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度宣传用品及宣传设施制作维护服务询比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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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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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更好地择优选取2026年度宣传用品及宣传设施制作维护服务的承包单位,现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岭南街道办事处进行询比采购,欢迎符合要求的公司参加本次询比。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2026年度宣传用品及宣传设施制作维护服务

2.预算金额:根据年度工作开展情况据实结算

3.项目内容:制作印刷画报、海报、标识牌、指引牌、横幅、宣传单张、手册、KT板、志愿者服务装备等宣传用品,对辖内宣传设施进行制作和维修。

4.项目地点:广州市荔湾区

二、服务范围、服务期限及要求

1.服务范围:

(1)为询比单位制作印刷各类社会宣传品,包括宣传栏画报、内街巷海报、活动横幅、宣传单张、宣传册、指示标识牌、展架等,并对辖内宣传栏进行日常维护修缮。

(2)能够按照要求提供发票,能够采用公务卡刷卡结算。

(3)参选供应商具有排版设计、制作各类宣传用品相关能力。

(4)具有随时(含夜间和节假日等)响应并及时完成相关制作服务的能力与条件。

2.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3.具体的服务范围、服务期限及服务要求以合同相关约定为准。

三、参选供应商资格要求

1.参选供应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市场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各级登记管理机关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按国家法律经营。

2.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四、报价及结算方式

1.报价要求:

(1)参选供应商必须对报价表所列产品进行报价。(详见附件三)

(2)报价应包含完成全部服务内容所需的人工、材料、运输、安装、调试、税费等一切费用,且不得以任何理由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提出追加费用。

2.结算方式:中选单位按询比单位要求完成服务后按实结算,具体结算方式以合同约定为准。

五、中选通知书的交付

本次询比项目的中选通知书由询比单位通知中选单位领取。

六、参选文件的递交时间和递交地点

参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手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如有)及身份证原件应自询比公告发出之日起至*开通会员可解锁*,上述日期的工作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期间递交参选文件至荔湾区杉木栏路99号岭南街道办事处303室,逾期恕不受理。

七、其他说明

1.询比单位不承担参选供应商参加本次报价活动所发生的任何费用。询比单位因故取消或中止询比活动,参选供应商无条件服从,因报价活动产生的费用由参选供应商自行负责。

2.询比单位将在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网上发布中选结果,中选公示期为1个工作日。

3.广州市荔湾区岭南街道办事处对询比文件有最终解释权。

八、联系方式

询比单位:广州市荔湾区岭南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郭先生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附件:2026年度宣传用品及宣传设施制作维护服务询比文件.docx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岭南街道办事处

*开通会员可解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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