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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沧州市行政审批局拟对河北玉才鸭业有限公司新建禽类(鸭坯)深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具体内容见附表。
公示期:6月16日-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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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沧州市行政审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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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新建禽类(鸭坯)深加工项目 |
河北玉才鸭业有限公司 |
海兴县 |
沧州市碧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本项目位于海兴县国营农场西点,占地面积30.84亩(20560m2)。主要建设内容为:建设屠宰车间面积1600平方米,冷冻库面积2800平方米,办公楼1812.43平方米,机房面积1110.02平方米;购置禽类(鸭坯)深加工生产设备1套冷冻设备3套,环保设备2套,消防设备2套,配电系统5套,暖通设备2套,综合动力设备4套,地磅1台,变压器5台,叉车2辆。项目建成后年屠宰加工鸭1200万只。项目投资9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 |
该项目主要环境影响为运营期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噪声影响,具体防治措施如下: (一) 废气相关治理措施 待宰圈、屠宰车间及时清理粪便,定期消毒冲洗地面。浸蜡拔毛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后由15m排气筒排放。 (二)废水相关治理措施 项目吊挂致昏废水、烫毛脱羽废水、浸蜡拔毛废水、掏膛及内外清洗废水、制坯废水、浇糖废水、设备清洗废水、地面清洗废水、制冷系统废水、蒸汽冷凝水排水、生活废水排入沧州三丰牧业有限公司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本项目出水水质须满足沧州三丰牧业有限公司污水处理站收水协议。 (三)固废相关治理措施 实验室废液、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废活性炭、废包装属于危险废物,须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要求,暂存于危废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病死鸭及不合格鸭子暂存于无害化处理暂存间后委托第三方公司无害化处理、不可食用内脏收集后外售饲料加工厂。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四) 噪声相关治理措施 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加装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厂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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