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管】农副产品智慧仓储物流配送中心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招标
发布时间:
2026-09-15
发布于
江苏连云港
收藏
公告内容
项目编号
立即查看
项目预算
立即查看
采购单位
立即查看
供应商
立即查看
采购代理
立即查看
公告详情
您当前为:【游客状态】,公告详情仅对登录用户开放,
登录/注册
后查看完整商机。全国免费咨询热线:400-888-7022

本招标项目(项目名称)已由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招标人为,建设资金来自(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项目建设采用:☑自建、□代建、□集中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标段)的进行公开招标。

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

2.1.2建设规模:

2.1.3合同估算价:6898.01万元,其中:(1)工程设计费用最高投标限价66万元;(2)建安工程费用最高投标限价5832.01万元;(3)设备购置费最高投标限价980万元;(4)暂列金额20万元,(暂列金额为不可竞争费用), 投标人的报价不得高于招标人设定的各项投标限价,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2.1.4工期要求:总工期要求:365日历天。其中:设计开工日期:20261105日,施工开工日期:20261205日;工程竣工日期:20271105日(其中,设计开工日期:以合同签订之日起开始计算;施工开工日期:以监理下达的开工令为准)

2.1.5质量要求:

2.1.6其他:本项目为可行性研究完成阶段工程总承包招标。

2.2招标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本工程的补勘测绘、设计、采购、施工等工程内容和缺陷责任期内工程缺陷修复和质量保修工作,具体内容如下:

(1)设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完成红线范围内的补勘、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专项设计、优化设计及二次设计、补充设计、变更设计、设计文件评审、图纸报审、设计交底等一切设计配合服务。。

(2)施工范围:。施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全部设计范围内的施工至工程竣工验收所有工作。具体详见招标文件中的发包人要求。其他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配合施工、工程相关报建报验、各类专业验收与评价评估、竣工验收备案、工程资料移交城建档案馆、工程移交、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期内质量保修工作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全部工作内容。

(3)采购范围:招标范围与设计文件及技术要求所载明项目所需全部材料和设备采购、安装、试运行和与相关的技术培训服务,以及项目移交和缺陷和保修期内的全部工作。

(4)临时工程的设计与施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施工现场临时用水、用电、生活、生产、办公、材料堆放等的临时房屋、临时场地的租赁或建设,安全文明施工所要求的各项设施,大门及工人门禁管理系统、环境保护设施等临时设施。所有临时设施、建构筑物等的设置标准均需在开工前报监理审批,经招标人同意后布置。

(5)其他:包括但不限于配合招标人办理工程前期手续、工程相关报建报验、工程施工、系统调试、各类第三方检测、材料检测的配合、联网并网、工程资料(整理、归档、备案、移交)、项目竣工验收备案、工程结算、保修、专项方案的专家评审、周边居民协调等以及协作相关单位完成相关专业的验收(含政府部门要求的相关验收)等全部内容。

(6)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本项目工程总承包范围内的全部工作。

2.3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否

☒是

2.3.1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

2.3.1.1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以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以分包形式面向中小企业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资质条件:

a.设计资质要求:

b.施工资质要求:

(2) 施工企业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 其他要求: /

3.3拟派项目负责人(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以下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 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

☒ 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

(2)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a.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b.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4业绩要求:

(1)自*开通会员可解锁*(含)以来,承担过与发包工程相类似的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业绩之一。

工程总承包类似业绩认定标准: 单项合同金额达55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EPC)项目

设计类似业绩认定标准: 单项合同金额达55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项目

施工类似业绩认定标准: 单项合同金额达55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项目

注:①类似工程如为工程总承包(EPC)或施工业绩,类似业绩的认定以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招标项目提供)、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为准,缺一不可。竣工验收证明须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盖章,否则不予认可。类似业绩时间认定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业绩金额以原始签约合同价为准(合同书中注明的金额,不包括补充合同金额和工程变更金额等)。

②类似工程如为设计业绩,类似业绩的认定以提供的设计合同和施工图审查合格证明材料(施工图审查合格证或图审机构出具的施工图合格证明材料)为准,缺一不可。类似业绩时间认定以施工图审查合格证(或图审机构出具的施工图合格证明材料)为准,业绩金额以设计合同标明的投资额或其他能如实反映该设计项目工程造价的有效证明文件为准。

