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单位:京晟建设公司
招标
发布时间:
2025-09-17
发布于
浙江温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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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概述 1、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温州市仰双片区中央涂单元C-10地块建设工程弱电智能化工程 1.2工程建设 2、招标人 2.1 温州建设 3、对投标人的要求 3.1投标人资质要求: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2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3.3本项目不允许分包或者转包。 3.4投标人应按以下要求提供资格文件,以证明其符合投标合格条件和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为此,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应包括下列资料:资质证书、安全施工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信息)、其它相关证书(如有)、近三年类似工程业绩; 3.5投标人资格要求 3.5.1企业资质条件:需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及施工经验与技术; 3.5.2项目负责人资格: / 3.5.3企业业绩:近3年内具有同类工程业绩不少于3项; 3.5.4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5.5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包括专业、技术资格和能力,资金、设备和其他物质设施状况,管理能力,经验、信誉和相应的从业人员; 3.5.6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5.7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5.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3.5.9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4、招标范围: 4.1本项目图纸范围室内外智能化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包括可视对讲、门禁管理系统、安全防范视频监控系统、电子巡更系统、停车场管理系统、背景音乐系统、信息发布系统、能耗监测系统、建筑设备监控系统、电梯五方、机房、室外综合管路等)的智能化施工、深化、报批、验收工作,确保智能化验收通过及开荒保洁等一切与智能化工程内容相关工作的内容。保质保量的完成符合要求的全部工程,并负责按国家、浙江省及温州市绿色建设二星级标准进行验收和交付,确保在保修期内进行免费保修和维护,同时提供相关材料的合格证、验收报告和工程竣工验收时相关的一切资料。 4.2招标人保留对部分工程承包范围(政府职能部门相关工程)进行调整的权力。 5、工期要求: 5.1合同工期:258日历天;工期要求与土建工程进度及装修工程进度同步。中标人在招标人发出开工通知后3天内进场。 6、质量目标和技术规范: 6.1本工程质量目标:达到国家现行有关验收规范标准,确保一次性通过验收和配合总包单位创杯。 6.2本工程的施工质量和所有材料设备须符合下列规范、条例及标准: 1)《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验收规范》GB/T50312-2016 2)《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GB50343-2012 3)《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内光纤到户通信设施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847-2012 4)《公共广播系统工程技术规范》 GB50526-2010 5)《民用闭路监控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GB50198-2011 6)《安全防范系统验收规则》GA308-2001 合同履行期间,上述技术标准和规范如有最新版本,中标人必须按最新版本执行。 6.3由于投标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达不到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投标人负责整改至达到约定质量标准并承担相应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7、踏勘现场 7.1本次招标招标人不组织项目现场踏勘,投标人可自行进行项目现场踏勘; 7.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7.3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7.4投标人在踏勘现场中得到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信息,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7.5招标人不接受不平衡报价,即相同内容出现不同报价。 7.6招标人不接受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对同一工程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如出现有选择的报价视为无效标。 7.7样品送样:投标人须在二次开标之前,按照招标人要求制作完成并送达开标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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