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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清远市龙盈工业投资有限公司年加工24亿个五金件和塑胶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意见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清远市清城区清远大道107号(清远市民中心)三楼市级综合业务区综合窗口,邮编:511500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清远市龙盈工业投资有限公司年加工24亿个五金件和塑胶件建设项目 |
建设单位: |
清远市龙盈工业投资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清远市清新区太平镇龙湾工业区龙湾电镀定点基地内龙湾一路1号之一 |
环评机构: |
广州匠睿生态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项目建设30条以电镀工艺为主的五金和塑胶表面处理加工生产线,建成后,年加工24亿个五金件和塑胶件,外层电镀面积491.50万平方米/年。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水:本项目外排废水主要为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工业废水经厂区内自建工业废水收集缓冲池组进行分类收集,再通过工业废水输送专管分类送往龙湾电镀定点基地废水处理中心处理达标后排入正江。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排入太平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漫水河支流太平内坑。 2、废气:本项目各条生产线产生的废气主要为五金和塑胶表面处理加工等过程产生的酸碱废气、含氰废气、含铬废气、有机废气等,分别采取有效措施后,达标排放。 3、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隔声减震等措施降低噪声,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4、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一般工业固废依法依规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5、土壤及地下水:合理划分防渗区域,采取严格防渗措施,通过源头控制、传播途径控制、末端监控、应急响应等措施,避免污染地下水、土壤环境。 6、环境风险:加强管理,严格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防止环境风险事故发生。 |
公众参与情况: |
该项目报告书编制阶段采取网络公示、报纸公示、张贴公示等方式开展了公众参与工作。我局在受理公告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