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为市赫店镇栖林台公墓项目
中标/成交
发布时间:
2025-09-10
发布于
安徽芜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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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为市赫店镇栖林台公墓项目

招标计划

采购意向

标前公示

项目登记

招标公告

答疑变更

开标信息

中标候选人公示

中标结果公示

投标保证金退还

中标通知书

合同信息

负责人变更

合同变更信息

履约信息

项目异常

信息来源:无为市

信息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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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块链已存证

存证时间:

存证哈希值:

区块高度:

投标

办理流程公开

办理流程公开

累计提交时间:

0天0小时0分0秒

累计办理时间:

0天0小时11分0秒

交易平台提交

提交人:

交易3.0数据交换用户

办理状态:

提交

提交节点:

*开通会员可解锁* 10:55:01

提交用时:

0天0小时0分

市信息公示比对岗

办理状态:

通过

办理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11:05:16

办理用时:

0天0小时11分

项目名称

无为市赫店镇栖林台公墓项目

项目编号

WH810FJ25SG0521

标段名称

无为市赫店镇栖林台公墓项目

标段编号

WH810FJ25SG052101

招标人

名称

无为乡投塔陵有限公司

地址

安徽省芜湖市无为市陡沟镇华龙社区街道赵坝中学北侧001号

联系人及电话

鲁主任 *开通会员可解锁*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

芜湖宜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芜湖市鸠江区皖江财富广场A3座3层

联系人及电话

王惠惠 *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开标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第一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

无为鑫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投标报价(元)

*开通会员可解锁*

项目负责人

邾枝梅

证书编号:皖234232308967

证书名称:建筑工程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工期(天)

210

质量承诺

合格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规定公示的项目负责人业绩

第二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

安徽煦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投标报价(元)

4209801.64

项目负责人

张炳娟

证书编号:皖234232313004

证书名称:建筑工程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工期(天)

210

质量承诺

合格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规定公示的项目负责人业绩

第三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

安徽赞昂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投标报价(元)

4210090.02

项目负责人

徐文

证书编号:皖234080809058

证书名称:建筑工程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工期(天)

210

质量承诺

合格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规定公示的项目负责人业绩

评标被否决单位及原因

安徽河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投标保证金未从投标文件中提供的基本存款账户转出,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公示时间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

其他招标文件规定的公示项

1、入围单位:安徽昱川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安徽国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安徽恩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芜湖河山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安徽尧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无为鑫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安徽博丰环境建设有限公司、安徽省宏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安徽众行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安徽联建公路工程有限公司、安徽赞昂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安徽煦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安徽京杭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安徽吾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其他:详见附件

提示

1、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网址:http://whsggzy.wuhu.gov.cn)。 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同上。

2、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根据《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接收转办暂行办法》(公管办[2018]11号)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投诉受理中心提出投诉(网址:http://whsggzy.wuhu.gov.cn),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3、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主要资格一览表.pdf

中标候选人公示20250910.pdf

投标报价得分汇总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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