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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杭锦旗分局依法对所受理3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全本信息和拟作出的审批意见予以公开,告知公众,征求意见。
公开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开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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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鄂尔多斯市杭锦旗政务服务中心2楼
邮编:017400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单位 |
项目基本情况 |
污染防治措施 |
| 1 |
东胜气田锦58井区太原组气藏一期滚动开发项目 |
鄂尔多斯市杭锦旗锡尼镇胜利村和广丰村 |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华北油气分公司 采气二厂 |
内蒙古聚力山水环境检测有限公司 |
本项目以锦58井区太原组为主要目的层开展综合地质勘查研究,项目建设井场5座,部署天然气勘探井5口(JPT-301、JPT-302、JPT-303、JPT-304和JPT-305),井型均为水平井,平均井深4200m。配套建设道路工程、储罐区、危废暂存间、施工生活区等公辅工程及环保工程。项目总投资1103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25万元。 |
(一)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1.生态环境:(1)井场生态保护与恢复措施;井场施工结束后,临时占地全部进行生态保护恢复。①控制井场作业范围,尽量减少临时占地和永久占地。②做好储罐区的防漏处理,防止其污染土壤环境。③建设临时营地时,在施工前应注意表土与底层土分开堆放,表层土壤单独堆放并进行挡护,防止水土流失;在施工结束恢复地貌时,分层回填,尽可能保持植物原有的生存环境,以利于植被恢复。回填时,应留足适宜的堆积层,防止因降水、径流造成水土流失。回填后及时补种草类植物,以免植被覆盖度下降。④施工结束后,临时占地要及时平整地面,覆土并植树种草,栽植树种、草种应选用当地适生物种。⑤对开挖井场造成植被破坏或地表裸露的采取有效的修复措施,井场生态修复措施应在施工期结束后的第一个播种季节进行,并尽快完成。临时占地植被恢复率达到100%,植被覆盖率不低于现状。针对植被恢复情况,在井场周边进行跟踪监测1次/年,必要时增加监测频次。(2)道路生态保护与恢复措施:①优化道路布局,尽可能利用现有道路。②施工过程中,加强施工管理,严格控制施工车辆、机械及施工人员活动范围,尽可能减少对原有植被和土壤的破坏。③道路施工作业面宽度控制在4m范围内。④施工便道临时占地应在施工结束后,撒播草籽和种植沙蒿等当地物种,尽快复垦并与周围生态景观协调一致,生态恢复宽度应不小于施工作业面宽度。道路生态措施应在施工期结束后的第一个播种季节进行,并尽快完成。临时占地植被恢复率达到100%,植被覆盖率不低于现状。(3)沙地植被恢复及防风治沙措施:①尽量减少地表扰动面积和植被剥离的生物量,减小因工程建设可能造成的土地沙化面积。②工程结束后,对所有主要的切割面都要立即进行固定工作,应根据当地的具体情况及可获得的器材来决定主要适用的固沙措施。一般来说,开始时恢复植被的步骤应包括工程措施,如设置树枝沙障或草方格;在作业完成之后,种植工作在考虑到选择乡土树种,树种的生长季节以及气候条件的前提下应尽快地开始进行。③根据当地生态恢复的经验,植被恢复应同时配以树枝沙障、草方格等工程措施,植被种植时间还应根据树种的生长季节和当地的气象条件进行合理选择。当工程结束时,恰逢雨季或播种季节,则应根据立地条件,立即种植适应当地环境的苗木或种子,随后再建草方格或沙障等进行固沙;若施工结束时为秋冬季,则首先应采用沙障等措施固沙,来年再种植苗木或撒播草种。