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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云港城项目4#地块二期机电工程施工专业承包工程
项目编号:JG2025-4314
项目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广州市白云区云城西路与云城南四路交叉口
项目类型: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云港城项目4#地块二期机电工程施工专业承包工程
招标公告
根据《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批准,并且图纸和技术资料满足施工需要,广东粤海置地发展有限公司现对云港城项目4#地块二期机电工程施工专业承包工程进行施工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云港城项目4#地块二期机电工程施工专业承包工程
项目代码:2109-44*开通会员可解锁*-167624
二、招标单位:广东粤海置地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钟工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联系地址:广州市白云区云霄路88号戴斯酒店A栋写字楼3楼303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宏达工程顾问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覃工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8722
联系地址:广州科学城科学大道中科汇金谷科汇二街七号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白云区建设工程研究和招投标管理中心
监督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联系地址:广州市白云区大金钟路23号白云区住房和建设交通局二楼
三、建设地点:广州市白云区云城西路与云城南四路交叉口。
四、项目概况:云港城项目4#地块位于广州市白云区云城西路与云城南四路交叉口北侧,4#地块占地面积约42687.63㎡,总建筑面积约390000㎡,本次招标施工范围建筑面积约246357.11㎡,最大单体建筑面积约109267.95㎡。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最高投标限价:
1.标段划分:本次招标设1个标段。
2.招标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具体工作内容以招标文件、施工合同、招标图纸及有关资料说明为准):
施工区域包含T1-1(北塔)、T1-2(南塔)、T2栋塔楼及其裙楼、二期地下室部分(-1层~-3层)。
1)施工范围包括电气安装工程、通风与设备房空调工程、给排水工程、消防工程(包含喷淋及室内消火栓系统、室外消火栓系统末端设备(不含室外景观园林区域消防管道及其消防栓)、防火门监控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漏电火灾报警系统、消防电源监控系统、消防电话系统、事故广播系统、防排烟系统、事故通风系统、气体灭火系统及灭火器配置、防火卷帘等系统)、泳池水处理系统(不含泳池照明配电箱、泳池灯具及管线)、热水系统、抗震支架等的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合同约定甲供材除外),以及所需的全部深化设计、报批、产品供应、随机件和备品备件供应、运输、保管、安装、调试、报装报验、验收、培训等供应和安装所需的全部工作;各项工程应保证按质、按量、按时完成全部工作,并通过相关政府主管部门的竣工验收备案。
需要联网至消防控制中心的所有系统(包括但不限于防火门监控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漏电火灾报警系统、消防电源监控系统、消防电话系统、智能照明系统、自动计费系统及应急照明系统等),应与一期机电工程相关设备及系统完全匹配及兼容,相关费用报价时需考虑。
竣备验收后,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及发包人要求,完善相关机电专业工程。
2)负责办理工程开工及验收所需的各项手续,包括但不限于机电节能备案及验收、消防验收(确保相关消防设备取得授权并可持续运行)、配合总承包单位竣工验收备案, 其费用由分包人负责。
3)结合现场及施工图纸,深化机电专业综合管线图包括且不限于地下室、裙楼商业公共走道、设备间等,分包人在编制综合管线图时,要充分考虑其他专业管线空间需求;BIM工作内容包括:提交BIM实施规划方案、创建全专业模型、进行碰撞检查、可视化汇报成果、出具问题报告、BIM模型的维护及更新、竣工模型的移交、BIM的协同平台搭建与管理等,具体要求详见合同附件。
4)图纸中需要进行深化的内容包括且不限于配电间、坚向电井、水井、泵房、风机房等,由分包人负责深化设计和施工,在深化设计时需以前期已预埋的套管、管道,电线管等为基础,设备基础均由分包人进行深化后交由施工总承包单位负责施工,分包人配合施工。
5)机电线管预埋工程已由施工总承包单位施工。分包人进场后,需及时复核由施工总承包预埋的工程并办理交接手续。对于施工总承包单位未预埋的工程,发包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分包人实施。
6)给排水工程、通风与设备房空调工程、电气工程、消防工程等预留孔洞及套管,化粪池、隔油池、雨水回收池、消防水池及其进出水管的防水套管,泳池的水、电套管、线管预埋由承包人负责施工,承包人将按照本招标图纸进行泳池部分的管线预埋,分包人后期深化方案与预埋不一致,造成的整改由分包人负责,费用在泳池设备报价中综合考虑。
7)现场施工总承包预留机电孔洞与后期施工图纸不符的,由分包人负责打凿、修补、清淤,修补质量需达到施工、后期质量验收及相关规范要求。
8)分包人按人防机电图纸施工至人防总电箱上端(含上端接线),人防给水施工至预留点(含预留点阀门、水表施工)。
9)分包人负责从低压配电柜引线至电梯电源箱,从电源箱至控制箱之前线槽、电缆敷设及接驳、检测及送电调试;负责电梯机房照明用电施工;负责设备房的通风空调、配电箱、电线、开关、插座、灯具、线管、线槽施工;负责电梯工程调试用电供给(如有则按发包人书面指令需求)。
10)上述所描述的承包范围仅是概括性的,不能视为是完整无缺的。分包人应参阅合同文件中的其他部分,去完全了解工程的实际范围与工作内容。根据本合同所需进行施工的工程包括合同文件、合同图纸、工程技术要求及工程量清单内所显示的一切项目。分包人有责任现场踏勘,细阅合同图纸及工程技术要求,务求对所有施工工程的所有内容做到完全清楚了解。此外分包人还须负责与本合同工程施工有关的环境清理、市容维护、交通、噪音、民扰调停及垃圾清理外运等工作。
3.最高投标限价为: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130,206,204.04元。
六、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七、公告发布日期、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与开标时间:
1.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2025年9月8日17时00分至2025年9月29日10时00分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2.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2025年9月8日17时00分;
截止时间:2025年9月29日10时00分。
3.开标开始时间:2025年9月29日10时00分。
4.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补充公告和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5.投标人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全流程电子化项目专章》。
6.在投标登记时,投标人应按要求在交易系统中填写《施工项目管理团队人员信息表》(详见招标公告附件二),表中的项目管理团队人员信息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将由交易系统提取后供各相关单位在中标人履约时进行比对、查核。
八、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本项目招标文件随招标公告一并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发布。招标文件一经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发布,视为发售给投标人,招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下载。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1)和(2)资质:
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1)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2)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或相应的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以资质证书许可范围为准,证书须在有效期内);
投标人(联合体主办方)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注: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的要求设置。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
投标人还应当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工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4〕124号)等相关规定。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
②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自*开通会员可解锁*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证书作废。广东、北京、福建、四川等地二级建造师已实行电子证书,电子证书下载、签字等具体操作流程可查阅相关文件。根据规定二级建造师纸质证书未作废的,资格审查时不得以投标人未提供电子证书为由,认定投标人资格审查不通过。
若投标人提供的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超过使用有效期、未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应与签名图像笔迹存在差异的,资格审查时应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各省规定的查询渠道查询持证人注册建造师注册信息,注册信息与投标文件所附电子证书一致的,上述情形不影响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评标结束后,若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应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限内提交符合要求的电子证书打印件和持证人出具的知情承诺。投标人未按时提交或提交资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③根据广东省住建厅《关于明确二级建造师注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23〕469号),二级建造师应在考试取得执业资格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申请注册,二级注册建造师可随注册企业在全国范围内执业。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④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须按联合体协议分工具备上述相应资质,并以承担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任务的一方为牵头方。
5.项目负责人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主办方提供)
6.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为:机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主办方提供)
7.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3)(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主办方提供)。
8.投标人自*开通会员可解锁*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业绩是指单个合同金额(不含补充合同)大于或等于4400万元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业绩,或单个合同金额(不含补充合同)大于或等于2500万元的建筑消防工程业绩)。
注:(1)业绩需同时提供施工合同关键页、对应施工合同工程的质量验收资料关键页或建设单位证明文件扫描件;
(2)完成时间以工程质量验收记录时间为准或建设单位证明时间为准。
(3)所提供的工程质量验收记录上载明的工程需与业绩合同载明工程对应,如无法对应的,需提供建设单位证明文件扫描件以证明为同一工程。
(4)业绩金额及验收记录的其他相关要求如下:
①建设单位直接发包给投标人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或建筑消防工程):业绩金额以施工合同为准。验收记录至少具有建设单位(或监理)公章、投标人公章。
②总承包单位依法分包给投标人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或建筑消防工程):业绩金额以分包合同中约定的合同金额为准。验收记录至少具有建设单位(或监理)公章、总承包单位(或投标人)公章。
③投标人承接的总承包(含建筑机电安装工程或建筑消防工程)工程:投标人需提供建设单位证明文件扫描件证明该总承包工程业绩中建筑机电安装工程(或建筑消防工程)为投标人完成;业绩金额以总承包施工合同载明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或建筑消防工程)金额为准,如施工合同未载明建筑机电安装工程(或建筑消防工程)金额,投标人需提供载明建筑机电安装工程(或建筑消防工程)金额的相关证明材料。验收记录至少具有建设单位(或监理)公章、投标人公章。
④投标人作为联合体成员完成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或建筑消防工程)业绩:投标人需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或建设单位证明文件扫描件或其他证明材料以证明该联合体业绩中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或建筑消防工程)为投标人完成;业绩金额以合同载明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或建筑消防工程)金额为准,如合同未载明建筑机电安装工程(或建筑消防工程)金额,投标人需提供载明建筑机电安装工程(或建筑消防工程)金额的相关证明材料。验收记录至少具有建设单位(或监理)公章、投标人公章。
以上建设单位证明文件需具有建设单位公章;
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的,若提供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业绩,则该业绩由承担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任务的一方提供;若提供建筑消防工程业绩,则该业绩由承担消防工程任务的一方提供。
(7)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业绩证明资料,该项业绩不予认定。
9.投标人已按照招标公告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10.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单位不超过2家。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应以承担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任务的一方为主办方,并签定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格式可参考招标公告附件四)。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应为主办方正式员工。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投标的,除《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必须由联合体各方分别按要求进行盖章、签字(或盖章)外,投标文件封面及其他资料可由联合体主办方盖章、签字(或盖章),“投标人/声明企业”应填写联合体各方的单位全称【格式:(主)XX公司(成)XX公司】。联合体投标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可由联合体主办方出具,其中“单位”一栏可只填写联合体主办方名称并由联合体主办方按要求签字或盖章即可。