③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类似工程的投标人名称、项目经理姓名、工程规模、工程内容、单项合同额、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如提供的证明材料不能明示的,需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文件,文件上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④投标人业绩与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不重复计取。

⑤类似工程业绩所有资料原件扫描上传到投标文件中作为评审依据,否则不予认可。

(2)自*开通会员可解锁*(含)以来,承担过类似业绩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工程总承包类似业绩认定标准: 单项合同金额达55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EPC)项目

设计类似业绩认定标准: 单项合同金额达55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项目

施工类似业绩认定标准: 单项合同金额达55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项目

监理类似业绩认定标准: 单项合同金额达55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项目

注:①类似工程如为工程总承包(EPC)或施工项目,类似业绩的认定以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招标项目提供)、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为准,缺一不可。竣工验收证明须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盖章,否则不予认可。类似业绩时间认定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业绩金额以原始签约合同价为准(合同书中注明的金额,不包括补充合同金额和工程变更金额等)。

②类似工程如为设计项目,类似业绩的认定以提供的设计合同和施工图审查合格证明材料(施工图审查合格证或图审机构出具的施工图合格证明材料)为准,缺一不可。类似业绩时间认定以施工图审查合格证(或图审机构出具的施工图合格证明材料)为准,业绩金额以设计合同标明的投资额或其他能如实反映该设计项目工程造价的有效证明文件为准。

③类似工程如为监理项目,类似业绩的认定以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招标项目提供)、监理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为准,缺一不可;竣工验收证明须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盖公章,否则不予认可;类似业绩时间认定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业绩金额以监理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或其他能如实反映该监理项目工程造价的有效证明文件为准。

④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类似工程的投标人名称、项目经理姓名、工程规模、工程内容、单项合同额、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如提供的证明材料不能明示的,需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文件,文件上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⑤投标人业绩与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不重复计取。

⑥类似工程业绩所有资料原件扫描上传到投标文件中作为评审依据,否则不予认可。

3.5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1)自 / / / 日(近2年)以来,投标人和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或行政处罚的;

☒(2)自 / / / 日(近1年)以来,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总承包项目经理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自 / / / 日(近5年内)以来,投标人或者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4)其他:(1)本工程执行“江苏省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连云港市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通报文件精神,凡是出现在文件中以及在工程所在地被行政监督主管部门限制准入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投标将被否决。

(2) 本工程对总承包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不出借挂靠资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投标人企业及总承包项目经理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投标文件)

(3)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自行承诺并扫描上传(格式详见招标文件)。说明:无行贿犯罪承诺必须反映投标人(3 年内)、法定代表人(5 年内)、项目经理(5 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4)投标单位拟报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由投标人为其缴纳的(2026年04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等证明材料(已退休仍在执业有效期内的可提供退休证明及聘用合同)。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部门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确定的项目经理必须亲自参与所投项目的项目经理答辩、评标答疑、异议投诉及标后实施过程。

5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7】236 号文、苏建建管【2016】214 号、苏建函建管【2022】387 号文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经理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归集(配备)时,项目经理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归集(配备)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归集(配备))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重要提醒:投标人请慎重考虑项目部门关键岗位人员的安排,确保施工合同按时归集(配备),否则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

6)本工程执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苏建招办[2022]2号,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在不合格状态。招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和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检查投标人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状态,对动态监管处于不合格状态的投标人进行截图保存提供给评标委员会。

7)本项目执行苏信用办(2018)23 号文“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的要求。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注:投标人应承诺贯穿工程整个招投标活动所提交的所有材料都是真实有效的,一旦发现有虚假行为,招标人立即中止该申请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投标人标中、标后被发现存在挂靠行为,将被取消投标或中标(候选人)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合同解除及清除出场,一切损失自行承担。出借(挂靠)资质行为认定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市规〔2019〕1 号)等文件涉及“违法转包、分包、挂靠 ”等条款精神。

3.6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情形。

3.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时,须满足: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不超过两家含两家),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并附共同投标协议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3.8以联合体形式或分包形式面向中小企业的实施方式及预留份额:

☒本标段以联合体形式预留。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 / %(不低于 %)以上,且在共同投标协议中明确。

☒本标段以分包形式预留。接受大型企业将 / %(不低于 %)以上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 /(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且在拟分包计划表中明确。

3.9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或分包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5.