(4)基本草原保护措施:①工程建设及施工应当不占或少占草原,对于占用基本草原的用地,施工前应征得有关林业与草原管理部门同意,依法依规办理用地手续,制定并落实基本草原占补平衡实施方案、基本草原环境保护方案,并按照相关要求进行补偿、生态恢复或异地恢复等,确保区域整体草原生态功能和质量不降低。②施工期加强管理,严格控制施工作业范围,严禁施工机械、车辆及人员等随意进入未征用的用地范围;施工完毕后,及时对临时占用的基本草原开展植被恢复,可采用加密种植乡土种如本氏针茅、短花针茅等进行植被恢复。③充分重视征地对民众带来的影响,严格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的《关于占用、征用农民土地计费标准》以及鄂尔多斯市政府的相关规定,对征用的各类地上附着物等进行合理补偿,使被征地民众的损失得到应有的补偿,使他们的生活水平不因征地而明显下降,使被征地民众生活不受影响。(5)公益林保护措施:①对于受到重度破坏的公益林,造成占用、林木倒伏、死亡时,要采取公益林植被恢复措施:施工完成后当年对于占地范围内种植区域修筑水平阶、水平沟或鱼鳞坑,蓄水保墒,提高土壤含水量,在第2年春季造林,根据海拔、坡向、坡度、土壤质地、土层厚度等,优先选用适宜当地的树种,如沙蒿等,使公益林的生态功能得到基本的恢复。②对于受到中度破坏的公益林,主要受到较小的间接影响,导致土壤水分减少、养分流失,从而造成林木长势缓慢,容易受到病虫害的侵害。要根据植被动态监测成果,及时发现长势缓慢和受到病虫害侵害的林木,采取抚育和管护的措施:按照3年6次的标准对公益林进行抚育,开展培土保墒、林地浇水、施肥、补植、整形修剪、病虫害防治等工作,促进林木良好生长,公益林林分质量不降低。③对于受到轻度破坏的公益林,一般情况下可以自然恢复,不需要人工干预。轻度破坏的区域与中度和重度破坏区交错分布,在对重度和中度破坏区的恢复和抚育管理过程中,要注意对轻度破坏区的保护和抚育管理,根据动态监测结果,及时采取培土保墒、浇水、施肥、补植、整形修剪、病虫害防治等工作,促进林木的良好生长。(6)野生动物保护措施:加强对施工人员生态环境保护意识的教育,严禁对野生动物进行滥捕滥杀,同时严禁对周围草地进行破坏、破坏野生动物的栖息环境。(7)工程生态恢复措施:项目钻井结束后,对临时占地进行绿化和植被恢复,恢复面积1.71hm2。根据土地利用现状,按照“占补平衡”的原则对临时占用的基本草原、公益林进行生态恢复;井场周边外种植沙蒿3行,行距为1m×1m,同时播撒本氏针茅、短花针茅等当地易生长的草籽,恢复面积为0.51hm2;道路沿线生态恢复采用播撒本氏针茅、短花针茅等当地易生长的草籽,恢复面积为1.20hm2。在撒播草籽和种植沙蒿等当地物种时,通过对占地内土地进行翻耕和表土回填,并加强绿化后植被的灌溉、抚育和补植等工作,可使临时占地植被恢复率达到100%,植被覆盖率不低于周边植被覆盖度。 2.废气:(1)施工扬尘:主要产生于基础开挖、回填、土石方堆放以及车辆运输等过程。采取的防治措施:①地表开挖过程中,应洒水使作业面保持一定湿度;对施工场地内松散、干涸的表土,应经常洒水防尘;回填土方时,对干燥表土应适当洒水,防止粉尘飞扬。②对施工现场和建筑体分别采取围栏、设置工棚、覆盖遮蔽等措施,阻隔施工扬尘污染;遇4级以上大风天气应停止施工,并采取有效的防尘措施,以达到防风降尘的目的,减轻施工扬尘对周围环境空气的影响。③运输建筑材料和设备的车辆严禁超载,运输沙土、水泥、土方的车辆必须采取加盖篷布等防尘措施,防止物料沿途抛撒导致二次扬尘。④在施工过程中,选择效率较高的机械设备进行作业,在短时间内完成土方挖掘、堆放、土方回填和场地平整等工序;及时清理堆放在场地上的弃土、弃渣和道路上的抛撒料渣,不能及时清运的,必须适时采取洒水降尘等措施,防止二次扬尘。⑤施工场地和施工道路定期洒水抑尘,同时对道路采取硬化措施,减小起尘量。严格执行施工现场环境管理规定,提倡文明作业,对施工范围以外的土地尽量减少扰动,避免因植被破坏引起扬尘。(2)柴油机烟气:项目采用节能环保型燃油设备,定期对设备进行维护,提高柴油的燃烧效率,减少废气排放对环境空气的影响,并采用符合《车用柴油》(GB19147-2016)的柴油,污染物可达标排放。(3)试气烟气:钻井试气作业中天然气通过井场1根15m火炬充分燃烧后排放,由于井眼加装井下压力感应装置,遇有气体逸出时将自动报警并转入压井状态,且试气阶段进行的天然气放喷试验时间短暂,废气量极小,不会对周围环境空气产生影响。 