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如有异议,请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五指山市正义路政务中心不动产登记办证大厅
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
|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号/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 1 |
五指山预抵130318012号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五指山支行 |
预售商品房等抵押权预告登记 |
469001100019GB00038F00030010 |
五指山市环市西路尾段东南侧润城·山语公寓4幢-1层9房 |
公告单位:五指山市自然资源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开通会员可解锁*
相关稿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