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1、本次转让资产清单仅供参考,资产数量、状况等以现场实际状况为准,(标的资料图录、幻灯投影、图片、视频、新闻媒介等)仅作参考,所作介绍及评价,均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对转让标的的任何担保。
2、意向受让方应在公告期内至现场踏勘,一旦报名竞买,即视为接受标的现状,包括瑕疵,并应承担参与竞买所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成交后不得以此为由拒绝签订《产权交易合同》、支付成交价款、进行资产交接。现场踏勘时须携带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证明文件、授权委托书及营业执照复印件(具体要求详见踏勘须知),以上纸质文件均需加盖公章。
3、受让方应于签订合同并全额支付价款后10个工作日内,将标的运走并完成清理工作,拆除和清运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以及安全、消防、环保责任等,均由受让方负责并承担。
4、受让方进行拆除、装卸运输时,不能破坏场地及相关财产。因受让方原因导致上述财产损坏的,由受让方无条件恢复其原状并赔偿相应损失。
5、本次转让成交价格为含税价。
6、本次转让标的中可能包含有《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所列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受让方对列入《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目录》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处理活动应当取得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未取得处理资格的,应当将其交由有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的处理企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