3.废水:(1)生产废水:钻井废水主要包括冲洗钻井平台、钻具、钻进起下钻和固井作业及设备、储罐清洗废水等。钻井废水排入井场泥浆不落地循环系统,跟随钻井泥浆进行循环使用,钻井完毕后,钻井废水存放于可拆卸储液池内,转运至下一口井循环使用,不外排;最终无法继续使用而废弃的钻井废水,在钻井任务结束后由防渗漏、防溢流的运输车辆统一转移至鄂尔多斯市昊鑫瑞源科净工程有限公司处理,不外排。(2)生活污水:由于各井场布置比较分散,产生的生活污水量小且污染负荷轻。施工井场设置移动式环保厕所,生活污水采用20m3污水罐收集后,定期运至当地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理,不外排。 4.噪声:施工期噪声主要为钻井和地面工程活动中产生的设备机械噪声,主要噪声源为钻机、绞车、振动筛、柴油发电机、泥浆泵、井下作业过程压裂车等,主要控制措施有:(1)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尽量减少或避免夜间的施工操作;(2)加强各类施工设备的维护和保养,保持其良好的运转,降低噪声源强;(3)施工采用人工和机械相结合的方式,减少机械噪声;(4)修建的施工便道应远离居民点;(5)对距高噪声设备较近的施工人员,应发放并要求戴保护耳塞或头盔等劳动保护设备,还应合理安排工作人员轮流操作高噪声的施工机械,或穿插安排高噪声和低噪声的工作;(6)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张贴通告和投诉电话,以便及时处理各种环境纠纷。采取上述措施后,施工期厂界噪声可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限值要求。 5.固体废物: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有废弃钻井泥浆、钻井岩屑、压裂返排液、废机油、废油桶、废防渗材料和人员生活垃圾等。(1)废弃钻井泥浆:项目钻井过程中对泥浆采用“泥浆不落地”工艺,泥浆全部重新配置进行循环使用,不外排。钻井泥浆通过井底排砂管线排出,进入泥浆不落地系统,经固液分离及再生处理后,95%的钻井泥浆循环使用或用于下一口井,5%的钻井泥浆因无法继续使用而废弃(随钻井岩屑一并脱出)。废弃钻井泥浆排入泥浆固渣储存箱收集后,定期拉运至鄂尔多斯市昊鑫瑞源科净工程有限公司处理。(2)钻井岩屑:经岩屑收集传输系统收集暂存于岩屑固渣储存池内,定期拉运至鄂尔多斯市昊鑫瑞源科净工程有限公司处理。(3)压裂返排液:经沉淀处理后循环利用于下一井场压裂返排液的配置,回用率达70%,剩余30%无法回用的压裂返排液暂存于废液缓冲罐内,由防渗漏、防溢流的运输车辆统一转移至鄂尔多斯市昊鑫瑞源科净工程有限公司处理。(4)废机油、废油桶:均为危险废物。钻井施工场地内设有5m2危废暂存间,用于废机油、废油桶的暂存,定期送有资质单位处置。危险废物处置过程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危险废物联单转运制度,做到贮存、运输、处置安全。(5)废防渗材料:项目施工过程中未沾染废矿物油的废防渗材料为一般固废,完井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沾染废矿物油的废防渗材料为危险废物,暂存于井场5m2危废暂存间内,定期送有资质单位处置。(6)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理。 6.地下水环境:项目井场厂界外500米范围内无居民饮用水井分布,施工期间潜在地下水影响主要为钻井过程中钻井液漏失和井场污染物入渗对地下水产生的影响。(1)源头控制措施:①利用“泥浆不落地”系统收集钻井过程中产生的泥浆、钻井岩屑、钻井废水以及压裂返排液等,减小对地下水污染风险。根据固废和废水的产生量配备足够数量和容积的储存设施,确保对所有固废和废水的有效收集。②钻井过程中对钻井液进行实时监测,一旦发现漏失,立即采取封堵措施。