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贵阳宝莲印务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公示
发布时间:
2026-02-06
发布于
贵州贵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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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通会员可解锁*,贵阳宝莲印务有限公司组织召开了《贵阳宝莲印务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会议,审查方式为专家现场检查+出具函审意见,验收小组由工程建设单位及验收单位(贵阳宝莲印务有限公司)、验收报告编制单位(贵州天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环境监测单位(贵州元烁环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及特邀3名专家(袁浩、马赛、王运长)组成。验收小组现场查看并核实了本项目建设运营期配套环境保护设施的建设与运行情况。

为进一步保障公众对环境保护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根据原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环办〔2013〕103号)等规定,现将项目环保执行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公示期间,本项目相关单位将接受公众来电、来信、来访等多种形式反映问题,并对公众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作为项目配套污染防治设施验收依据之一。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名称:贵阳宝莲印务有限公司建设项目(原贵州富黔包装印务有限公司印刷包装加工基地建设项目生产活动部分)

建设单位:贵阳宝莲印务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贵阳市白云区210国道西侧铝及铝加工基地

投资金额:60000万元

建设规模:本项目位于贵阳市白云区210国道西侧铝及铝加工基地。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为167443.24㎡,总建筑面积约244208.4平方米,其中印刷车间厂房建筑面积为11060㎡,单层厂房6栋的建筑面积共63072㎡,高层研发中心大楼2栋共38402.4㎡,办公服务用房建筑面积共3624㎡,多层砖混厂房共19栋,建筑面积为97038㎡,8个地下停车位,332个地上停车位。本项目除了生产活动外,还主打文件产品交易中心、物流仓储中心及综合配套服务中心,项目建成后将形成年产400万套高档酒盒包装生产能力。企业劳动定员为100人,工作时间实行三班制,年工作天数300天,为员工提供食宿。

2、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有关环保法规,本项目已于*开通会员可解锁*完成《贵州富黔包装印务有限公司印刷包装加工基地建设项目“三合一”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开通会员可解锁*取得审批意见,审批文号为筑环表〔2021〕383号。该项目于*开通会员可解锁*开工建设,*开通会员可解锁*建成投入试运行。项目已建设部分至今无环境投诉问题。根据实际建设内容,现“文件产品交易中心、物流仓储中心及综合配套服务中心”尚未建成,待建设完成后另行环保手续,故本次验收不包括其内容,原建设单位贵州富黔印务包装有限公司不再进行该项目环评设计内容的任何生产活动,年产400万套高档酒盒包装完全转交给贵阳宝莲印务有限公司运营。

3、投资情况

项目实际总投资19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2万元。占总投资的2.2%。

4、验收范围

本项目分批建设,本次验收项目仅包含年产400万套高档酒盒或烟盒包装,与该建设项目有关的各项环保设施。现“文件产品交易中心、物流仓储中心及综合配套服务中心”尚未建成,待建设完成后另行环保手续,故本次验收不包括其内容,原建设单位贵州富黔印务包装有限公司不再进行该项目环评设计内容的任何生产活动,年产400万套高档酒盒包装完全转交给贵阳宝莲印务有限公司运营。

二、项目工程变动情况

本项目性质、地点、生产工艺均与环评一致,其中建设内容及污染防治设施建设存在变动。根据实际建设内容:

项目主体工程印刷车间占地总面积为6491.6m2,较环评设计增加了961.6m2,对比《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中“2、生产、处置或储存能力增大30%及以上的。”,本项目1#印刷厂房实际占地面积未超过30%及以上,故不属于重大变动。办公服务用房建筑面积共3546.64m2,较环评设计减少了77.36m2;对比《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中“2、生产、处置或储存能力增大30%及以上的。”本项目办公服务用房建筑面积减少,不属于重大变动。

项目职工宿舍还未建设,食堂调整至办公楼2层。待建设完成后另行环保验收手续,故本次验收不包括职工宿舍。对比《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食堂位置调整不属于重大变动。

项目主要产污设备平板胶印机有1台平板胶印机由连线凹版印刷机替代,有2台平板胶印机由2台多功能凹版印刷机替代,且数量较环评减少1台;烫模两用机被烫金机和冷烫机替代,且数量较环评设计减少3台;镭射转移生产线被激光图案压印转移生产线替代,且数量较环评设计减少4台;裁切机较环评设计减少1台,实际不再进行印前裁切,均采购符合规格纸张直接进行印刷,现裁切机仅用于收集一般固废时裁切废纸;实际生产不再进行裱纸,故无裱纸机;实际建设较环评新增了2台品检机,新增设备品检机只进行产品质检,不产生污染物;主要产污设备型号均发生了变动。设备安装位置做了较小调整。对比《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项目主要生产设备型号变动,生产设备数量减少,产量不变,产排污未增加,不属于重大变动。