本项目招标采用两阶段评标。具体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6.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6 年 09 月 15 日至 2026 年 09 月 20 日 23 59 分;

6.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申请人使用“江苏 CA 数字证书”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 年 10 月 16 日 09 时 00 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

7.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投标文件递交。

7.3逾期递交到指定“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8.1投标文件递交要求:因招投标系统平台原因,本次招标采用线上线下结合的方式,第一阶段商务标、技术标均采用线下纸质版投标文件,第二阶段投标文件要求采用线上网络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方式。网上上传的投标文件,要求所有文件清晰完整上传;如果因上传的证明文件不完善、上传的扫描件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将视为无效证明文件。 1)第一阶段提供的纸质投标文件均须线上需同步上传,且与线下书面投标文件一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投标文件的上传并递交纸质投标文件; 2)纸质投标文件装订密封,正本 1 份、副本 6 份。方案设计文件使用 A3 规格纸装订,其余均采用 A4 规格纸装订,不得采用活页夹等可随时拆换的方式装订。封袋外和封袋内投标文件封面上均需标明标段名称及投标人名称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中标人须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招标代理公司提供第二阶段上传的投标文件(正本 1 份、副本 6份,内容与网络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一致),采用 A4 规格纸装订,不得采用活页夹等可随时拆换的方式装订。投标文件封面上均需标明标段名称及投标人名称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投标文件上传。

8.2 开标过程中,投标人用网络投标 CA 密码锁对其加密的网络投标文件进行解密,解密不成功的,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由此造成的后果和损失由投标人自负。

注:“江苏省网上开评标系统”故障是指非投标人原因造成所有投标人电子投标文件均无法解密的情形。部分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不适用该条款。电子标书制作(本项目为工程总承包招标,标书制作采用货物模板):投标人请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人登入”栏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下载 CA 锁驱动、CAD 控件等应 用程序,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国泰新点和广联达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均已衔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 7.0 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使用。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问题可联系相应软件公司寻求技术支持。电子标书制作:(1)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后,请下载广联达或国泰新点投标制作工具,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2)本次招标文件采用借用货物模板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如遇投标工具中投标格式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请投标单位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格式要求编制一份投标文件资料添加在投标工具的【投标其他文件】中。如因投标人未按要求执行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废标)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连云港地区支持实体CA锁和移动CA数字证书(手机APP),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网络系统7.0版)。

1.如需办理实体CA锁,请您联系CA机构办理CA证书和电子签章;

2.如需申请移动CA数字证书(手机APP)、请您在投标人“全国CA互认”扫码登录页面点击下载安装,自主选择APP进行安装和线上申请。

使用CA登陆相关网站会员系统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市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

实体CA锁(连云港办理点):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东盛名都广场A座614室(家得福双盛店旁江苏银行电梯上楼)。

各机构联系方式如下:

关于启用全省统一主体库的通知:根据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开展全省统一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对接工作的通知》要求,实现市场主体“一次注册、全省通用”,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已完成与全省统一主体库信息系统的对接工作,将于 2025 年 5 月 6 日启用全省统一主体库,原有主体信息库同步关闭,各市场主体可登录全省统一主体库(网址http://49.77.204.17:7082/jsztk/#/login?redirect=%2F)进行用户注册及企业信息管理。请各市场主体提前登录、注册全省统一主体库,及时录入企业相关信息及佐证材料,避免影响正常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

9.

9.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9.2本次招标公告为第1次发布。

10.

10.1招标主体

招标人:连云港陇海农贸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连云港东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洪门街道四季农 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学院路8号综合楼408室

贸市场商业街229号

联系人:刘总 联系人:尚工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传真: / 项目负责人:沈丹

邮 编:222000 传真:/

电子邮箱: / 邮编:22200

电子邮箱:1792741687@qq.com

10.2相关部门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连云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建设局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10.3异议渠道

通过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提交异议,异议须在法定时限内提出,并附具相关证据材料,确保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 (盖单位公章):

潜在客户预测
点击查看详情>
合作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