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根据工程招标投标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该工程招标文件的规定,中级法院室外道路改造工程评标工作已经结束。
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合理低价”确定宿迁广安建设有限公司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因第一中标候选人提出无法履约自愿放弃中标资格,现招标人决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关内容由中标候选人名单第二名进行递补。现将中标结果重新公告如下:
中标人名称:南通金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企业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企业资质证书编号:D132061946
中标价:人民币贰拾捌万肆仟玖佰贰拾陆元叁角捌分(¥*开通会员可解锁*.38元)
中标工期:7个日历天
项目负责人:孙华
项目负责人资质:市政公用工程贰级注册建造师
证书编号:苏232131310286
中标质量标准:合格;
自本中标公示之日起3日内对中标结果没有异议的,招标人将签发中标通知书。(联系人:黄先生,*开通会员可解锁*)
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
*开通会员可解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