项目新增了产品种类烟类纸制品包装盒,但总产能不变,仅将酒类制品包装盒的产能分给烟类纸制品包装盒,变为酒类和烟类纸制品包装盒总年产量400万套,且酒类和烟类纸制品包装盒生产工艺完全一致(情况说明详见附件7);项目实际生产中,印后加工过程不再进行裱纸环节和裁切环节,其余与环评一致。对比《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中“6.新增产品品种或生产工艺(含主要生产装置、设备及配套设施)、主要原辅材料、燃料变化,导致以下情形之一:(1)新增排放污染物种类的(毒性、挥发性降低的除外);(2)位于环境质量不达标区的建设项目相应污染物排放量增加的;(3)废水第一类污染物排放量增加的;(4)其他污染物排放量增加10%及以上的。”,本项目新增了产品种类,但产能不变,不新增产排污,新增产品种类与环评原设计产品生产工艺完全一致,且新增产品与原设计产品的生产工艺均减少裱纸环节,不会导致上述第6款的情形,故不属于重大变动。

项目原辅材料实际不再使用玉米淀粉,对比《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中“6.新增产品品种或生产工艺(含主要生产装置、设备及配套设施)、主要原辅材料、燃料变化,导致以下情形之一:(1)新增排放污染物种类的(毒性、挥发性降低的除外);(2)位于环境质量不达标区的建设项目相应污染物排放量增加的;(3)废水第一类污染物排放量增加的;(4)其他污染物排放量增加10%及以上的。”,本项目为原辅料种类减少,不会导致上述第6款的情形,故不属于重大变动。

项目实际不需要玉米淀粉粘合剂调配用水及玉米淀粉黏合剂生产设备清洗用水,对比《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中“6.新增产品品种或生产工艺(含主要生产装置、设备及配套设施)、主要原辅材料、燃料变化,导致以下情形之一:(1)新增排放污染物种类的(毒性、挥发性降低的除外);(2)位于环境质量不达标区的建设项目相应污染物排放量增加的;(3)废水第一类污染物排放量增加的;(4)其他污染物排放量增加10%及以上的。”,本项目为用水减少,不会导致上述第6款的情形,故不属于重大变动。

项目不再有车间设备和器具清洗废水,项目不提供住宿,生活用排水量减少,最多产生的废水为15.815m3/d,环保工程废水排口较环评设计新增2个排放口,且本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生活污水只分别进入2#、3#三级化粪池,但实际废水污染物排放量减少;对比《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中“6.新增产品品种或生产工艺(含主要生产装置、设备及配套设施)、主要原辅材料、燃料变化,导致以下情形之一:(1)新增排放污染物种类的(毒性、挥发性降低的除外);(2)位于环境质量不达标区的建设项目相应污染物排放量增加的;(3)废水第一类污染物排放量增加的;(4)其他污染物排放量增加10%及以上的。”,本项目废水排放量及废水污染物排放量减少,不会导致上述第6款的情形,故不属于重大变动。

项目实际未建设隔油池,不产生隔油污泥,食堂废水设置了油水分离器,分离下来的油状物作为餐厨垃圾处理,即餐厨垃圾实际产生量较环评设计增加0.5t餐厨垃圾,生活垃圾实际产生量较环评设计产生量减少9t/a。对比《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中“6.新增产品品种或生产工艺(含主要生产装置、设备及配套设施)、主要原辅材料、燃料变化,导致以下情形之一:(1)新增排放污染物种类的(毒性、挥发性降低的除外);(2)位于环境质量不达标区的建设项目相应污染物排放量增加的;(3)废水第一类污染物排放量增加的;(4)其他污染物排放量增加10%及以上的。”,本项目采用油水分离器代替隔油池,油水分离器分离下来的油状物可作为餐厨垃圾处理,生活垃圾实际产生量较环评设计产生量减少,不会导致上述第6款的情形,故不属于重大变动。

项目未建设地下车库,无排气扇,无地下车库汽车尾气;实际配备柴油发电机1台(55kW)较环评设计大5kW;项目印刷车间印刷废气集气风量增大。对比《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中“6.新增产品品种或生产工艺(含主要生产装置、设备及配套设施)、主要原辅材料、燃料变化,导致以下情形之一:(1)新增排放污染物种类的(毒性、挥发性降低的除外);(2)位于环境质量不达标区的建设项目相应污染物排放量增加的;(3)废水第一类污染物排放量增加的;(4)其他污染物排放量增加10%及以上的。”,本项目未建设地下车库,无排气扇,无地下车库汽车尾气,不会导致上述第6款的情形,故不属于重大变动。

