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业公司矿井水处理系统升级改造项目设备采购及安装招标公告
招标
发布时间:
2026-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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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点

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乌兰木伦镇李家塔。

2.2 招标范围

2.2.1 本次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

包括但不限于水池、多介质过滤器、活性碳过滤器、保安过滤器、高压泵、反渗透装置、一级浓水配套高效澄清池、一级浓水配套多介质过滤器、逆流再生弱酸性阳离子交换装置、二氧化碳脱碳塔及中间水箱、酸储罐及酸计量箱、各类水泵、药品注入系统和超滤等设备的的供货、安装、调试及相关服务(具体采购清单在技术要求中列明)。

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范。

2.2.3 交货地点:项目现场买方指定地点。

2.2.3 交货期及工期:接到供货通知后45 日内,完成所有设备、管路、电缆等主材全部进场,30 日内完成安装及调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3 年1 月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提供1 份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500 万元的矿井水处理反渗透装置(含反渗透膜元件)或矿井水处理超滤装置(含超滤膜元件)供货及安装业绩。

注:①业绩要求时间节点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和签章页复印件,合同中如未能体现规模及参数等关键指标,须提供业主盖章的证明材料;

②上述证明资料中证明事项须与提供的资料相对应,清晰体现时间、业绩类型、规模及参数等关键信息,否则招标人有权不予认可。

3.2.2 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为矿井水处理反渗透装置或超滤装置等核心设备制造商。

3.2.3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4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6 年 4 月 21 日至2026 年 4 月 28 日 23 时 59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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