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海州区新建居住区红线外电力接入工程一标段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招标
发布时间:
2026-02-13
发布于
江苏连云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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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已由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招标人为,建设资金来自(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项目建设采用:自建、代建、集中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进行公开招标。

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

2.1.2建设规模:

2.1.3最高投标限价:

2.1.4工期要求:

勘察设计开工日期:2026 3 30 日,施工开工日期:2026 4 30 日;

工程竣工日期:2026 9 26 日(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2.1.5质量要求:

2.2招标范围:

2.2.1本项目为工程总承包,要求对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等实行全过程承包,包括但不限于:

(1)2025年海州区新建居住区红线外电力接入工程一标段项目的勘察、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编制、图纸报审、施工期配合服务、设计变更、后续相关配合服务等。

(2)2025年海州区新建居住区红线外电力接入工程一标段项目全部工程施工,包括但不限于康泰学府、紫金桃花源、翡翠朗庭小区、山南福第花园二期、桃花源小区等五个小区的外线接入工程,具体施工包括但不限于电缆通道及电缆井、电缆敷设、环网柜等,具体详见初步设计文件及发包人要求。

(3)在施工图报主管部门审核后,施工前编制的施工图预算,由招标人组织审核,在施工过程中协助招标人办理报建、报批、竣工验收、工程结算审计、工程保修、缺陷责任期内的所有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 协助招标人办理工程前期的报建、报批工作;协助或负责办理行政管理部门的报审手续。 2) 根据招标人的设计要求,负责本项目的所有施工图设计、施工、设备及材料采购、设备材料运输、设备安装和调试、试验、试运行、检测、检验编制施工图预算等及相应的报建审批工作。 3) 负责项目实施阶段全过程施工及管理工作,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工程保修等工作。

(4)法律、法规规定涉及到本项目工程总承包范围内的全部工作。

承包人必须执行国家、省、市等现行技术标准规范,向招标人提供合格工程。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发包人要求。

2.3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2.3.1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否(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

2.3.1.1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以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以分包形式面向中小企业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及企业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材料)。

3.2投标人资质条件:

(1)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下列资质条件,或者具备下列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

a.设计资质要求:

b.施工资质要求:具备

(2)施工企业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拟派项目负责人(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以下条件:

(1)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如为建造师的,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2)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a.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b.不得在其他工程项目上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3.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是投标授权代理人;

3.3.2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具有*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会保险(或养老保险)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等证明材料,如是退休人员仍在执业有效期内的,应提供相关退休证明及聘用合同;

注: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从事工作的人员不能提供社会保险(或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3.4业绩要求:

(1)投标人:自 2023 1 1 日以来,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自 2023 1 1 日以来,

3.5 投标人及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其他:

a.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苏建招函〔2015〕16号文、苏建规字〔2025〕12号、连建发〔2025〕182号执行。投标企业及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绝不出借挂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申请人自行承诺,承诺内容包括:对自身的信用状况、申请材料的真实性以及对违约责任做出书面承诺。(格式详见“申请人承诺书”)

投标人(超过3年)、法定代表人(超过5年)、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超过5年)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投标人承诺书”)

b.本工程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和“信用江苏”公布为准,不同网站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存在差异的,以“信用中国”公布的信息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c.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江苏省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连云港市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通报文件精神,凡是在文件中以及在工程所在地被行政监督主管部门限制准入的投标单位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d.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6〕214号、苏建函建管〔2022〕387号文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合同归集(配备)时执行苏建建管〔2017〕236号文,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合同归集(配备)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归集(配备))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重要提醒:申请人请慎重考虑项目部门关键岗位人员的安排,确保合同按时归集(配备),否则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

e.本工程执行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8〕6号、苏建招办〔2022〕2号规定。申请人的建筑业企业投标资质动态监管结果由招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进行查询获取。

注:投标人应承诺贯穿工程整个招投标活动所提交的所有材料都是真实有效的,一旦发现有虚假行为,招标人立即中止该申请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投标人标中、标后被发现存在挂靠行为,将被取消投标或中标(候选人)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合同解除及清除出场,一切损失自行承担。

出借(挂靠)资质行为认定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市规〔2019〕1号)等文件涉及“违法转包、分包、挂靠”等条款精神。

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7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采用联合体投标的,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不超过2家的联合体申请人参与投标;必须附有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承担的工作内容和责任,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本次招标采用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本项目招标采用两阶段评标。评标活动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开启第一阶段商务技术文件,包括资格审查资料、项目管理组织方案、项目管理机构、工程业绩。评标委员会先进行初步评审,然后对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人的商务技术文件进行评审。在第一阶段汇总得分排在前7名的,才能进入第二阶段评标;参与第一阶段评审的投标人少于7名的,全部进入第二阶段评标。

若投标人数量小于3名的,评标委员会应当根据招标文件规定作出是否具备竞争性判断,如具备竞争性,可继续进入第二阶段评标。得分相同及其它情形应以抽签方式确定排序。

第二阶段: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对进入第二阶段的投标人进行工程总承包报价评审,第一阶段汇总得分带入第二阶段。

6.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6.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

7.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投标文件递交。

7.3逾期递交到指定“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1本次招标要求网络上传投标文件,不再要求投标人准备纸质文件。

8.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投标文件上传。

8.3电子标书制作(本项目为工程总承包招标,标书制作采用货物模板):

(1)广联达、国泰新点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均已衔接国泰新点7.0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使用。

(2)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后,请下载广联达或国泰新点投标制作工具,网址为http://218.92.36.85:8186/PSPBidder/memberLogin,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

9.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上发布

9.2本次招标公告为第 1 次发布。

10.1招标主体

招标人:连云港泓基城市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如浩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 地址:连云港市灌云县美都新城26幢

联系人: 徐新海  联系人:王工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传真: / 项目负责人:彭工

邮编: 222000 传真:*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箱: / 邮编:222200

电子邮箱:jiangsuruhao@126.com

10.2相关部门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连云港市海州区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10.3异议渠道

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登录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入投标人交易系统按要求进行异议提出。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 (盖单位公章):

连云港地区支持实体CA锁和移动CA数字证书(手机APP),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

1.如需办理实体CA锁,请您联系CA机构办理CA证书和电子签章;

2.如需申请移动CA数字证书(手机APP)、请您在投标人“全国CA互认”扫码登录页面点击下载安装,自主选择APP进行安装和线上申请。

使用CA登陆相关网站会员系统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市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

实体CA锁(连云港办理点):

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东盛名都广场A座614室(家得福双盛店旁江苏银行电梯上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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