注:投标人声明中签字的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与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一致。
11.资格审查前,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信用档案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是本企业(联合体主办方)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企业信用档案取自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在信用管理平台的信息,投标人无需提交相关资料,若招标人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用档案信息的评审时点也相应延长。(信用档案办理详见《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施工企业信息录入指引》http://zfcj.gz.gov.cn/zwgk/zsdwxxgkzl/gzsjzyglfwzx/bszy/content/post_8484886.html)
12.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九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13.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适用于除政府投资项目外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
14.未在以往工程中因不充分履约行为被本项目招标人书面拒绝投标的(详见招标公告附件三)。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九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资格审查。
十一、资格审查结果将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和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3日。
十二、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 3 名或通过有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三、投标人和中标候选人的重大变化告知义务:投标人发生可能影响其资格条件或者招标公正性的重大变化、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者存在违法行为的(包括但不限于:合并、分立、破产、重大财务变化、项目负责人等主要人员变化、被责令关闭、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一定期限内被禁止参加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投标等情形),应当及时书面告知招标人。
十四、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若投标文件中的部分内容要求取自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的,则投标人选择企业库中记录的该部分上传件将被视为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一部分,不需重复提交。评标委员会对该部分资料的审查将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内上传件为依据。若招标人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以上资料的评审时点也相应延长。投标人应及时维护其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登记的信息及上传件,确保各项信息及上传件在有效期内。
招标人不得随意增加内容大致相同格式有细微差别的投标文件格式,不得随意增加签字、加盖实物印章等内容,避免因招标文件前后不一致或细微的格式错误引起投标文件被废标,增加投标人负担,影响招标投标活动。
十五、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东粤海置地发展有限公司
异议受理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地址:广州市白云区云霄路88号戴斯酒店A栋写字楼3楼303
招标人廉政举报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招标人廉政举报信箱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路208号粤海天河城大厦44楼
招标人上级单位:广东粤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投诉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注: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可以通过线下或线上的形式提出异议。线上提出异议的,应通过交易平台提交,招标人也应通过交易平台答复线上提出的异议。具体按照交易平台相关指南进行操作。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十六、本公告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网址:http://www.gzggzy.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s://zbtb.gd.gov.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官网发布。
十七、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使用GZZB2018-3招标文件范本。本公告与范本内容不同之处均以下划线标明,所有标明下划线部分属于本公告的组成部分,同其他部分具有同样的效力。
十八、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施工图纸、最高投标限价。本工程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计价规范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招标人应综合考虑节假日因素,合理确定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所需要的时间,如遇春节、五一、十一等长假,建议招标人结合项目特点和实际需要适当延长备标期。
特别提示: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一定时期内参与招标人后续工程投标。(注:拒绝投标时限由招标人视严重程度确定,最低三个月起,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
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2.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
3.出让投标资格的;
4.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
5.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6.存在少放、不放业绩、奖项等客观评审资料,减少自身竞争力情形的;
7.存在行贿情形的;
8.拖欠农民工工资的;
9.未按照国家、省、市有关建筑施工实名制管理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规定执行,被行政监管部门处罚的;
10.本项目投标时拟派的专职安全员在其他项目中有任职且在本项目开工前未完成更换确保专职安全员只在本项目上任职的;
11.履约评估不合格的。
附件一:
投标人声明
广州市白云区住房建设和交通局、广东粤海置地发展有限公司及广州市白云区建设工程研究和招投标管理中心:
本公司就参加 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本公司保证投标文件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技术部分(含资格审查文件)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
本公司承诺遵循公平、公正、公开、诚实信用原则,在本项目投标中诚信投标,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不存在少放、不放业绩、奖项等客观评审资料,减少自身竞争力的情形,若存在以上情形的,将自愿接受被招标人列入拒绝投标名单,不能参与招标人后续招标项目的投标。