企业实际建设了2个危废暂存间,面积分别为31.28m2和29.92m2,设置于企业印刷车间西北侧,且危废暂存能力较环评设计增加了11.2m2;对比《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本项目属于危废环保设施储存能力增加,但危废产生量不增加,可提高企业管控风险的能力,故不属于重大变动。

项目实际使用废活性炭吸附效率较好,废活性炭更换频次无需每月更换一次,较环评设计更换频次少,具体更换频次根据对活性炭饱和度测试而定。对比《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中“固体废物利用处置方式由委托外单位利用处置改为自行利用处置的(自行利用处置设施单独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的除外)固体废物自行处置方式变化,导致不利环境影响加重的”,项目固废处置过程中,仅更换频次降低,且可减少废活性炭产生量,未导致不利环境影响加重的,故不属于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1)废水

项目实际印刷生产车间地面清洁废水及车间职工生活污水一并进入3#三级化粪池(25m3)处理后由DW003进入市政污水管网;项目实际未建隔油池,食堂废水实际设有油水分离器预处理后与办公楼职工生活污水、办公楼地面清洁废水一并进入2#三级化粪池(25m3)处理后由DW002进入市政污水管网;另外一个1#三级化粪池(25m3)位于园区西南侧,用于园区西南角的其他标准厂房生活污水,处理后由DW001进入市政污水管网,本项目生产活动不使用1#三级化粪池及排口DW001;3个生活污水排口最终均进入白云区污水处理厂。

(2)废气

项目废气主要为印刷废气非甲烷总烃、食堂油烟废气、汽车尾气、柴油发电机废气。

①1#印刷车间内为全封闭生产,设有1台平板胶印机、1台连线凹版印刷机、2台多功能凹版印刷机、1台激光图案压印转移生产线、4台烫金机、2台全清废模切机、2台切纸机、2台品检机,其中,主要产生非甲烷总烃的设备为1台平板胶印机、1台连线凹版印刷机、2台多功能凹版印刷机,已在4印刷机上方设置集气罩,共5个集气罩,集气罩的集气效率均不低于90%),风量由变频柜控制,总风量实际为108606~147703m3/h,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经管道汇入“活性炭吸附(净化效率按90%)”处理后,经15m高(厂房高13m)排气筒排放。另外,业主定期检测活性炭饱和度,及时更换活性炭,保证设施的处理效率。未被收集的印刷废气在厂区无组织排放。

②项目未建地下停车场,地面停车场周边绿地较多且环境开阔,厂内汽车进出时会产生CO、HC、NO2等污染物,机动车尾气通过自然扩散排放,由于汽车停留时间较短,尾气排放量较少,站场周围无高大建筑,有利于汽车尾气的稀释和扩散,同时周围种植的植物等对进出车辆排放的尾气有一定的净化作用,汽车尾气污染物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③项目柴油发电机为备用电源,配备柴油发电机1台(55kWH),置于专用的发电机房内,仅停电时临时使用,采用0#柴油作为燃料,主要污染物为CO、HC、NOx等。0#柴油属于清洁能源,其燃油产生的废气污染物量较少,且发电机使用频率较低,只要严格按要求操作,控制好燃烧状况,同时加强发电机房通风,发电机燃烧废气中的主要污染物均可做到达标排放,柴油发电机废气经专用排气管道高空排放,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④项目建有食堂为员工提供三餐,共设有4个灶头,食堂设油烟净化装置,净化效率≥85%,处理后的烟气经单独设置的外置式烟道至楼顶高空排放(排放高度约25m),风机的排风量为5000m3/h。

(3)噪声产生及治理

项目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维护及保养,且高噪声设备(如风机)安置在单独的隔间内,并对隔间墙壁做好吸声防护。合理布局生产设备,尽量将设备安置远离厂界,工作人员严格作业,加强职工环保意识教育、提倡文明生产,防止人为噪声。

