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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更好地择优选取石围塘街如意片区微改造项目(如意、山村社区)、石围塘街芳盈社区微改造项目、石围塘街万盛社区微改造(三期)项目、石围塘街秀水社区微改造项目历史文化遗产调查评估报告编制服务单位,现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石围塘街道办事处对本项目进行公开询比,在报名并符合要求的企业内选取一家承办单位,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意向人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石围塘街如意片区微改造项目(如意、山村社区)、石围塘街芳盈社区微改造项目、石围塘街万盛社区微改造(三期)项目、石围塘街秀水社区微改造项目历史文化遗产调查评估报告编制服务
2.项目编号:NY-QC-*开通会员可解锁*1
3.询比单位: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石围塘街道办事处。
4.建设地点:广州市荔湾区。
5.评估范围及规模:本项目改造范围为石围塘街如意片区(如意、山村社区)、芳盈社区、万盛社区(三期)、秀水社区,共4个社区,具体如下:
5.1如意片区(如意、山村社区):项目位于荔湾区,山村社区范围:北面是芳村大道中,西面是洞企石路,东南方是弯曲的花地河,形成一个扇形。如意社区范围:南至芳村大道中,北至珠江,东至岭海街,西至塞坝口涌,山村社区用地面积约31.7公顷,如意社区用地面积约40.0公顷,总建筑面积约16.37万平方米。
5.2芳盈社区:本项目改造范围为荔湾区石围塘街芳盈社区,包括万兴苑以及北至芳村大道、南至滘口新村,西至广佛路口、东至滘口地铁站范围。总用地面积约11.7公顷,总建筑面积约6.5万平方米。
5.3万盛社区(三期):本项目改造范围为荔湾区石围塘新基片区,东至芳村大道西,北至兴东路,西南两面临塞坝涌。总用地面积约7.75公顷,总建筑面积约1.94万平方米。
5.4秀水社区:本项目改造范围为荔湾区石围塘街秀水社区,东至五眼桥涌,南至佛山碧华村,西至亨漖村、北至秀水涌。总用地面积约42公顷,总建筑面积约57万平方米。
项目计划对以上片区内现有建筑与公共基础设施进行微改造,主要改造内容包括建筑房屋本体部分的楼道修缮及照明、外墙治理、三线整治、适老化设施改造、屋面防水、楼栋消防设施改造等,以及公共空间部分的三线整治、道路修缮、无障碍设施、绿化完善、监控系统改造等。
预计总投资:15159.43万元【其中如意片区(如意、山村社区):4980万元,芳盈社区:3688.89万元,万盛社区(三期):2048.18万元,秀水社区:4442.36万元】。
7.资金来源:区财政资金。
二、服务范围、服务期限及要求
(一)服务范围
1.勘察与调研:全面调研摸底
(1)对研究范围内历史文化资源全面摸查:包括空间格局、不可移动文化遗产、不可移动文化遗产线索、历史环境要素、非物质文化遗产。
(2)建筑现状调研:对建筑开展详细的现场调研,记录各栋建筑基本情况和现状情况,核查各类保护对象。
2.历史研究和价值评估
(1)通过搜集各类文献、档案、历史影像资料,对工作范围内进行历史研究和历史风貌特征分析。
(2)通过梳理历次改造情况、照片比照等方法对工作范围内的建筑立面形制、色彩、材质与街区历史风貌是否协调进行评估,明确具有保护价值建筑物的价值部位和要素。
3.建筑分类和措施建议
(1)基于现场调研、价值评估、风貌评价,对建筑进行现状评估。
(2)结合建筑的现场情况、历史信息和评估结论,提出具有针对性的保护修缮措施和优化改善措施。
(二)服务期:
1.前期调研、资料搜集:10个日历天,以成交通知书送达当日时间开始算起。
2.成果编制:30个日历天。
(三)其他要求:如本项目因政策、有关部门决策等原因暂停或者短期内不实施,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内都无法实施相关历史文化遗产调查评估报告编制服务工作的,则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不因此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三、工作内容及成果
依据《广州市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更新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实施指引》、《广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城乡建设项目历史文化遗产调查评估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开展本项目的历史文化遗产调查评估,严格如实编制历史文化遗产调查评估报告,提出保护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一)现场调研与遗产评估
1.详细核查规划范围内现有历史文化遗产情况。结合现状及历史资料,通过调研、走访等方式,开展历史文化遗产现场调查,明确规划范围内的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保留对象,填写《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对象核查表》(模板详见《广州市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更新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实施指引》),专题说明调查评估情况。
2.基于项目范围的历史沿革研究与历史文化价值分析,针对范围内的所有建筑开展详细的现场调研,核查各类保护对象,进行要素评价。
(二)形成项目历史文化遗产调查评估报告,明确规划范围内各级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要求,对各级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对象提出具体保护利用措施,并提出历史文化遗产影响评估结论、建议等内容。
(三)组织专家论证等事项,并配合业主征求意见、报批报建等事项的汇报材料需求。配合委托方、行政审批主管部门制作与项目相关的会议汇报文件、公示文件和相关上会的材料等。
(四)成果要求:
按照《广州市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更新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实施指引》指引,根据项目范围。完成并提交《石围塘街如意片区微改造项目(如意、山村社区)、石围塘街芳盈社区微改造项目、石围塘街万盛社区微改造(三期)项目、石围塘街秀水社区微改造项目历史文化遗产调查评估报告》、《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对象核查表》。成果必须按相关要求通过征求相关单位意见、公示、专家评审等程序,作为石围塘街如意片区微改造项目(如意、山村社区)、石围塘街芳盈社区微改造项目、石围塘街万盛社区微改造(三期)项目、石围塘街秀水社区微改造项目实施方案支撑材料。
四、报价人资格要求
1.报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市场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或各级登记管理机关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按国家法律经营。
2.报价人具有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或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五、报价及结算方式
1.最高报价限价(人民币):682400.00元(大写:陆拾捌万贰仟肆佰元整)。报价总金额是固定价且是唯一的,未超过本项目最高报价限价。本项目成本警戒价为545920.00元(招标控制价的80%)。对低于该警戒价的投标报价,报价人必须提供详细的成本分析说明供评标委员会评审,由评标委员会判定其是否低于企业自身成本。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报价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低于成本警戒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报价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报价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报价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应当否决其投标。
2.报价人参考中国城市规划设计协会《城市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意见》(2017年修订版)的收费标准,结合企业自身及项目情况自行报价,服务费报价超过最高报价限价将按无效报价处理。
3.具体结算方式,以合同约定为准。
六、询比代理服务费及成交通知书的交付
本次的询比代理服务费由中选单位在收取中选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给询比代理服务机构【代理服务费包括招标代理费及评审费,具体计算以招标代理合同为准】。
七、询比文件的获取和公告时间
7.1本项目采取网上登记方式进行询比登记。
7.2公告发布
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开通会员可解锁*17时00分至*开通会员可解锁*17时00分。
7.3.发售询比文件时间
本项目询比文件由询比代理机构发售,有兴趣的报价人可在*开通会员可解锁*17时00分至*开通会员可解锁*17时00分(北京时间)进行登记。有意参与询比的报价人将以下资料(加盖公章)及《询比登记表》(详见附件:询比登记表)的扫描件发送至邮箱:nanyue_gz@126.com进行询比登记。资料发送后,应电话通知询比代理机构(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经询比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确认后办理相关手续。
(1)报价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加盖法人代表印章或签名,法定代表人询比登记的不需提交授权委托书);
(3)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注:①从发布询比公告起接受询比登记及发售询比文件。
②本项目的询比文件费300元/套,在询比登记确认后,由询比代理单位收取,售后不退。
7.4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实行纸质化评审。
八、报价文件的递交时间和递交地点:
由报价意向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手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在5月13日上午9:30—10:00递交至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467号之六2楼-5楼(部位:3楼自编302-16号单元),逾期恕不受理。
九、询比人不承担报价人参加本次报价活动所发生的任何费用。询比人因故取消或中止询比活动,报价人无条件服从,因报价活动产生的费用报价人自行负责。
十、询比人将在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网上发布中选结果,中选公示期为3天。
十一、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石围塘街道办事处对公告及询比文件有最终解释权。
询 比 人: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石围塘街道办事处
地 址:广州市荔湾区芳村大道西芳信路17号5楼
联 系 人:吉先生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询比代理机构:广州市南悦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467号之六2楼-5楼(部位:3楼自编302-16号单元)
联 系 人:利工、钟工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石围塘街道办事处
地 址:广州市荔湾区芳村大道西芳信路17号5楼
联 系 人:吉先生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附件 询比文件-石围塘街4个社区微改造项目历史文化遗产调查评估报告编制服务 .doc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石围塘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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