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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河商业综合体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
答疑01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提问1:
请明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4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中总价部分招标控制价和单价部分招标控制价的具体内容。招标文件对报价的规定:总价与单价组合式合同招标控制价:*开通会员可解锁*.00 元其中,总价部分招标控制价:748879931.17 元,单价部分招标控制价:596120068.83 元。报价函只需报总价与单价,合同里费用设计费单独列出。是否在报价清单里单独列出设计费?
答:详见招标清单、编制说明及其附件。设计费计入总价部分汇总。
提问2:
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9.4低于成本报价中“启动低于成本评审的具体标准:(1)当通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人的评审有效投标报价(扣除安全文明施工费及工程总 承包预备费(暂列金额))低于相应招标控制价(扣除安全文明施工费及工程总承包预备费(暂列金额))85%;(2)当通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人的评审有效投标报价(扣除安全文明施工费及工程总承包预备费(暂列金额))低于相应招标控制价(扣除安全文明施工费及工程总承包预备费(暂列金额))90%且低于所有有效投标人的评审投标报价(扣除安全文明施工费及工程总承包预备费(暂列金额))算术平均值的 95%”。现招标文件相关内容并未明确安全文明施工费及工程总承包预备费(暂列金额)的具体费用,此条是否需要修改,以免造成评审过程中无法判定?
答:详见招标清单;本次招标清单不含预备费(暂列金额)。
提问3:
招标文件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五、价格清单“注: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四川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 程总承包合同计价的指导意见》的规定提交价格清单”。本项目并未提供工程量 清单,请明确“价格清单”如何进行填写。
答:详见招标清单。
提问4:
招标文件上有提示附件里包含初设文件(初设文件应包括结构、水暖电景观 等图),请提供CAD+PDF。请提供初步设计批复文件。
答: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提问5:
专用合同条款第14.1.1.2“合同价(工程费)的确定(按分期确定)”中 第(1)小条:合同价实行总价限价与固定单价结合方式:……固定单价:投标单价 =施工预算单价=结算价。中的“施工预算”是否为笔误,应为“施工图预算”?
答:是。
提问6:
专用合同条款第14.1.1.2 “合同价(工程费)的确定(按分期确定)”中 第(2)小条:合同价(工程费)的确定 1)承包人完成施工图设计,经图审合格且经发包人确认后,15天内完成施工图纸会审,之后25 天内完成施工图预算 编制与报送,25天内完成核对,确定施工图预算闭口价。上述合同约定施工图预算编制与报送时间为25天内,时间是否太短,建议适当延长施工图预算编制与报送时间为45天?
答:按专用合同条款执行。
提问7:
专用合同条款第14.1.1.2“合同价(工程费)的确定(按分期确定)”第 3)小条“工程费/施工图预算、结算基准价计价原则”中第②款:“计价依据:川建造价发《2020》315 号《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2020 年) 及其配套文件;a.投标报价有相同项目的,按相同项目单价确定;b.投标报价中 无相同项目,但有类似项目的,参照类似项目的单价确定;c.清单项目中项目特 征或工程内容发生部分变更的,应以原综合单价为基础,仅就变更部分相应定额 子目调整综合单价(材料变化的仅调整材料的差价,并计税金);d.清单项目中无相同项目及类似项目单价的,按照合同价约定的计价依据、组价原则、组价方法、 取费标准等,由承包人提出,报发包人确认;e.无材料设备价格:《四川省造价 信息》广元地区信息价没有价格的,可参照四川省成都市同类材料信息价;成都市信息价中也没有的,可参照有公信力的建材网站(四川宏业软件公司的领材网、 广联达公司的广材网、慧讯网)三个网站发布的同类材的平均值。” 上述合同条件中的第e条是否改为:“e.材料设备价格:按《四川省造价信息》广元地区信息价,如《四川省造价信息》广元地区没有价格的,可按照《成都工程造价信息》中成都市建筑材料市场价格;成都市信息价中也没有的,可参照有公信力的建材网站(四川宏业软件公司的领材网、广联达公司的广材网、慧讯网)三个网站发布的同类材的平均值”?
