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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省、市有关规定,为进一步加强区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区农业农村局拟采购2026年荔湾区产地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服务项目, 谨邀有相关能力和资质的公司参与比选,并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2026年产地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服务项目。
(二)采购单位:广州市荔湾区农业农村局。
(三)项目预算:不高于8万元。
(四)项目内容:根据《2026年荔湾区产地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方案》要求,开展区内食用农产品农药残留定性定量检测及耕地土壤重金属专项监测。
1.总体监测任务为415批次,其中:农产品快速检测350批次(应用胶体金技术)、定量监测60批次(风险监测45批次、监督抽检15批次)、重金属专项监测5批次,并在省农产品监管平台上传检测结果。按区农业农村局工作计划安排检测任务,如遇紧急情况增加抽样量,项目费用包干。
2.按实际农药使用需要,提供胶体金检测卡毒死蜱、氟虫腈、多菌灵、吡虫啉、啶虫脒、哒螨灵、阿维菌素、氯氟氰菊酯、氯氰菊酯、丙溴磷等10类常见农药胶体金快速检测卡各3盒(10套/盒),并指导使用。
3.配合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培训活动。
(五)服务期限:本项目服务期限至*开通会员可解锁*。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法人或其他组织,并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二)在“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无严重失信记录;
(三)取得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合格证书(CATL)。
(四)具备承担完成此项工作的技术实力和经验;
(五)此项目必须由中标单位独立完成,不得分包。
三、询价及响应文件要求
(一)报价函(含项目内容、项目单价、总价,需包含税费、技术指导等全部费用);
(二)资质证明文件: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副本、法人代表证明书等证明材料复印件;
(三)服务方案及过往项目经验和业绩。
以上文件均须加盖公章,密封提交。须保证所提交资料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否则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任何损失。
四、递交资料时间及联系方式地址
(一)递交资料时间: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至*开通会员可解锁*止(工作日上午9:00-12:00,14:00—18:00)。
(二)提交地点:广州市荔湾区农业农村局(地址:广州市荔湾区芳村大道中上市路太和街2号)。
(三)联系人:周小姐,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五、评标方式
根据报价单位提供的报价及相关材料综合评价,选择中标单位。确定中标后,双方签订服务合同和保密协议。
附件1.广州市荔湾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6年荔湾区产地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方案的通知.pdf
附件2项目申请函.docx
附件3报价表(模板).docx
附件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样本).docx
广州市荔湾区农业农村局
*开通会员可解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