③施工过程中,采用钻井泥浆不落地工艺,钻井架底座表面应有通向相应储存设施的导流槽,保证钻井废水全部入储存设施中,无随意漫流现象,杜绝钻井泥浆流失;施工场地设置移动式环保厕所,少量生活污水经污水罐收集后,定期运至当地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理,不外排。④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施工,加强巡逻和定期检查,避免因人员失误问题造成污废水泄漏而引起地下水污染。(2)分区防渗措施:施工期主要针对井场采取临时防渗措施,根据项目各个装置和设施的性质及防渗要求,将防渗措施分为三个级别,并对应三个防渗区,即简单防渗区、一般防渗区、重点防渗区。为了确保防渗措施的防渗效果,施工过程中建设单位应加强管理,严格按防渗要求进行施工,并加强防渗措施的日常维护,使防渗措施达到应有的防渗效果。同时应加强生产设施的环保设施的管理,避免“跑冒滴漏”。 7.土壤环境:(1)源头控制措施:①选择“泥浆不落地”系统收集钻井过程中产生的泥浆、钻井岩屑、钻井废水以及压裂返排液等,减小对土壤污染风险。根据固废和废水的产生量配备足够数量和容积的储存设施,确保对所有固废和废水的有效收集。②定期对井场设备设施进行检查,对产生的废水进行合理的治理,采用先进的管道、设备对其进行良好的输送和存储,尽可能减少过程中的“跑冒滴漏”。③输水管道铺设尽量采用“可视化”原则,做到污染物“早发现、早处理”,以减少由于管道造成的土壤污染。④加强巡视和日常监管,减少“跑冒滴漏”事件的发生,进而减少土壤污染。(2)过程防控措施:①严格按照地下水污染防渗分区要求进行防渗,防止土壤环境污染。②对输送管道采用阴极保护、涂刷防腐涂层、进行定期探伤等措施,降低管道腐蚀速度,减小泄漏风险。③实时进行井口压力温度监测,定期开展地层压力温度和井筒流温流压监测,定期开展井筒腐蚀性监测,发现有泄漏的风险及时采取预防措施,降低土壤污染风险。 (二)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本次评价仅对勘探过程进行评价,后续勘探井转为生产井后纳入区块另行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因此,项目不涉及运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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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锦旗污水厂更新改造建设项目 |
鄂尔多斯市杭锦旗锡尼镇污水处理厂厂区内 |
杭锦旗城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
内蒙古乐洁绿色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杭锦旗锡尼镇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现有处理能力为2000t/d,处理工艺采用AAO法+磁混凝澄清池工艺,二期工程现有处理能力为6500t/d,处理工艺采用五段Bardenpho+磁混凝澄清池。本次改造后一期污水处理规模达到5000t/d,二期工程规模不变,合计污水厂总体处理能力为11500t/d。本次一期工程更新改造采用改良AAO生物处理+磁絮凝池+深度脱氮+消毒工艺方案,设计出水水质达到国家标准一级A。更换相关污水工艺设备及相关附属工程。扩建应急池一座,应急池规模为有效容积20000m3。项目总投资5591.58万元,全部为环保投资。 |
(一)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1.大气:主要为扬尘以及施工机械、运输车辆废气。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①施工扬尘:本项目工程量较小,施工期较短,施工期扬尘对区域大气环境的影响有限,施工期间避开大风天气,采取施工场地定时洒水抑尘、露天堆放物料苫盖、施工现场四周围挡等措施。②施工机械废气:施工期间加强车辆和机械设备的管理,维持施工机械良好运转,并选择符合标准的燃油。 2.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和施工废水。