答:是。
提问8:
专用合同条款第14.1.1.2“合同价(工程费)的确定(按分期确定)”第 3)小条“工程费/施工图预算、结算基准价计价原则”中第③款:“总价措施费: 安全文明施工费按川建行规〔2024〕15 号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四 川省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计价管理办法》的相关文件及配套文件计取;夜间施工增加费,非夜间施工照明,二次搬运费,冬雨季施工增加费,地上、地下设 施、建筑物的临时保护设施,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工程定位复测费等按投标报价费率包干计取。” “……夜间施工增加费,非夜间施工照明,二次搬运费,冬雨季施工增加费, 地上、地下设施、建筑物的临时保护设施,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工程定位复测费等按投标报价费率包干计取”,招标文件正文件中的“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 式”中未见有投标人报此费率的表格,是否可以增加表格另报或修改本条为按《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2020 年)及其配套文件计取?
答:按招标清单执行。
提问9:
专用合同条款第 14.1.2 关于合同价格调整的约定中第(2)小条:材料及工程设备价格调整中未约定材料调差的品种和范围,是否按照川建造价发〔2021〕302 号规定的品种和范围进行调整?
答:按专用合同条款执行。
提问10:
合同中多处出现“在合同价中已综合考虑,在结算时不单独另行计算费用” 等字样,如:“6.4.1(2)(27)地下室所用支吊架必须采用热镀锌钢材,焊接位置必须敲除焊渣,涂刷两遍防锈漆,再行喷涂银粉饰面。风管等吊杆需套 PVC 套 管,顶部膨胀螺栓需盖塑料帽”,再如“7.6.1.(1)4)创建智慧工地,费用已在合同价中已综合考虑,在结算时不单独另行计算费用”和“4.1.16 小高/高层满堂架及模板需优先采用铝模,其余部分采用盘扣式脚手架;外脚手架优先采用爬架,其余采用花篮式外架,外侧满挂钢板网,上述费用已在合同价中综合考虑, 在结算时不单独另行计算费用”等,是否是指按照“14.1.1.2合同价(工程费) 的确定(按分期确定)”的相关约定计价后不再另行增加费用?
答:按合同专用条款执行。
提问11:
专用合同条款第7.5.1条“如因承包人民工工资不及时支付、克扣支付或其他不合理支付等导致施工现场施工进度、质量、安全管理等受到影响,或引发投诉、维权聚集、集体上访等群体事件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发包人将视为承包人严重违约。发包人有权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警告并要求改正、罚款(群体事件按 50 万元/次)等处罚措施”是否改为“如因承包人民工工资不及时支付、克扣支付或其他不合理支付等导致施工现场施工进度、质量、安全管理等受到影 响,或引发投诉、维权聚集、集体上访等群体事件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发 包人将视为承包人严重违约。发包人有权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警告并要求改正、罚 款(群体事件按 50 万元/次,但因发包人未按约定足额支付相关工程款除外) 等处罚措施”?
答:按合同专用条款执行。
提问12:
专业合同条款14.1.2.(5)条“以上约定的人工与材料的调差,遵循违约人不受益的原则。由于承包人原因延误合同工期而遇人工与材料价格上涨的,延误期间的价格上涨费用由承包人自行承担;反之,因价格下降造成的价差则由发包人受益。非承包人原因延长合同工期而遇人工价格上涨的,延误期间承包人可以顺延计补价差;反之,因价格下降造成的价差则由承包人受益”是否改为“以上约定的人工与材料的调差,遵循违约人不受益的原则。由于承包人原因延误合同工期而遇人工与材料价格上涨的,延误期间的价格上涨费用由承包人自行承担; 反之,因价格下降造成的价差则由发包人受益。非承包人原因延长合同工期而遇人工价格及材料价格上涨的,延误期间承包人可以顺延计补价差;反之,因价格下降造成的价差则由承包人受益”?
答:按合同专用条款执行。
提问13:
专用合同条款14.3.2进度付款审核和支付中施工采购类付款第(3)条“结算款:结算并审计完成后 2 年内,支付至结算价款的 97%”是否改为“结算款:结算完成后2年内,支付至结算价款的 97%(或是约定审计的时间,如结算后6个月内完成审计)”?