三、本公司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一)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二)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或者与本项目设计人或提供咨询服务的机构存在附属关系的;
(三)为本标段监理人或者与本标段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四)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五)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六)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七)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互相控股或参股的;
(八)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九)与本标段的检测机构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十)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十一)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本项事实应当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依法作出并已经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为认定依据。行政处罚决定中已经明确的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区域范围不包含本标段建设地点的,不受该项规定限制)
(十二)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本项事实应当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依法作出并已经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为认定依据。);
(十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布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十四)在最近三年内有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严重违约”事实应当以司法机关、仲裁机构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应当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最近三年”是指从投标截止时间之日起逆推三年,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司法机关、仲裁机构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起计算)
(十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本公司保证: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时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
五、本公司承诺:如本公司中标,本项目拟派专职安全员将只在本项目上任职,如专职安全在其他项目中已有任职的,本公司保证在开工前完成更换,确保专职安全员只在本项目上任职,否则将承担违约责任和法律责任。
六、本公司已经对投标时拟投入本项目的管理团队和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了自查,保证拟投入的所有人员都是本单位正式人员,都在本单位缴纳社保,不存在持证人注册单位与实际工作单位不符、买卖租借(专业)资格(注册)证书等“挂证”违法违规行为。
七、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不转包或违法分包,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依法按照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发包劳务或使用自有劳务队伍,依法按时足额支付工程款给分包单位(如有)和支付工资给劳务工人,不以工程款未到位为由克扣或拖欠工人工资。
八、本公司承诺,切实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建筑工人实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建市〔2019〕18号)、《广东省建设工程领域工人工资支付专用账户管理办法》(粤人社规〔2018〕14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建筑施工实名制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建规字〔2020〕18号)、《广州市建设领域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实施细则》(穗建规字〔2020〕37号)、《关于印发广州市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实名制和工资支付分账平台化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穗建筑〔2018〕183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转发<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用工实名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穗建筑〔2018〕981号)等关于用工实名制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各项规定。中标后将遵守总承包企业在投标时向招标人作出的关于实名制管理的承诺,服从总承包企业对本公司的统一管理,并对我公司施工范围的实名制管理负直接责任。我公司接受招标人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九、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括: 。(注:本条由投标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部满足招标公告资质要求的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
十、本公司拟委派专职安全员兼任本工程的工地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严格遵守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执行“一不准进、三不准出”规定,选择合法的余泥渣土运输单位及排放点。
十一、本公司承诺,中标后将按招标人要求,积极响应广州市关于投身“百千万工程”的号召,主动参与建筑业结对帮扶。
十二、如果本公司使用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取得的资质参与本项目投标,该资质经资质审批部门核查被依法注销的,本公司承诺自动放弃投标及中标资格。如经查实该资质为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的,将依法接受监督部门的行政处罚。
十三、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进行信用记录。本公司对失信行为产生的一切后果已知悉。其中,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的,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将依法接受监管部门的处罚。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项目负责人签字:
技术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注:1、招标人应当要求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签字。
2、联合体投标的,“声明企业”一栏填写联合体各方的单位全称,由联合体主办方按要求签字或盖章即可。
附件二:
