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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土地储备与建设服务中心为实施庑殿路北延(通久路~大兴区北边界)道路工程项目,拟征收北京市大兴区旧宫镇庑殿村第二经济合作社集体土地1.3282公顷(约19.923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现就拟征收土地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土地位置范围、现状
(一)征收土地位置范围
该项目位于大兴区旧宫镇,南起通久路,北至大兴区北边界。
(二)征收现状
拟征收北京市大兴区旧宫镇庑殿村第二经济合作社集体土地情况如下:
地类名称 |
征地面积(公顷) |
征地面积(亩) |
林地 |
1.1738 |
17.607 |
耕地 |
0.1544 |
2.316 |
合计 |
1.3282 |
19.923 |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土地储备与建设服务中心已启动项目用地范围内的现状调查、地上物清登、面积测量及评估等相关工作,地上物主要涉及树木、集装箱式临时房屋等。实际地类以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为准。
二、征收目的
为全面落实《北京市城市总体规划(2016—2035年)》和《亦庄新城规划(国土空间规划)(2017—2035年)》,依据《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庑殿路北延(通久路~大兴区北边界)道路工程项目建议书(代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京技管(审)〔2025〕183号)实施本项目。
三、村民代表大会决议情况
公告张贴后,由旧宫镇庑殿村第二经济合作社按照法定程序就征地事宜组织召开股东代表大会,并形成股东代表大会决议。
四、征地补偿标准、方式及安置对象、方式
征地补偿标准为25万元/亩,总计498.075万元。补偿方式为全部采取货币补偿。
安置对象为旧宫镇庑殿村第二经济合作社土地、住宅、非宅、青苗及附着物等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安置方式以征地补偿安置协议为准。
补偿依据《庑殿路北延(通久路~大兴区北边界)道路工程项目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五、办理补偿登记期限
自本公告张贴之日起30日内(自*开通会员可解锁*到*开通会员可解锁*止),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未签订补偿协议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到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土地储备与建设服务中心办理补偿登记相关事宜。
六、社会保障
旧宫镇庑殿二村已于2019年完成整建制转非,本次不涉及人员转非安置。
七、提出意见及听证权利
自本公告张贴之日起30日内(自*开通会员可解锁*到*开通会员可解锁*止),旧宫镇庑殿村第二经济合作社股东对上述公告内容有不同意见的,可以向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地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荣华中路15号;邮编:100176;联系电话:83509595)就征地补偿和安置方案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提出听证申请;逾期未提出意见或听证申请的,视为放弃权利。征地补偿安置内容以市人民政府批复为准。
特此公告。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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