施工生产废水包括砂石冲洗水、养护水、场地冲洗水以及机械设备运转的冷却水和洗涤水、输送系统冲洗废水。施工时设置临时沉淀池,将含泥沙的雨水、泥浆水等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收利用,不外排。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产生量很少,依托污水厂已有污水处理系统处理,生活污水得到妥善处理。 3.噪声:主要为施工过程中使用的小型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产生的噪声。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①选用低噪声设备,同时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设专人对设备进行定期保养和维护,严格按照操作规范使用各类机械。②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不得在22:00-06:00期间施工。③合理进行施工场地布置。 4.固体废物:主要为拆除的废旧设备、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拆除的废旧设备约50t,外售于废品回收企业。建筑垃圾为场地清理、改造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弃料等,固废产生量约20t,部分可以回用于项目建设,不能回用的应拉运至当地政府指定地点处置。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在指定地点设置垃圾桶并加强管理,并定期交当地环卫部门集中处理。施工期间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可得到合理处置,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 (二)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气:污水处理厂废气主要为恶臭气体。本工程中产生臭气的主要地方是预处理区和污泥处理区,包括格栅间、生化池和脱水间等,为重点除臭区域。项目对产生恶臭气体的格栅、生化池、污泥脱水等工序布置于全封闭厂房内,并在生物池的缺氧段安装微生物培养箱4台,采用全流程除臭工艺。利用微生物填料和培养箱,在污水处理厂生物池中培养出高效除臭微生物,将含高效除臭微生物的污泥回流于污水厂预处理段,除臭微生物与水中的恶臭物质发生吸附、凝聚和生物转化降解等作用,使得污水厂各构筑物恶臭物质在水中得到祛除,实现污水厂恶臭的全过程控制。 2.废水:项目无新增劳动定员,无新增生活污水;深度脱氮反硝化滤池反冲洗废水进入污水厂污水井,不外排;本项目污水处理厂处理后的中水已全部实现再生利用(即污水回用)。根据规划方案,一期更新改造后,污水处理厂全厂日处理中水能力为11500t/d,其中8500t/d排入杭锦旗锡尼镇污水处理厂尾水水质净化工程进行深度处理,处理达标后用于周边企业回用及陶赖沟生态补水。其余部分统筹用于园林绿化、鄂尔多斯市新能源产业示范区企业及内蒙古能源发电杭锦发电有限公司工业用水。 3.噪声:主要来源于污水处理厂各类风机、水泵等机械设备运转过程中产生的噪声。具体措施如下:(1)从声源上控制,优先选用先进的低噪声设备,尤其是各类水泵及风机等。(2)高噪声设备尽量布置在室内,如污泥脱水机、鼓风机等,增加基础减振设施。(3)对各类风机的进、出口处安装阻性消声器,并在机组与地基之间安置减震器,风机采用减振基础和柔性接头。(4)污水泵和污泥泵尽量采用潜污泵,在水下基本无噪声,地上泵类尽量布置在室内,同时采用减振基础和柔性接头。(5)加强对各类噪声设备的保养与检修,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而产生的高噪声现象。(6)通过合理的平面布置,并建设绿化隔离带,以降低噪声并美化环境。 4.固体废物:主要为城镇污水处理过程产生的格栅渣、污泥。(1)栅渣、沉砂:栅渣为污水预处理阶段粗、细格栅的拦截物,即通过物理和机械手段,从污水中分离出来的固体废弃物,主要是塑料、木块等漂浮物。