| 施工项目管理团队人员信息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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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姓名 |
岗位 |
职称 |
职称证书或资格证书编号 |
| 技术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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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经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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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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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全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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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造价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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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全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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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料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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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材料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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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化设计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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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场施工管理及技术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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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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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注: 1、“岗位”要求(除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外)由投标人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填报。以上项目管理团队人员信息将由交易系统提取后供各相关单位在履约时比对、查核。 2、投标人应根据本表备注中的“岗位”要求,填写本表“岗位”栏和相关人员“姓名”、“职称”和“职称证书编号”栏。“职称”栏填“高级”、“中级”、“初级”或“无”;无职称证书或资格证书的,“职称证书或资格证书编号”栏填“无”;同时具备职称证书和资格证书的,“职称证书或资格证书编号”栏填职称证书编号。投标人完整填写相关表格内容后,投标登记方能成功(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替代)。 3、如评标办法对投标人拟投入的项目管理团队进行评审的,如相同岗位投入人员姓名与本表不一致的,以本表中姓名为准;投标人提供的团队人员职称或资格(含证书编号)情况与本表不一致的,以投标人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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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三
在以往工程中因不诚信行为或不充分履约行为被本项目招标人拒绝投标的企业名单
| 序号 |
企业名称 |
| 1 |
深装总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2 |
武汉凌云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
| 3 |
龙邦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
附件四
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
(可参考此格式)
(联合体主办方名称、联合体成员方名称)自愿组成 (联合体名称)联合体,共同参加 (项目名称) 投标。我方授权委托本协议主办方代表联合体各成员参加投标、签署投标资料、提交投标文件。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 (联合体主办方名称)为 (联合体名称)主办方。2、联合体主办方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相应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① (联合体主办方名称):作为联合体的主办方负责本工程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联合体其他相关方违约时,主办方应承担连带责任,具体按合同要求。
② (联合体成员方名称):主要负责本工程的消防设施工程,具体按合同要求。
5、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6、其他说明:
注: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
主办方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成员方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注:单独投标的,无需提交本协议书。本格式仅供参考,投标人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调整。
附件五
(招标人红头文件出具)
招标人声明
(本项目招标监管机构) :
我单位就 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就有关事项作出如下声明:
一、本项目已具备法定招标条件。
二、本项目在招标计划、招标控制价、招标公告、资格预审文件、招标人代表选派、资格预审结果、招标文件、中标结果等关键事项中,已履行“三重一大”决策程序,在监管过程中将按照监管部门的要求提供。
三、本次招标内容与政府有关部门的审批、核准或备案文件内容相符。
四、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均依法编制,无违法内容,不同所有制投标人都能参与本项目竞争,具有足够的竞争性。
五、在本项目招标过程中我单位未与潜在投标人或利害相关人串通,未直接或者间接向潜在投标人泄露重要技术参数等信息,工作人员不存在收受贿赂等违法违规行为。
六、我单位将严格拒绝存在出让投标资格、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行贿、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少放或不放业绩、奖项等客观评审资料减少自身竞争力、拖欠农民工工资、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等行为的投标人一段时间内参与我单位招标项目的投标。
我单位承诺,如上述声明与事实不符,由我单位承担由此导致的一切法律责任,并自愿接受监督部门或机构的查处和公开通报。
(招标人公章)
年 月 日
公告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