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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鹤山市鸿盛石场有限公司2026~2027年度新能源(电车)砂石骨料补充运输服务项目(第二次)
项目编号:ESCRFQ2*开通会员可解锁*
项目地址:广东省江门市
项目类型: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资金来源:其他
本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资金,招标人为鹤山市鸿盛石场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广东省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1项目名称:鹤山市鸿盛石场有限公司2026~2027年度新能源(电车)砂石骨料补充运输服务项目(第二次)
2.2项目地点:广东省江门市鹤山市鸿盛石场
2.3项目概况:鹤山市鸿盛石场有限公司2026~2027年度新能源(电车)砂石骨料补充运输服务项目(第二次)为陆运水运相结合的销售运输,为积极响应国家绿色发展战略,兼顾我司运力补充的实际需求,现拟通过公开招标方式,择优引入具备相应资质的运输单位,提供电动自卸车运输服务。
2.4服务内容:为积极响应国家绿色发展战略,兼顾我司运力补充的实际需求,现拟通过公开招标方式,择优引入具备相应资质的运输单位,提供电动自卸车运输服务。
2.5招标范围:按照销售计划将砂石骨料产品由鸿盛石场运送至以指定地点为中心、覆盖半径为15公里范围内的、距离鸿盛石场一定运距的码头或指定地点卸货,本项目共设置三个标段,标段一、标段二、标段三可兼投兼中,也可择一投标。
说明:1.上述各标段运距为暂定距离,具体以鸿盛石场到范围内码头的实际运距为准;2.预计运输量为以鸿盛石场2025年度运输数据、2026年计划产销量数据为基础的暂定运输量,仅作为参考,以合同期内实际发生运输量为准;3.投标人须满足拟投标段所需可使用车辆的最低数量要求(兼投时允许车辆重复计入);4.拟投入的每辆服务车辆国家标准总质量限值为49吨。
2.6服务期:本次招标的项目期限为1年。(具体详见合同)
3.1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复印件。
3.2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具有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提交复印件。投标人投入的新能源(电车)自卸运输车辆(1台新能源/电动重型半挂牵引车与1台自卸式挂车为1辆,质量限值为49吨)数量须满足所投标段的最低数量要求(兼投时允许车辆重复计入),且其中自有车辆均不少于15辆,租赁车辆的,须提供覆盖本项目服务期限的车辆租赁合同。注: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投入的新能源(电车)自卸运输车辆均有效。
所有车辆须提供:
1)投标有效期内有效的车辆行驶证复印件;
2)在交通运输部“互联网道路运输便民政务系统”(https://ysfw.mot.gov.cn/NetRoadCGSS-web/information/query?searchType=car)中“营运车辆查询”栏目的道路运输证有效状态查询截图。(应当在本项目投标有效期内任一时间查询有效)。
3.3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具有类似的运输服务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名称、合同内容、签订时间、签字盖章页)。
3.4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未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sxt.gov.cn)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息;未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zxgk.court.gov.cn/shixi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上述网站查询截图。
3.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4家(含牵头人)。
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投标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
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除联合体协议书,可统一由联合体牵头人按招标文件规定进行签字盖章。
5)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订合同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6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流花路85号后座1楼)。
获取招标文件时提供资料如下:(1)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证明及授权书、联合体协议书(如有);(2)投标人资格要求3.1的证明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3)购买招标文件转账支付凭证。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仅限对公购买招标文件,须在转账支付凭证上注明“项目名称+招标文件费”,否则视为未成功报名并影响获取招标文件。收款账户信息:(开户名称:广东省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流花支行账号:4*开通会员可解锁*50285532)
获取步骤:①潜在投标人将“购买文件单位登记表”(公告附件)及上述“获取招标文件时提供资料”签字盖章后彩色扫描发至gdsjlzb@163.com邮箱,邮件主题:“项目名称报名+单位名称”。②经核对资料后,代理机构发送“电子版招标文件”。
注:凡有意参加的投标单位需先注册相应的供应商账号,在网址:https://dc.gdceg.com/gdsjl中,点击供应商入口,申请供应商注册,按网站要求提供投标人的《认证企业管理员授权委托书》模版可下载填写、《营业执照》、投标人相对应的《银行开户证明》文件,其中无需提供《供应商承诺书》,《相关业绩证明》《其他资质证明》为非必要文件,贵单位可根据招标文件要求自主选择是否上传,后续注册内容请如实填写信息,提交申请注册后,我方单位会根据贵单位申请的资料进行核对及审核单位信息报名登记,详见数智化招投标交易平台-服务指南-供应商园地。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09时30分
开标时间: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
地点: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流花路85号后座1楼(开评室)。
注: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粤采易阳光采购平台(https://www.gdycy.com)、数智化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dc.gdceg.com/gdsjl)、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s://ctbpsp.com)发布。
招 标 人:鹤山市鸿盛石场有限公司
地 址:鹤山市共和镇平汉村委会山顶村原平汉石坑石场旧址
联 系 人:丁工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流花路85号后座1楼
联 系 人:黄工、胡工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开通会员可解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