沉砂池沉砂,主要是碎石块、泥沙等细小沉淀物。集中收集后委托市政环卫部门送至锡尼镇垃圾填埋场处理。(2)脱水污泥:本项目运营期产生量最大的固废为生化处理过程产生的剩余污泥,集中收集后委托市政环卫部门送至锡尼镇垃圾填埋场处理。 5.土壤及地下水:(1)源头防治措施:为防止生活污水输送及处理过程中发生废水渗漏扩散,建构筑物、路面必须落实底部硬底化、防漏防渗措施,所有水池构筑物均进行防渗处理,确保防渗层的渗透系数满足K≤10-7cm/s。污水处理厂内地表表面应用混凝土进行固化,防止滴漏废水外渗扩散。项目应急池正常运行时不会发生污水下渗,可有效防止污水下渗到土壤和地下水;项目产生的臭气经过有效除臭处理后排放量不大,且不属于重金属等有毒有害物质,做好分区防控工作,定期检查项目废水管道和池体,加强管理,可避免污染地下水情况的发生,从而保护区域的地下水、土壤环境不受本项目的污染。因此,本项目运营期间对地下水和土壤的环境影响可以接受。 |
| 3 |
烷烃切分技改项目 |
内蒙古伊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精细化学品加工装置区内南侧 |
内蒙古伊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
内蒙古尚清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本项目占地面积21068㎡。利用原装置的原料缓冲、进料、热交换系统和六套塔精馏系统及与其配套公用工程(原装置的原料缓冲、进料、热交换系统和六套塔精馏系统均为闲置装置,改建后仅用于本项目生产);正己烷、正庚烷、剩余石脑油的储罐和装车设施利用原厂罐区配套设施,正辛烷的储罐和装车设施新建。年处理10.7125万t/a正构稳定轻烃,年产正己烷1万t/a、正庚烷1.3万t/a、正辛烷0.5万t/a、剩余石脑油7.9万t/a。项目总投资4829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5万元。 |
(一)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气: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主要来自建筑材料运输及装卸过程中产生的扬尘。施工期间需采取以下措施:对施工现场进行科学管理,统一堆放;起尘原材料覆盖存放,大风季节严禁施工;谨防运输车辆装载过满,并采取遮盖、密闭措施,减少其沿途遗洒;使用商用混凝土,严禁现场搅拌作业。通过采取上述措施,可有效减轻无组织排放粉尘和二次扬尘的产生,降低施工期扬尘对大气环境的影响。 2.废水:施工期废水主要为建筑施工废水及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本项目施工废水通过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依托伊泰120万吨精细化学品项目的污水处理厂处理。施工单位加强环境管理,做好施工废水处理及排放措施,施工期对周围地表水环境影响可控制在一定范围之内。 3.噪声:施工场地噪声主要来自各类高噪声施工机械,为减少施工噪声影响,施工期间要遵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要求,进行施工时间限值及相应的噪声防控,建议采取以下防护措施:①工程建设时,利用厂区围墙的隔声作用,以减缓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程度。②施工时应选用噪声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施工设备。加强设备维护和保养,保持机械润滑,减少运行噪声。同时加强管理,以减少因施工设备维护和保养不当而产生的噪声。③施工活动尽量控制在建设施工场地内,以减小工程施工噪声的环境影响范围。④加强施工管理,优化施工场地布置,尽可能将高噪声设备远离敏感点。⑤合理安排了施工时间,尽可能地避免了大量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合理布局了施工现场,以避免在同一地点安排大量高噪声设备,造成局部声级过高;高噪声施工设备尽量安排在日间作业,减少夜间施工量。 