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公开征集数据流通交易平台及数据流通基础设施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6-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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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加快推进数据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京技管发〔2025〕16号),推动数据要素合规高效流通、畅通供需对接渠道,切实降低企业用数成本、激发数据应用活力、培育数据产业生态,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数据流通交易平台及数据流通基础设施。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内容

  (一)数据流通交易平台征集

  1.征集范围:面向全国公开征集

  2.征集对象:各类企业或行业数据流通服务平台、数据交易所(中心)、政府授权的公共数据交易运营平台。

  3.征集要求:申报平台须具备多源数据汇聚治理、合规安全管控、供需撮合定价、多元产品交付、全流程存证溯源、标准规则支撑、穿透式风控监管、产业生态运营等核心能力,且具备与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以下简称“经开区”)城市数据空间的对接条件。意向单位须按要求填写《数据流通交易平台征集信息表》(附件1)。

  (二)数据流通基础设施征集

  1.征集范围:申报单位须为在本区内注册登记

  2.征集对象:面向经开区征集满足国家数据基础设施建设有关技术文件要求,包括但不限于可信数据空间、数场、数据元件、数联网、区块链网络、隐私保护计算平台等各类基础设施。

  3.征集要求:已建、在建或拟建的数据流通基础设施应符合“三统一”要求,具备资源可查、主体可信、流转可控、安全合规、全域协同的核心特征,支撑数据安全有序流通与合规高效利用。申报单位需填写《数据流通基础设施建设情况统计表》(附件2)

  (三)单位资质

  1.申报单位须为依法合规经营、未被纳入失信主体名录的企事业单位。

  2.申报单位具备数据产品供给、资源链接对接及专业化服务能力,拥有成熟稳定的平台运营管理体系。

  3.申报单位具备持续稳定的资金保障能力,配备结构完善、经验充足的专业技术与运营团队,能够保障相关平台及设施长期规范运行。

  二、征集工作安排

  (一)材料报送

  意向单位按要求填写《数据流通交易平台征集信息表》《数据流通基础设施建设情况统计表》,将电子申报材料(含盖章扫描件和Word文档)以“单位名称+数据流通交易平台征集信息表”或“单位名称+数据流通基础设施建设情况统计表”命名,报送至邮箱sjglc@bda.gov.cn。

  (二)时间安排

  本次征集自通知发布之日起启动,截止时间为*开通会员可解锁*(以材料递交日期为准)

  三、拟支持举措

  对于经开区认定的数据交易流通平台,可作为合规的数据流通渠道,支持经开区企业进行“数据流通交易券”的兑现;运营成效显著的数据流通基础设施,可结合实际运营情况给予相关支持,具体详情可参考《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加快推进数据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京技管发〔2025〕16号)。

  北京市智慧城市基础设施与智能网联汽车协同发展工作办公室

  *开通会员可解锁*

  (联系人:吴硕;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数据流通交易平台*开通会员可解锁*,数据流通基础设施*开通会员可解锁*

附件1.数据流通交易平台征集信息表 附件2.数据流通基础设施征集信息表

合作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