答:按合同专用条款执行。
提问14:
专用合同条款4.1.6“道路管理:1)自承包人进场施工之日起至工程验收完毕交付使用之日为止,承包人负责项目场地范围内及周边道路的维护及保洁工作”是否明确为“道路管理:1)自承包人进场施工之日起至工程验收完毕交付使用之日为止,承包人负责项目场地范围内及施工大门外30m范围内道路的维护及保洁工作”?
答:按合同专用条款执行。
提问15:
专用合同条款4.5.2条“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为确保发包人的技术及管理标准以及品质落地,发包人有权对承包人分包及材料设备供应商进行管控,承包人必须无条件配合和服从”,双方作为合同主体具有平等地位,能否改为“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为确保发包人的技术及管理标准以及品质落地,发包人有权对承包人分包及材料设备供应商进行管控,承包人必须配合”?
答:同意。
提问16:
专用合同条款5.6.1 .(3)“因国家和项目所在地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规程、技术条例、政策及其他经相关政府部门认可的专业规范、通行的行业规范发生变化造成的设计调整,设计单位应无条件配合修改设计,且该费用已包含在各阶段设计费中,发包人无需额外支付费用。”是否应为“因国家和项目所在地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规程、技术条例、政策及其他经相关政府部门认可的专业规范、通行的行业规范在基准日(投标截止日之前28天为基准日)之前发生变化造成的设计调整,设计单位应无条件配合修改设计,且该费用已包含在各阶段设计费中,发包人无需额外支付费用,在基准日之后发生相关变化引发的调整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答:按合同专用条款执行。
提问17: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堤2.2.4(3)承包人实施方案评 分标准,(设计方案1-5、施工方案1-7)评分标准:本项评分标准包括但不限于是否表示除了列举出的评分标准还有其他标准?注中除了列举缺陷项内容之外最后一句还有个“等”字,是否表示缺陷项可以是除了描述以外的其他内容? 举例:设计工作重难点分析及解决方案:根据本项目内容及特征对内容完整性和编制水平进行评分。本项最高得 1 分。本项评分标准包括但不限于:① 针对项目实际现状及项目特点,分析项目设计的重点、难点问题; 对项目内容 阐述完整、准确且符合项目设计需求的得 0.5 分,缺少该项 内容扣 0.5 分; 存在细节缺陷,每处扣 0.25 分,扣完为止。 ②提供针对性的解决方案,解决 方案符合项目现状,满足项目使用功能等方面内容。 对项目内容阐述完整、准 确且符合项目设计需求的得 0.5 分,缺少该项内容扣 0.5 分;存在细节缺陷, 每处扣 0.25 分,扣完为止。 注:本项缺陷是指以下任意一种情况:项目现状梳理未结合本项目实际,套用其他项目场地或功能信息;设计重点识别偏离项目核心需求,未覆盖关键设计方向;设计难点研判未精准定位项目实际问题,遗漏重要技术或实施难点;解决方案与难点不匹配,缺乏可操作性或无法满足项目使用功能;内容出现地点名 称及项目名称错误等套用其他方案内容的情形;内容前后矛盾或不符合招标文件 对设计重点难点分析的要求等。
答:无。
提问18:
南河商业综合体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补遗2号中要求“2、第二章投标须知前附表中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为(请各投标人以此项要求为准):投标报价中投标人不仅需填报总价部分和单价部分的投标总价,还需按招标人提供的本项目招标清单对项目招标清单的各项费用进行报价。请各投标人按此要求进行填报。”现有招标清单中总价部分列了清单项、工程量和单位,但是项目特征未描述,部分清单项也存在错项、漏项,如分部分项混凝土清单工作内容包含模架,单价措施项目又单列项。初设图纸达不到报价深度,请确认总价部分是否需要按清单项报价?还是总价部分可以只报对应总价?
答:投标人结合招标清单和要求自主报价。部分清单项工作内容描述与单列项存在重复的部分以单列项目为准。
提问19:招标文件中 投标文件格式 “五、价格清单 注: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四川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计价的指导意见》的规定提交价格清单”与招标清单格式不一致,以哪个为准?
答:以招标清单为准。
招 标 人: 广元市投发置地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四川程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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