供应商洛阳坤宏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因故自愿放弃中标资格,并提交放弃中标声明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规定,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顺延确定第二名河南省开弘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为成交供应商。 |
| 3、更正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11时24分 |
| 三、其他补充事宜 |
| 1、本次成交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2、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被授权的成交供应商代表应到采购代理机构指定地点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本采购项目同时通过“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向成交供应商发出电子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可网上登录交易平台后自行打印。成交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采购合同的签订。3、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通过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提出质疑或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函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4、监管部门、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监管部门:栾川县财政局;监管部门联系人:栾川县财政局采购办;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5、收费标准: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按照《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规定的收费标准,由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收费金额:20150元。 |
|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栾川县总工会 |
| 地址:洛阳市栾川县栾川乡方村 |
| 联系人:徐女士 |
| 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河南荣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地址:洛阳市西工区中迈红东方商务楼1602室 |
| 联系人:张女士 |
| 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张女士 |
| 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