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度滆湖蓝藻打捞藻水分离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
发布时间:
2026-03-17
发布于
江苏常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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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度滆湖蓝藻打捞藻水分离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江苏余年农林生态发展有限公司的委托,就2026年度滆湖蓝藻打捞藻水分离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采购,各潜在投标单位应在常州市武进区湖塘镇夏城中路29号华东机电城8#楼10层(江苏信和工程建设管理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开通会员可解锁*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SXH2026-012

2.项目名称:2026年度滆湖蓝藻打捞藻水分离设备采购

3.项目预算金额:280万元

4.项目最高限价:280万元

5.采购需求:包括1套移动式藻水分离装置、1套尾水处置装置、1套储藻箱的采购、安装、调试等内容。

6.合同履行期限:40天(合同签订后10日内设备进场,30天内安装调试到位)。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本项目是否接受进口产品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须同时满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未被“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单位(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9.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10.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0.1本项目是否接受分支机构参与投标:□是 ■否;(仅当项目涉及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有特殊情况的,可以接受分支机构参与)

10.2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否 □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

10.3其他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6317日至2026324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常州市武进区湖塘镇夏城中路29号华东机电城8#楼10层(江苏信和工程建设管理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

3.方式:现场领取,需提供以下资料。

(1)获取采购文件申请表(附件1);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使用)或授权委托书 (非法定代表人使用),报名人如为授权委托人需提供由社保机构出具的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的凭证加盖社保机构公章或社保中心官网上缴纳记录加盖投标人公章(缴纳时间为:*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连续3个月)。 (格式见附件2);

(3)营业执照副本和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以上资料请按以上顺序装订成册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提供两份)

注:获取招标文件成功不代表资格审查合格,最终资格审查以评标委员会评审为准。

4.售价:500元(现金缴纳)。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14:00(北京时间)。

2.地点:常州市武进区湖塘镇夏城中路29号华东机电城8#楼10楼1022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55000元。

(2)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方式:从投标单位的基本账户电汇、网银转账;

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信息:

户名:江苏信和工程建设管理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

账号:*开通会员可解锁*432267

开户银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中吴支行

(3)其他要求:

①.投标单位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按规定的金额递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缴纳时间以专用账户实际收到的为准,投标单位应充分考虑投标保证金的在途时间,确保保证金在20264616:00前到达。

②.投标保证金应采用电汇、网银等转账方式由投标单位基本账户转出,汇款必须备注项目名称

③.投标单位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作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④.电汇、网银等转账方式需将磋商保证金凭证(如银行进账单、电子回单等)编入投标文件中,无需到代理机构开具保证金收据。投标保证金以我单位实际收到的投标保证金为准。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后恶意撤回转账的单位,致我单位未实际收到投标保证金的单位,按无效标处理。

(4)投标保证金的退回: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①.投标单位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投标文件的;

②.投标单位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③.除因不可抗力或招标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中标单位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④.投标单位与采购人、其他投标单位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⑤.中标单位未能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提交履约担保;

⑥.法律法规认定的其他情形。

2、特别提醒

已经报名参加采购活动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因不可抗力等原因不能参与采购活动的,应在开标前将加盖单位公章的情况说明扫描件以电子邮件形式提交,并拨打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电话予以确认,说明不参与投标的原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江苏余年农林生态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常州市武进区湖塘镇延政中大道7号经纬大厦3层3068室

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信和工程建设管理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

地 址:常州市武进区湖塘镇夏城中路29号华东机电城8#楼10楼

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罗工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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