(4)固体废物的产生及治理

固体废物主要为生产工艺过程中产生的生产固废(边角料、印刷次品、废烫金箔、废油墨桶、废抹布、废活性炭等)、检修时产生的废机油和职工生活垃圾,食堂餐饮废物等。

项目营运过程中员工的生活垃圾及餐厨垃圾日产日清,外运妥善处置,保持厂区内环境清洁。项目废烫金箔、边角料及次品属于一般生产固废,经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区(约5m2),定期交废品回收厂回收处理。项目未建设隔油池,不产生隔油污泥;项目设备加工运行过程中需添加机油维修设备,废机油(HW08 900-214-08)收集至危废暂存间(TS001,面积29.92m2)暂存;项目废油墨桶(HW12 900-253-12)、废活性炭(HW49 900-039-49)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TS002,面积31.28m2);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会采用抹布擦洗设备,废抹布中吸收了废油墨,对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5年版),废弃的含油抹布豁免条件为未分类收集,本项目不符合豁免条件,故项目含油废抹布属于危险废物,编号为HW49其他废物,代码为900-041-49,建设单位拟将其收集至危废暂存间(TS002,面积31.28m2)暂存。

(5)地下水防治

项目已对印刷车间、危废暂存间及原料仓库等进行重点防渗处理,且危废间设有专门的收集桶,均可有效防止地下水污染。

(6)其他

分区防渗。

落实风险防控要求,已编制“贵阳宝莲印务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表编号:520113-2026-008-L)。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1)废水

根据《贵阳宝莲印务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检测报告》(报告编号:YSBG202512008)验收监测结果显示,据验收监测结果表明,废水排放口DW002、DW003以及贵州富黔包装印务有限公司印刷包装加工基地建设项目其他排口DW001出水水质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

(2)废气

根据《贵阳宝莲印务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检测报告》(报告编号:YSBG202512008)验收监测结果显示,项目有组织废气氨、硫化氢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最高允许排放浓度要求。

未被收集的印刷废气在厂区无组织排放,根据验收监测结果表明,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废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非甲烷总烃最高允许排放浓度120mg/m3,排放速率10kg/h(15m高排气筒),厂界无组织排放限值为4mg/m3)、厂内无组织监控点处1h平均浓度值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标准》(GB37822-2019)中排放限值(10mg/m3)。

食堂油烟排放浓度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大型标准。

(3)噪声

根据《贵阳宝莲印务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检测报告》(报告编号:YSBG202512008)验收监测结果显示,监测期间,项目厂界四周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弃物

项目运营期间固体废物主要为生产工艺过程中产生的生产固废(边角料、印刷次品、废烫金箔、废油墨桶、废抹布、废活性炭等)、检修时产生的废机油和职工生活垃圾,食堂餐饮废物等。

生活垃圾及餐厨垃圾日产日清。废烫金箔、边角料及次品属于一般生产固废,经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区(约5m2),定期交废品回收厂回收处理。项目废机油收集至规范化的危废暂存间(TS001,面积29.92m2)暂存。项目废油墨桶、废活性炭、分类收集的含油抹布收集后暂存于规范化的危废暂存间(TS002,面积31.28m2)。定期委托具有处置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置。

(5)地下水

经现场勘查,项目已对印刷车间、危废暂存间及原料仓库等进行重点防渗处理,且危废间设有专门的收集桶,均可有效防止地下水污染。

(6)排污许可申请

根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企业已于*开通会员可解锁*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公开端上办理排污许可手续,并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污许可证编号为9*开通会员可解锁*4226X5002P。

(7)入河排污口论证

项目不涉及污染物排放量或者减量替代消减获得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情况;本项目废水不外排,无入河排污口,因此无需进行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分析。

(8)污染物排放总量

本项目未设置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本次验收范围内,项目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均通过合理的方式处理达标后排放,根据监测结果,本项目产生的污染物对环境影响较小。

六、验收结论

项目环保审批手续齐全,项目本阶段验收环保措施/设施基本满足已建主体工程环保要求,基本满足环评及批复要求,基本符合竣工环保验收条件,项目本阶段自主验收基本合格。

七、后续要求

1、落实环境风险防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要求。

2、按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完善验收监测报告表,规范文本。

3、加强项目环保管理工作,完善环境保护管理规章制度。

4、加强环保设施的运行管理和日常维护,确保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

5、厂区产生危险废物按相关要求加强管理,建立健全相应管理制度和管理档案。

八、相关单位联系方式

一、建设单位、验收单位

单位名称:贵阳宝莲印务有限公司

地址:贵阳市白云区210国道西侧铝及铝加工基地

联系人:李主任

联系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二)验收报告编制单位

单位名称:贵州天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遵义路105号万象国际A.C栋1单元18层6、7号

联系人:吴工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三)环境监测单位

单位名称:贵州元烁环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兴义市洒金街道洒金工业园区标准化(框架结构)1#厂房3层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本次公示将验收报告全本、专家意见和修改清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20个工作日。

附件:贵阳宝莲印务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专家意见-2026.1.28

贵阳宝莲印务有限公司建设项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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