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沧州市第十七中学北校区建设项目EPC总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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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5-09-15
发布于
河北沧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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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沧州市第十七中学北校区建设项目EPC总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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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市第十七中学北校区建设项目EPC总承包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沧州市第十七中学北校区建设项目已由沧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沧发改投资【2025】778号建设,建设资金来自沧州市财政,国有资金占比100%,财政资金占比100%。项目建设单位为沧州市教育局,招标人为 沧州建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机构为河北中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16190.07万元,其中工程费13965.33万元。

建设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为4.5205公顷,总建筑面积29345.46平方米。其中地上总建筑面积:25334.62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4010.84平方米。1#综合教学楼,地上5层,地下1层,装配式混凝土框架结构,地上建筑面积10006.2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4010.84平方米,地上主要功能包括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教学办公用房、生活服务用房,地下采用框架结构,主要功能包括地下车库、消防水池、设备用房;2#综合教学楼,地上5层,装配式混凝土框架结构,地上建筑面 积9958.47平方米,主要功能包括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教学办公用房、生活服务用房;3#综合教学楼,地上2层局部1层,装配式混凝土框架结构,地上建筑面积4122.23平方米,主要功能包括生活服务用房、体育活动室;4#综合教学楼570.45平方米,地上1层,主要功能包括生活服务用房、体育活动室;5#综合教学楼,建筑面积578.87平方米,地上1层,主要功能为门卫及体育活动室。配套建设田径场、足球场、篮球场、旗台、绿化、硬化等附属功能。设置一处10kV 变电站位于1#综合教学楼内,建设给排水管道及检查井、暖通管道、电气线路、消防设施、给水引自守真路与武林大道市政给水管网,污水经过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守真路、武林大道市政污水管网,雨水排入守真路、武林大道雨水管网,热源为市政供热。项目建成后为16轨制初级中学,48个班,每班50人,招生规模2400人。

建设地点:项目位于沧州市运河区泰岳东街东侧、武林大道西侧、流津路南侧、守真路北侧。

2.2本次招标范围和内容:本项目采用EPC总承包建设模式,招标范围包括:根据招标人提供的初步设计成果完成项目所需全部施工图设计、施工、采购及安装、手续配合等,直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整体移交、缺陷责任期的缺陷修复等工作。

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开通会员可解锁*元;工程费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136696606.54 元。

2.3计划工期:总工期 约264 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开工令为准;其中施工图设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10 日历天完成,施工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开通会员可解锁*止。

2.4质量标准:

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各方面的需求,并达到国家现行设计规范要求。

施工质量标准:合格。

2.5其他

本次招标人同步招标的如下十个项目(沧县劝学路小学新建项目EPC总承包、沧州市实验小学东校区建设项目EPC总承包、沧州市实验小学南校区建设项目EPC总承包、沧州市第十七中学北校区建设项目EPC总承包、沧州市第十四中学南校区建设项目EPC总承包、沧州市实验小学西校区建设项目EPC总承包、沧州市上海路小学南校区建设项目EPC总承包、沧州市第十六中学南校区建设项目EPC总承包、沧州市迎宾路小学东校区建设项目EPC总承包、沧州市中宇小学南校区建设项目EPC总承包),招标结束后所有项目需同步组织开工建设,为保障项目顺利开展,避免同一施工单位在不同中标项目中出现相同施工人员,造成对后续施工备案手续及现场组织实施带来的不利影响,要求投标单位在十所学校的投标时,施工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不包含设计管理机构人员)不得出现重叠。如出现施工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重叠情况,招标人有权按照项目开标时间先后顺序,在投标人取得已开标项目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后,取消其后续出现重叠人员项目的中标候选人资格,取消后该项目中标候选人将按评标报告的综合评分排序由高到低依次递进。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

3.2需同时具备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②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不接受“资质预警”或“资质异常”企业投标)。

3.3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本次招标应确定承担施工工作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单位参加投标,项目经理由牵头单位委派;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其相关联合体的投标都将被拒绝;

R3.3.2联合体数量不超过3个;

3.3.3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

□3.3.4其他: / 。

☑3.4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3.5自 / 年 / 月 / 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  / 业绩;

□3.6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二)拟派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建造师)

3.7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在投标单位的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建筑工程专业)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和施工负责人为同一人。

3.8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联合体投标的,设计负责人须由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9拟派施工负责人(建造师)具有注册在投标单位的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建筑工程专业)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施工负责人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10如拟派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当日存在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含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担任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3.11 / 。

(三)其他

☑3.12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 2 个。联合体投标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13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自 2022 年 9 月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的信息为准);

R3.14  信誉要求: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

被执行人或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不得参加投标。(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

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招标人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及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到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或投标人为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将否决其投标(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未被列入上述名单名录,以开标当天查询结果为准)。

R3.1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 年 9 月 15 日 9 时 00 分至 2025 年 9月 20 日 9 时 00 分,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bidding.com/)获取招标文件;

4.2对招标文件澄清或者修改文件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bidding.com/)获取。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 年 10 月 9 日 10 时 00 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bidding.com/)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递交至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bidding.com/) 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上发布。

7.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提出,

建设单位:沧州市教育局, 联系人:苏林,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招标人(代建单位):沧州建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付经理,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招标代理:河北中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李亚欣,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8.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 沧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投标管理科

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箱:  /   

9.其他公示内容

9.1本项目采用“双盲”+“远程异地”形式并实行分散评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技术部分使用暗标评审(1)评标专家“盲抽”:评标专家一律通过专家抽取系统从全省统一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系统不显示专家姓名、联系电话等信息; (2)评标专家

“盲评”: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9.2 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已在全过程咨询合同中列支139500元;付费主体:由建设单位支付。

9.3使用平台名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bidding.com/);

使用范围:发布招标公告、补遗文件、澄清文件、开标、评标、中标结果公告。

10.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11.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12.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标段名称

付费主体

收费金额(元)

沧州市第十七中学北校区建设项目EPC总承包

潜在投标人

5000

13. 联系方式

13.1建设单位:沧州市教育局,通讯地址: 沧州市运河区育才路,联系人:苏林,

联系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箱:  /   。

13.2招标人:沧州建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通讯地址:沧州市运河区向海路安平机动车检测;联系人:付经理,联系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箱: /   。

13.3招标代理机构:河北中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通讯地址:石家庄市靶场街29号;项目负责人:吴海洋,联系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联系人:李亚欣 ,联系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电子邮箱:780584724@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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