4.固体废物:主要为建筑施工垃圾和生活垃圾。针对施工期固体废物的来源及影响,建议施工单位做好以下环境保护措施:①建筑垃圾等固体废物必须妥善处理,及时清运;为保护该区地下水,禁止生活垃圾和废弃物回填;②合理规划施工方案,科学布局临时堆放弃土,尽量做到地基挖填平衡,减少占地面积,可减少施工粉尘的排放;③当车辆运输散体废料和废弃物时,必须密闭、包扎、覆盖,不得沿途漏撒,要按照指定的路线行驶;④施工结束后,要对砖头等固体废物及时收集,尽量回用,不能回用的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以防造成二次污染;⑤建议项目施工单位设临时垃圾箱对生活垃圾妥善安排收集,由当地环卫部门集中处理,以免对周围环境造成明显影响。设立建筑垃圾集中收集地点。项目应设置建筑垃圾临时储存场、定期将建筑垃圾送往指定建筑垃圾填埋场处理;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最终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二)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气:主要为储罐呼吸无组织废气、车间无组织废气。①装卸废气、储罐呼吸废气:本项目装卸废气、罐区废气收集后依托120万吨/年精细化学品项目现有油气回收系统处理。②车间无组织非甲烷总烃:a.源头削减:项目采用全密闭、连续化、自动化等生产工艺。b.过程控制:开展设备与管线组件泄漏检测与修复工作。企业应识别载有气态VOCs物料、液态VOCs物料的设备和管线组件的密封点,建立企业密封点档案和泄漏检测与修复计划,建立企业密封点LDAR信息平台,全面分析泄漏点信息,对易泄漏环节制定针对性改进措施。c.火炬:在任何时候,挥发性有机物和恶臭物质进入火炬系统都应能点燃并充分燃烧;禁止熄灭火炬系统长明灯;设置视频监控装置。③非正常工况:原料气及废气送火炬系统处理。 2.废水:主要为地面冲洗废水。地面冲洗排污水自流排入含油污水管线至装置含油污水池,经除油后水质满足污水处理场接管标准(石油类≤500mg/L),由提升泵送至全厂含油污水管网送污水处理场处理。 3.噪声: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泵类等,设备均为中小型。采取以下噪声污染防治措施:①在设备选型时选用低噪声设备,从源头降低噪声源强;②生产车间为单独全密闭建筑,加强门窗的隔声设计;③在总图上优化布置,在满足工艺的前提下,尽可能将高噪声设备布置在厂区西部并充分利用建筑隔声,以减少对外部环境的影响;④优化产噪设备所在厂房的门窗设置数量、方位; ⑤加强设备的保养和日常维护,确保项目内设备处于良好的工况下进行生产; ⑥加强对进出项目车辆的管理,禁鸣喇叭,尽量减少机动车频繁启动和怠速,规范进入项目内车辆的停车秩序等措施,可以有效降低车辆噪声。 4.固体废物:主要为废吸附剂及废机油。(1)废吸附剂:本装置正己烷脱芳罐、正庚烷脱芳罐和正辛烷脱芳罐每半年更换废吸附剂(200t/a),其主要成分为分子筛吸附剂,暂存于危废库,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2)废机油:项目检修过程中产生少量废机油(0.5t/a),转入现有危废暂存库,最终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5.地下水与土壤环境:①源头控制措施: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范要求,对工艺、管道、设备、仓库等采取相应措施,防止和降低污染物跑、冒、滴、漏,将污染物泄漏环境风险事故降到最低程度。防渗工程设计使用年限不应低于设备、管线及建、构筑物的设计使用年限。②分区防渗:本次环评参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对本项目进行整体的污染分区划分,分为污染防治区和非污染防治区,其中污染防治区又分为一般污染防治区和重点污染防治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