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南陵县弋江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标段
中标/成交
发布时间:
2025-11-04
发布于
安徽芜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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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南陵县弋江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标段

招标计划

采购意向

标前公示

项目登记

招标公告

答疑变更

开标信息

中标候选人公示

中标结果公示

投标保证金退还

中标通知书

合同信息

负责人变更

合同变更信息

履约信息

项目异常

信息来源:南陵县

信息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15:17

阅读次数:次

区块链已存证

存证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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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块高度:

投标

办理流程公开

办理流程公开

累计提交时间:

0天0小时0分0秒

累计办理时间:

0天0小时13分0秒

交易平台提交

提交人:

交易3.0数据交换用户

办理状态:

提交

提交节点:

*开通会员可解锁* 15:05:02

提交用时:

0天0小时0分

市信息公示比对岗

办理状态:

通过

办理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15:17:29

办理用时:

0天0小时13分

项目名称

2025年南陵县弋江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标段

项目编号

WH230NT25SG0671(任务书编号:FS34*开通会员可解锁*号)

标段名称

2025年南陵县弋江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标段

标段编号

WH230NT25SG067101

招标人

名称

南陵县农业农村局

地址

南陵县籍山镇春谷中路136号

联系人及电话

王成伟*开通会员可解锁*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

芜湖东安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安徽省芜湖市南陵县籍山镇籍山大道7号办公楼

联系人及电话

方珍 *开通会员可解锁*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开标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第一中标 候选人

单位名称

芜湖诚飞扬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投标报价(元)

*开通会员可解锁*

项目负责人

钱秀秀

证书编号:皖234212106942

证书名称: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

工期(天)

180

质量承诺

合格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规定公示的 项目负责人业绩

第二中标 候选人

单位名称

安徽皖宏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投标报价(元)

6346199.43

项目负责人

张海

证书编号:皖234131563830

证书名称: 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

工期(天)

180

质量承诺

合格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规定公示的 项目负责人业绩

第三中标 候选人

单位名称

合肥名萱水务有限公司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投标报价(元)

6345229.42

项目负责人

王月娜

证书编号:皖234212124760

证书名称: 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

工期(天)

180

质量承诺

合格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规定公示的 项目负责人业绩

评标被否决单位及原因

安徽聚林建设有限公司:人员组织机构终检工程师未放置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公示时间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

其他招标文件规定的公示项

(1)样本值单位:鸿天创兴集团有限公司、安徽省驰城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安徽天江建设有限公司、安徽万旺建设有限公司、安徽旭弘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旭航建设有限公司

(2)评标基准价:6348929.60元

(3)K值:0.76

(4)其他内容详见附件。

提示

1、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网址:http://whsggzy.wuhu.gov.cn),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同上。

2、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根据《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接收转办暂行办法》(公管办[2018]11号)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投诉受理中心提出投诉(网址:http://whsggzy.wuhu.gov.cn),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3、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安徽皖宏-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中标候选人公示20251104.pdf

合肥名萱-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评标得分情况一览表.pdf

芜湖诚飞扬-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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