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内蒙古公司所属单位机房改造(二期)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
发布时间:
2025-11-11
发布于
内蒙古包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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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公司所属单位机房改造(二期)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公司所属单位信息机房大部分于2010年前建设并投入使用,为满足当前信息化发展要求,现对包头第一热电厂、包头第二热电厂、临河热电厂3家单位信息机房的信息化设备及运行环境进行改造。

2.2建设地点:包头第一热电厂、包头第二热电厂、临河热电厂所在地。

2.3招标范围:投标人负责公司所属3家基层单位现有机房设备的拆除、装修等工作;负责公司所属3家基层单位模块化机房系统(包括机柜、UPS、蓄电池、制冷系统、动环系统、门禁系统等)的供货、集成、安装、调试、试运、验收等。所有软、硬件设备需提供三年免费原厂质保服务。

具体范围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范。

2.4交货地点:包头第一热电厂、包头第二热电厂、临河热电厂。

2.5交货期:合同签订后60天内完成供货,120天内完成实施,具体交货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有近年(合同签订时间为*开通会员可解锁*至今)至少1份合同金额不少于100万元的信息机房建设(或改造)合同业绩,合同范围须包含模块化机房建设(或改造)内容,附合同关键页影印件(含合同首页、项目名称、合同范围、合同金额、签订时间、签字盖章页等),每项业绩至少提供一张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项目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2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

3.2.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开通会员可解锁*09时00分起至*开通会员可解锁*17时00分止。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详情请咨询

联系人:王 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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